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管理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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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81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计划管理体制
分类号: C935
页数: 2
页码: 157-158
摘要: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及省政府颁发的有关规定,开始全面改革经济管理体制。
关键词: 计划管理 利津县 管理机构

内容

1984年,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及省政府颁发的有关规定,开始全面改革经济管理体制。“七五”计划时期,在生产与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方面,对粮食、棉花、油料、生猪、二类海水产品等关系国计民生,需要在全县统一平衡的农产品,收购和调拨量实行指令性计划,县以下由收购部门通过经济合同逐级落实到户。其他农产品除国家另有规定以外,实行市场调节;工业主要产品的社会总产量,原则上实行指导性计划。对工业产品指令性计划以外的产品,实行市场调节。对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实行指导性计划;基本建设投资中,预算内拨款改贷款的投资,列入国家和省信贷计划的基本建设贷款、省利用外资、省统一筹集的建设资金,实行指令性计划。用自筹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实行指导性计划;基本建设全面实行投资包干,实行招标承包制;下放技术改造项目权限,企业用自筹资金安排的技术改造项目,由企业自行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用省集中的更新改造资金安排的项目,实行指令性计划;纳入信贷计划用于技术改造的贷款,由人民银行按计划进行控制。在商业计划管理方面,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实行指导性计划。省指令性计划管理的商品由65种减少到20种;统购农产品和部分派购农产品的收购、调拨和少数商品的销售,实行指令性计划。其余的派购农产品的收购、调拨,实行指导性计划。完成统、派购以后的产品和其他不列入计划的二、三类产品,实行市场调节:柴油、煤油、汽油、润滑油和省统一安排的化肥、农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收购、分配、调拨,实行指令性计划;工业消费品的收购调拨,原则上实行指导性计划。在物资计划管理方面,国家统配物资已由256种减少到60种,县计划委员会主管平衡分配的56种仅保留27种;凡国家和省统配的重要物资的分配调拨指标,实行指令性计划;基本建设用钢材、木材、水泥等分配供应,纳入国家和省信贷计划;城镇和乡镇企业用材,以市场调节为主。
  “八五”计划时期,在基本完成治理整顿任务的基础上,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年度计划工作主要通过市场和经济走势的分析预测,进行国民经济总量和结构的平衡,研究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和重大政策措施。精减指令性计划,1993年确定工业生产指令性指标由37种减少到25种,指导性计划指标由80种左右减少到58种。农产品生产计划只保留粮、棉、花生的产量指标,取消播种面积指标。放宽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引入市场机制,改革教育和劳动工资计划管理体制。建立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九五”计划时期,从偏重于微观经济活动转移到主要精力研究全县经济宏观调控。从偏重于运用行政手段对经济运行管理,转移到主要用经济政策、经济杠杆、经济法规对全社会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管理。从偏重于单纯分配物资转移到围绕提高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益,调整一、二、三产业的比例和大农业内部农、林、牧、渔业的发展比例。从偏重于指标管理转移到预测性计划管理。搞好调研,掌握经济运行变化走势。
  “十五”期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意见和措施,引导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国家产业政策,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妥的货币政策机遇,积极提报重大建设项目,做好争取工作,为全县发展增强后劲;以服从服务于全县发展大局为出发点和归宿,加强调研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助手,进一步提高参与决策的能力,搞好协调服务,进一步改革旧的思想观念和管理体制。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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