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安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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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95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安全管理
分类号: X92
页数: 1
页码: 262
摘要: 安全生产检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通过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对安全生产状况做出正确评价,督促企业及被检查单位改进安全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方法,落实措施,限期进行整改。每年全县组织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2次,专项安全检查若干次,如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烟花爆竹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易燃易爆物品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等。根据季节变化,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如夏冬季分别以防暑降温和防冻保暖为主要内容的“四防”安全检查等。
关键词: 安全管理 安监局 利津县

内容

20世纪70年代末,利津县成立安全委员会,下设安全办公室。之后,机构变更数次。1986-1991年,由县安全办公室制定安全合同,年初与县直各主管部门、县属以上企业签订,年终进行考评。从1992年起由县安全办公室负责修订当年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县安全委员会主任与各乡镇长、县直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县属以上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签订责任书,年底由县安全办公室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并组织检查验收考核。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发放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合格单位奖牌。1994年全县推行《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工作到位标准》,2000年县安全委员会主任分别与12个乡镇及企业主管部门和县以上企业的法人代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乡镇、企业分别与各行政村、各车间班组签订,全县共签订安全生产合同3000多份。
  安全生产检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通过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对安全生产状况做出正确评价,督促企业及被检查单位改进安全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方法,落实措施,限期进行整改。每年全县组织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2次,专项安全检查若干次,如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烟花爆竹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易燃易爆物品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等。根据季节变化,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如夏冬季分别以防暑降温和防冻保暖为主要内容的“四防”安全检查等。
  2002年3月,成立利津县安监局,有职工14人,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下设办公室、监管股、宣培股、执法大队(事业单位)。年底,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事故死亡人数、经济损失较往年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四项重要安全指标分别下降了13.2%、22.9%、6.7%、34.3%;企业职工千人死亡率控制指标为0.1,实际为0.04。利津县获得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第一名。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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