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管理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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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75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管理工作
分类号: X321
页数: 2
页码: 112-113
摘要: 本节讲述了利津县环保保护工作、管理工作、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油区环境监测、排污收费。
关键词: 环境 管理 工作

内容

1989年起,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实行目标化、定量化、制度化管理。当年10月,签订第一届1989-1990年度县长环境目标责任书,主要指标19项。两年完成率85%。1990年12月,利津县第一次将环境保护纳入利津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八个五年计划。之后,环保“九五”规划及2000年计划、环保“十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先后出台,使环境保护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至2002年已连续签订县长环境目标责任书五届。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1987-1989年,遵照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管理环境实施办法》,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把关,实行“三同时”(环境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管理。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须填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按要求建设。1987-1992年,共审批项目65个,总投资4500万元。1993一1997年审批项目7个,重点对县石油化工厂一、二、三期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1998-2002年共审批项目19个,其中招商引资项目“2万纱锭纺织项目”和“2万吨高纯氧化锌加工项目”工艺先进,技术含量高、能耗低、防污染设计合理,顺利通过审批,为项目落户利津起到促进作用。“三同时”制度逐步纳入环境目标规范管理,执行率不断提高,2001一2002年,均达到100%。
   油区环境监测
   1985年起,对油区环境监理工作主要是限制泥浆排放,将原来每口单井泥浆占地2000平方米限制在500平方米以内;抓落地油回收,使落地油回收率达90%以上;加大对油田开发生产各环节中污染事故的处理力度。到1995年,累计查处污染事故1066起,清查处理污染面积310.33万平方米。1995年后,对县境内油田生产单位实行环境责任制和矿业规模化管理,环保局监督实施。1996-2002年,共查处污染事故139起,污染面积44.71万平方米。对县内地方企业建立污染源动态档案,实行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监督检查。
   排污收费
   1985年起,贯彻国家《环保法》和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定办法》,制定了《利津县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本着“以管促治,以收促治”的方针,逐步建立健全了征收排污费制度。1995年后,加大征缴力度,扩大征收范围,排污费收入不断增加。1985-2002年,累计征收各种排污费281.10万元。其中1985年9145元,1995年12.15万元,2002年45万元。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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