第四节 物资供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101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物资供销
分类号: F25
页数: 3
页码: 310
摘要: 1986年,物资经营沿袭计划经济模式,以计划调拨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供应的主要物资为钢材、煤炭、水泥、平板玻璃、木材、化工、轻工和机电产品等。至1992年,利津物资系统商品购销总体表现为不断增长的趋势。期间,1989年效益最好,实现利润21.6万元,上交税金19万元;1990年,完成物资购进874万元,物资销售1096万元;1992年,购进1136.2万元,销售1338.6万元,上缴税金7.8万元。1993-1994年,全县物资流通市场完全放开,国家取消统配物资,加之国营、集体和个体企业进入物资流通市场,县国营物资流通企业受到冲击,主营业务逐年减少,家电等辅营业务成长迅速。1995年,家电销售额为1739万元,实现利税12万元。1996-1999年,县物资流通企业效益下滑,直至停业。至2002年,各物资经营单位均改由民营,自主从产地进货,批零兼营。
关键词: 物资经济 物资系统 利津县

内容

1986年,物资经营沿袭计划经济模式,以计划调拨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供应的主要物资为钢材、煤炭、水泥、平板玻璃、木材、化工、轻工和机电产品等。至1992年,利津物资系统商品购销总体表现为不断增长的趋势。期间,1989年效益最好,实现利润21.6万元,上交税金19万元;1990年,完成物资购进874万元,物资销售1096万元;1992年,购进1136.2万元,销售1338.6万元,上缴税金7.8万元。1993-1994年,全县物资流通市场完全放开,国家取消统配物资,加之国营、集体和个体企业进入物资流通市场,县国营物资流通企业受到冲击,主营业务逐年减少,家电等辅营业务成长迅速。1995年,家电销售额为1739万元,实现利税12万元。1996-1999年,县物资流通企业效益下滑,直至停业。至2002年,各物资经营单位均改由民营,自主从产地进货,批零兼营。
  物资采购
  计划经济年代,全部实行计划采购。1986年以后,计划与市场结合,县物资系统各经营企业除完成计划内物资调拨任务外,还从市场上采购部分物资,以满足县内工农业生产和群众需要。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计划经济开始向市场经济转变,物资经营模式发生根本性变化。全县各物资企业不再依靠国家物资调拨,自行采购,自寻市场。1993年,县物资总公司依据“立足本县、搞好服务、大力开展多种经营和外购外销”的指导思想,逐步建立起跨地区、跨部门、全方位、多渠道、网络化的物资采购体系,经营领域和范围得到扩大。年内,先后同北京电冰箱总厂、青岛电视机厂建立业务联系,进行批量规模经营。1994年,又与济南轻骑、青岛澳柯玛等名牌企业建立业务联系,物资采购渠道进一步拓宽。1996年后,各物资经营企业开始出现大幅度亏损。至1999年,物资经营企业全部改制,物资采购方式也改由物资经营单位和个人自主决定。
  物资销售
  1986年起,计划供应的物资品种和数量逐年减少,所占份额不到30%,但物资销售总额呈增长趋势。1990年后,企业自主购销成为主流。1993年后,县物资总公司建立起法人经营机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物资销售开始向外地延伸。1995年,物资配套公司成为长虹、康佳、澳柯玛等名牌家电的东营总代理,公司批发业务开展到省内其他地市和河北、天津等地。是年总销售额达到2230万元。1998年,全系统销售总额7255万元,上交税金93万元。1999年后,县物资系统所属流通经营企业相继改制。到2002年,利津县物资销售渠道改为社会化经营。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