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盐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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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96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盐政管理
分类号: TS3
页数: 2
页码: 275-276
摘要: 本文描述了盐务局1990-2002年的发展实施以及颁布条例。
关键词: 盐政 盐业 利津县

内容

盐务局建立前,县盐务所主要是负责盐区的稽私护税工作。1990年2月,国家颁布《盐业管理条例》后,盐政管理逐步规范,开始加强原盐生产的计划管理,指导督促盐场采用新工艺,重视原盐质量和安全生产。1992年盐务局增设盐政审计科,严查涉盐违法行为,稽查力度逐年加大。是年,出台《关于加强对食盐销售市场管理的规定》,原盐批发业务由县盐业公司统一经营。1993年5月,根据省政府设立盐田保护区的规定,县盐务局会同县土地管理局确定盐田保护区面积1.8万公亩。1994年,各盐场领取了省局核发的《制盐生产许可证》。1995年,食盐零售开始实行许可证制度。1996年,国家实施《食盐专营办法》后,盐政工作重点转向推行食盐加碘和维护食盐专营上来。1998年7月,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强食盐管理确保全民食用合格碘盐的通知》。12月,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开展“清理盐业市场月”活动。1999-2001年先后开展了“食盐打假月活动”、“全国打击涉盐违法行为月”活动、“集中治理整顿执法队伍活动”、“打击非法加工经营食盐专项行动”。2002年,成立利津县盐政稽查大队。全年共查办案件280起,没收盐产品24.48吨,罚款7220元,盐业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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