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施工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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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74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施工与管理
分类号: F303.3
页数: 2
页码: 106-108
摘要: 本文讲述了利津县施工与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市场管理等。
关键词: 施工 管理 利津县

内容

工程质量管理
  1986年城建委设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1994年更名为利津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本地区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项目(含勘探、设计、施工、构件生产)的质量监督。当年受监工程17项,受监面积2万平方米,责令整改40余次。
  1987年,依据《东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监理工程38项,受监面积2.5万平方米,责令整改48次,全年处理事故30余次。1988年,出台《利津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1988-1989年,监督工程67项,受监面积8.1万平方米,责令整改107次,处理工程质量事故13起,处罚2次。
  1990-1996年,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制订《站长岗位责任制》、《监督员岗位责任制》、以及工程质量目标责任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重点项目实行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根据《东营市强化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监督的规定》,对全县构件厂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并做结构性能试验和钢丝应力测试。对购入的预制构件及材料严格检验。加强档案管理,对全县的受监工程建立台帐,实行分项、分部质量评定,做到从开工到竣工有一套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对不提供技术资料的工程不验收,不经验收的工程不准使用。同时,还对已竣工工程进行复查和质量回访,设立工程质量投诉电话和劣质工程曝光台以加强监督。实行严格的质量责任制度,对在建工程的基础、主体分部结构验收等技术资料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期间共受监项目241个,新开工60个,跨年度工程54个,受监面积44.53万平方米。责令返工1080项,发停工通知书17份,处罚16次,发整改隐患通知书87份,收到整改报告53份,创市优良工程7个,省优良工程2个。
  1997一1999年,县监督站制定《关于加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的有关规定》,对房屋设施质量通病进行综合治理,对工程施工中存在严重偷工减料行为予以严厉处罚,并以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和质量通病治理为重点,对全县工程进行了两次拉网式大检查,查出质量通病300余项。期间受监工程208个,发出隐患通知书118份,停工通知书16份,处罚通知书16份,责令整改579次。受监面积37.6万平方米,创市优良工程14个,省优良工程3个。
  2000年起,监督职能向宏观方向发展,质量监督的重点开始向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的安全方面转移。对工程中存有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施工企业,首先责令整改,然后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给予重罚。到2002年,监督在建工程项目166项,其中跨年度工程50个,建筑面积58.93万平方米,到工地监督检查2700余人次,发现并处理结构性重大质量事故11起,校舍危房改造工程11项,发出质量隐患整改通知书127份,责令返工整改600余起,受监率达到100%,问题处理率100%。全县创市优良工程26个,省优良工程1个。
  工程质量检测
  1993年5月成立利津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检测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和“四到位”(现场技术交底到位、监督抽查到位、程序控制到位、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到位)。采取“质量检测预控法”。推行“有见证取样送检”,加强质量检测的宏观控制。为提高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每年都派出检测人员参加省、市有关专业技术学习班学习。2001年一次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复审。到2002年共接受委托质量检测工程项目357个,出具检测报告33580份,查处不合格原材料、构件、试件、半成品1071批次项,现场抽样786次3593项,质量问题处理率100%。未出现任何质量检测事故及客户投诉事件。
  建筑市场管理
  市场准入 1986-1996年,外地企业只要在东营注册,在利津备案,就可在利津县参加投标承揽工程。1997年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完善市场管理。规定:凡进入利津的外来施工企业必须具有相应从业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首先要在东营注册,来后要填写施工企业注册申请表,要审查单位资质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法人委托书、当地建委介绍信、安全资格证、取费许可证、项目经理证等原件,经审查合格方可参加投标。到2002年,外县来利津注册施工企业5家,外市准入48家,外省准入4家。注册检查为一年一次,准入制度为一个项目部一次。
  施工许可 1986-1996年根据各级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时称《开工许可证》,由建委、计划委、地税局、建设银行、公安消防、统计局、审计局、建委规划股、质监站、招标办10个单位进行审批盖章。1997年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来利津施工企业,减少办证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到2002年,共办理施工许可证161项,面积58.52万平方米,造价3.83亿元,办证率100%。
  有形建筑市场 1997年成立利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的建立使建筑市场从无序到有序,从暗地到公开,为建筑企业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场所。1997-2002年共举办招标会议161次,答疑、开定标会议368次,办理有关手续347份。
  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督 1996年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开展全县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共检查建设项目68个,涉及建设单位50个,建筑面积12.76万平方米,总投资8078万元,查出违规建设项目16个,督促补交费用14.8万元,追缴投向税132万元,罚款16万元。此后,每年都对全县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执法监督和监察。
  2001年加大工作力度,成立了治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检查小组,共检查项目53个,建筑面积16.79万平方米,工程造价1.13亿元,并对存在问题做出了停工整顿、补办手续、追缴罚款等项处理。
  2002年,对全县32家企业的128个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检查,受检面积38万平方米,检查中共发出整改通知书72份,停工通知书1份,消除重大安全隐患265项,一般隐患1268项。全县申报省级样板工程6个、市级文明卫生样板工程15个,共办理项目栋号许可证87份,依法监督签订施工合同68份,下发补办施工许可证通知书3份,处罚决定书1份。

知识出处

利津县志(1986~2002)

《利津县志(1986~2002)》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6

《利津县志》(1986-2002),旨在存史以鉴兴衰成败之理,资治以寓因革损益之训,教化以启爱国爱乡之情,兴业以济人民富裕幸福之道。全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精心谋篇,广征博采,科学考证,去粗取精,实事求是地记述了 1986年至2002年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诸方面的发展变化,突出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是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权威性于一体的县情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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