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承包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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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93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承包经营
分类号: F271
页数: 2
页码: 247-248
摘要: 主要措施是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层层聘任,一级聘一级;积极改革企业内部分配制度,主要有全额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岗位工资,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基本工资加定额工时奖,部分固定,部分计件,固定工资等8种分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金融、物资、财贸、住房多项制度改革;加强自身建设,保障有效地综合服务和协调指导。
关键词: 企业体制 承包经营 利津县

内容

1987年1月,县政府颁布《关于对县属部分工交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委托县经济委员会、财政局、税务局、劳动局与化肥厂、农机厂、麻纺厂、砖瓦窑厂、面粉厂、糕点厂、拖修厂、农具厂、鞋服厂、木器厂、镀锌厂、陈庄农具厂、建材厂、印刷厂、油脂化工厂、陈庄油棉厂、利城油棉厂、渡运公司等18家企业法人代表签订为期1年的经营承包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工业总产值、实现利润、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合格率、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设备完好率、上缴税金(仅指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其他税种照章缴纳)、安全文明生产,共9项。《实施办法》授予企业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内部奖金分配权。规定了基本奖金、浮动奖金的计提方法,以及对企业负责人的奖惩措施等。1987年9月县政府组织人员对74家企业(行政性局级企业除外),进行了摸底测算,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制定出第一轮承包方案。除2家不宜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外,其余72家企业于1988年初全部签订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其中:与县政府签订合同的县属工交企业19家,占承包企业总数的26.4%;与财政、税务和主管部门签订合同的20家,占承包企业的27.8%;与主管部门签订合同的33家,占承包企业的45.8%。为防止企业短期行为,结合具体情况,承包期限分别定为3年(1988一1990年)和1年。承包期3年的有17家企业,占承包企业的23.6%;承包期为1年的有55家,占承包企业的76.4%。1990年,全县第一轮承包工作结束。有16家企业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指标,其中县化肥厂、第二食品厂、农机公司、第二油棉厂、第二砖瓦窑厂、饲料厂被东营市人民政府授予“第一轮承包先进企业”。有8家企业发生亏损。是年,县政府下发《关于新一轮企业承包工作的实施意见》,期限为1991年至1993年,到期后,承包经营责任制形式告终。
  承包经营责任制形式主要有六种:(1)上缴利润定额包干,共40家,占55.6%;(2)上缴利润基数包干,共10家,占13.8%;(3)上缴利润递增包干,共2家,占2.8%;(4)万担棉基数包干,共2家,占2.8%;(5)扭亏包干,共2家,占2.8%;(6)计划指导定额包干,共16家,占22.2%。
  主要措施是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层层聘任,一级聘一级;积极改革企业内部分配制度,主要有全额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岗位工资,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基本工资加定额工时奖,部分固定,部分计件,固定工资等8种分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金融、物资、财贸、住房多项制度改革;加强自身建设,保障有效地综合服务和协调指导。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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