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商品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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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990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商品购销
分类号: F769
页数: 2
页码: 296-297
摘要: 本节包括商品购进,商品销售。其中描述了县商业总公司下属各公司通过为名优酒类、食品、家电等企业做地区总代理,总经销等形式,稳定进货渠道,占领市场。商品销售方式是批发和零售。
关键词: 商品购销 工业品 利津县

内容

商品购进
  1986-1990年,国家逐步取消对主要工业品的计划供应,除名酒、食糖、碱面、铁丝、元钉、火柴、电视机、缝纫机等商品外,市场渐次放开,名优商品货源不足,普通商品供过于求。国营商业的订货方式由期货为主转为现货交易为主,进货渠道由商业二级站,逐步向商业一级站或直接到工厂进货过渡。在组织措施上,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和动态,主动参加大型商品展销会、定货会等。伸长腿、跑远路,组织适销对路的商品货源。通过挂靠名优产品,生产企业和大型批发站,建起稳固的厂商、商商伙伴关系。
  1992年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流通体制的不断改革,各类商品多渠道购进的格局形成,不再由商业部门包销。县商业总公司下属各公司通过为名优酒类、食品、家电等企业做地区总代理,总经销等形式,稳定进货渠道,占领市场。
  商品销售
  商品销售方式是批发和零售。1986年,县百货公司,五金交电公司和副食品公司承担全县商品的批发业务。以后随着体制变化,多种成份批发企业进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1988年利津百货大楼开业,结束了全县没有大型综合性商业网点的历史。其后,人民商场、新兴商场、商业大厦等相继投入使用,利津国营商业进入历史繁荣时期。1989年,县百货公司与天津百货批发站联合举办春季商品展销会,首开一、三级批发企业联合组织展销会的先河,还出现了二级站从三级站提货的“倒流”现象。在销售中,各公司通过以购促销,以销定购措施,实行推销送货制度,以大篷车形式送货进店,送货下乡。商品零售还打破传统的坐堂经营模式,坐堂、行商并举,并通过赶集、摆摊、扎棚、参加农村集镇物资交流会等灵活多样形式,扩大商品销售。1992年以后,开展特色经营,建立总经销,总代理,开展批零兼营业务,收到较好效益。
  2000年利津国有商业公司破产后,县内国营商业批发和零售业务停止,民营大、中、小型批发市场、超市、专卖店、零售店遍布城乡。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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