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污染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75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污染治理
分类号: X321
页数: 2
页码: 111-112
摘要: 本节讲述了利津县1986-2002年工业污染源调查、污染治理。
关键词: 污染 治理

内容

工业污染源调查
  1989-1990年,用两年时间对全县1742个工业企业污染源进行调查,其中县属企业25个,乡镇、村企业1717个,对滨南采油三矿净气站、县麻纺厂、镀锌厂、油脂化工厂等16个企业重点调查,共建立企业污染源档案1742个,建立了工业污染源数据卡,印成《利津县环境污染调查与评价》一书,为全县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1997年1-6月,进行第二次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对全县16个行业、873家工业企业的废水、废气、污染设施等47项指标进行调查登记。本次调查,采取污染负荷法筛选评价。废水污染源主要是酒厂、造纸厂、化工厂等加工制造企业和石油化工工业;废气污染源主要是砖瓦业和植物油加工业;固体废物污染主要是酒精、造纸、食油加工业。
  两次工业污染源调查结果表明,乡镇工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全县环境带来严重污染。1989年工业废水排放量为1.22万吨,COD排放量7.18吨,烟尘排放量616.88吨,S02排放量230.33吨。到1995年以上4项指标排放量分别为:173.45万吨、4038.14吨、1926.58吨、1368.43吨。
  污染治理
  环保工作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对污染严重企业进行强化监督,限期治理。对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企业实行停产取缔。1988-1990年,先后治理了县麻纺厂静电植绒等项目,取缔县镀锌厂、南宋乡化工厂、乡企局化工实验厂。对落地油处理厂进行处罚。1991-1994年,对67台锅炉、135台茶水炉、89个火灶进行检查,对缺少消烟除尘设备和废气污染严重的锅炉限期整治。1995年对污染严重的县酒厂、县油脂化工厂、三利食品厂、县化肥厂等企业提出治理意见,共投资100多万元用于污染治理。1996一1997年限期治理企业4家,关停前刘乡造纸厂、利津县造纸厂、盐窝皮革厂。1997年开展“一控双达标”(控制污染,废水、废气达标)工作,县政府下达废水达标限期治理项目4个,涉及企业10个,有8个单位完成水污染限期治理任务,总投资717.7万元。利津县石油化工厂,1996年投资700万元新建120吨/小时污水处理装置,经系列处理后,排放污水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经对废气、废渣、噪声治理,均达到国家标准。2000年该厂增加好氧厌氧装置,实现废水稳定达标排放。2002年起,该厂推行清洁生产,安装COD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对排放污水实现监控,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责任书规定指标以内。利津黄河口酒业集团,因所排污水不达标被令停产,1999年投资160万元完成酒槽废水治理任务,通过省市验收达标生产。利津县雅美纺织有限公司,2000年被市列为限期治理单位,在投资6万元完成锅炉废气改造治理工程后,实现达标排放,通过市验收。到2000年底,全县达标情况为:排放COD1905吨、石油类排放量2吨、二氧化硫排放量556.13吨、烟尘排放量268.1吨,分别低于市规定的2400吨、9.12吨、1960吨、740吨指标。其余8项指标实现零排放,完成率100%。废水、废气污染源企业全部实现达标排放。2002年,全县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养量0.12吨,二氧化硫1140吨,烟尘360吨,石油类2.4吨,汞、工业粉尘及工业固体废物等8项指标实现零排放,各污染物排放均在市规定的控制指标内,全部达到责任书规定要求。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