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区历届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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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448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区历届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
分类号: D622
页数: 33
页码: 304-336
摘要: 区历届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概述1984年-1987年牛庄区、1988年-200年。
关键词: 人民代表 会议 东营区

内容

1984年
  牛庄区
  9月25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的任免:任命田春生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陈景文为区计划委员会主任、刘德汉为区农业委员会主任;徐加兴为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崔茂桐为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郭庭宪为区文教局局长;荣庆善为区民政局局长;吕学商为区工商局局长。
  11月21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的任免:任命郭毅力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任命刘宜太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建伟伟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陈光礼、李庆福、张建伟、刘宜太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东营区
  9月25日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孙振兴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刘爱莲为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刘淑谦为区工商局局长;黎渭海为区财政局局长。
  11月8日六届人大常委会的次会议的任免:任命赵武兴、李金三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徐庭印、王桂新、王月武、随复平、张仁茂、杨玉杰、沈兴远、栾振兴、汪东甲、石景田、胡静学、王春泉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袁法长、赵武兴、李金三、郭荣庭、盖成荣、王钦华、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1985年
  牛庄区
  1月19日十届人大常委会3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宋学正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袁梦湖为区供销社主任。
  任命张正祥、王元胜、刘长发、季宝珠、郭翠荣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4月4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的任免:任命王龙彪为牛庄区财政局局长;毕庶建为牛庄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彭义法、齐义泉、刘丛远为牛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杨金楷、张明德、为牛庄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6月6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任免:任命李乐群为牛庄区公安分局局长;免去郭庭宪区文教局局长的职务。
  任命彭义法、齐义泉、刘丛远为牛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杨金楷、张明德、为牛庄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6月14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任免:任命郭仲才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代表联络组织科科长;张美志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查研究信访科科长;常耕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齐月奎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行政科科长。
  任命徐志鹏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吴新庭为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2月24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八次的任免:任命赵志明为区公安分局局长;免去李乐群的牛庄区公安局局长的职务。
  任命刘少华、刘昌河、历保永、寇学穆、王德明为牛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东营区
  1月5日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的任免:任命于顺斌、魏丕友魏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阔伟、于顺斌、魏丕友、魏纯守、翟乃斌、高铁柱、王峰松、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张农基、李风鸣、魏纯守、翟乃斌、李平、高铁柱、王峰松、于百香、唐振山、王和明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陈功安为东营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局长。
  3月4日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的任免:任命李树梧为东营区公安分局局长。
  4月2日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刘金华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桂新为副庭长;吴洪英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隋复平为副庭长;张仁茂为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陈庆祥为副庭长;张志勋为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徐志鹏为滨南人民法庭庭长;艾兆月为临盘人民法庭庭长;刘元奎为辛店镇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郭荣庭、盖成荣、熊金山、王旭东、魏建设、杨亦烽、吴桂杰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7月10日六届人大常委会6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孙和明、刘兴中、张俊山、阎京玺、李云、宋希平、袁祥、刘浩、秦卫昌、马邦升、潘立会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吴桂杰为辛店镇人民法庭庭长。
  8月7日六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的任免:免去孙振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10月5日六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的任免:任命成师欣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12月10日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张守富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1986年
  牛庄区
  2月27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的任免:免去王新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牛庄人民法庭庭长的职务。
  4月5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的任免:任命毕庶建为牛庄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彭义法为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高良翦、任汉津为牛庄人民法庭庭长、副庭长;齐敏、李希贤、张兴隆、苏贵义、屠保伟、郭学范、张登先为区法院审判员。
  5月29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的任免:免去刘宜太区法院副院长的职务。
  7月30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12会议的任免:任命常耕为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王连峰为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局长;任宝奎为经济委员会主任;任福龙为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杜冠杰为区财政局局长;王维秀为区卫生局局长;陈洪彬为区水利局局长。
  免去王龙彪的区财政局局长职务;崔茂桐的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的职务。
  11月17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的任免:任命陈继东、崔洪九为牛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张美志为人大调研信访科副科长;齐月奎为人大代表联络科副科长。
  东营区
  3月8日六届人大主任会议的任免:任命李建忠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尚风举为代表联络科副科长(正科级);高垒为调查研究科副科长。
  3月11日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的任免:任命沙印照为区经济委员会主任;赵荣南为区计划委员会主任;马和义为区统计局局长;杨文举为区司法局局长;高法奎为区文教局局长;周凤鸣为区人事劳动局局长。
  5月31日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的任免:任命王钦华为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
  免去张仁茂的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的职务。
  10月21日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的任免:任命郑子华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刘洪武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的职务。
  1987年
  牛庄区
  2月14日牛庄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的任免:任命李泽田为区税务局局长;牛元祥为区文教局局长;王哲为区油区办公室主任;杜以志为区劳动局局长。
  4月1日牛庄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任命单连仁为牛庄区代理区长。
  (此后牛庄、东营两区合并,合并后人民代表大会的届次按东营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届次顺延)。
  东营区
  7月29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的任免:任命郭毅力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李建忠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尚风举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科科长;常耕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科副科长;高磊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科副科长;张梅志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科副科长。
  任命张吉俊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陈经文为东营区计划委员会主任;沙印兆为东营区经济委员会主任;刘德汉为东营区农业委员会主任;徐家兴为东营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陈功安为东营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刘爱莲为东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成师欣为东营区文化体育委员会主任。
  荣庆珊为东营区民政局局长;范忠信为东营区劳动局局长;张兆波为东营区人事局局长;于平为东营区财政局局长;隋葆宣为东营区税务局局长;吕学商为东营区工商局局长;杜冠杰为东营区审计局局长;马和义为东营区统计局局长;李泽田为东营区物价局局长;牛元祥为东营区教育局局长;王维秀为东营区卫生局局长;陈洪彬为东营区水利局局长;任宝奎为东营区乡镇企业局局长;王哲为东营区土地管理局局长。
  任命阔伟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并代理检察长职务。
  9月26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夏春良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12月25日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的任免:任命杨文举为东营区司法局局长。
  任命赵武兴、许志鹏、郭荣庭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袁法长、赵武兴、许志鹏、郭荣廷、盖成荣、刘金华、吴洪英、王钦华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于顺斌、魏丕友、杨金皆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阔伟、于顺斌、魏丕友、杨金皆、魏纯守、翟乃斌、高铁柱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1988年
  3月10日第七届人大会常委会第7次会议的任免:任命李树梧为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局长;张庆兴为东营区监察局局长。
  5月19日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的任免:任命郭友芬为东营区档案局局长;
  任命张正波、张承瑞、陈庆祥、熊金山、郭洪庆、刘从远、翁卓姣、吴志忠、李庆福、屠宝伟、张登先、郭树源、杨玉杰、沈兴、齐敏、周景玲、蔺义泉、王春泉、高长洲、张兴隆、彭义发、吴殿昌、石景田、李传文、卢宪国、卢晓莉、汪东甲、栾振兴、毕金绪、盖成荣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李风鸣、张农基、魏纯守、翟乃斌、李平同、高铁柱、王峰松、于百香、唐振山、王和明、孙合明、刘兴忠、张俊山、阎京玺、李云同、宋希平、袁祥、刘浩、马帮升、潘立会、刘长法、王德明、刘昌河、历保勇、寇学穆、季宝珠、刘少华、郭翠荣王家栋、杨玉田、陈炳德、谢元彬、李开文、郭兆民、高建国、刘泽玉、颜泽英、王庆芳、马国成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7月15日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的任免:
  任命孙海峰为东营区人民政府科技副区长。
  任命王尔强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9月8日东营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刘杏元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康林德为东营区教育局局长。
  任命刘金华、曹江波为东营区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庭长、副庭长。
  任命吴洪英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王韦久华、杨亮泽为东营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副庭长;艾兆月为胜利油田临盘人民法庭庭长;胡静学为胜利油田滨南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梅德旭的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11月8日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的任免:任命王桂新为东营区人民法院第二刑事审判庭庭长;徐廷印为东营区人民法院第二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卓宝珠为东营区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杨亦峰为东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隋复平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郭学范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魏建设为东营区基地人民法庭庭长;李子玉为东营区基地人民法庭副庭长;王月武为东营区胜采人民法庭庭长;吴新廷为东营区胜利人民法庭庭长;韩怀斌为东营区胜利人民法庭副庭长;吴桂杰为东营区辛店人民法庭庭长;刘元奎为东营区辛店人民法庭副庭长;卞忠贤为东营区油郭人民法庭庭长;张建伟为东营区六户人民法庭庭长;高良翥为东营区牛庄人民法庭庭长;任汉津为东营区西范人民法庭庭长;李希贤为东营区龙居人民法庭副庭长;延新干为东营区史口人民法庭副庭长。
  1989年
  1月13日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的任免:任命李建忠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高磊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法制科科长;郑永江、徐雯、张静志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沈田静、卞良伍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3月8日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张照三为东营区经济委员会主任。
  免去沙印兆的东营区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7月25日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孙儒声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9月20日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的任免:免去王哲的东营区土地管理局局长职务。
  1990年
  1月9日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刘凤奎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5月11日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张吉俊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宝奎为东营区计划委员会主任、;张兆三为东营区经济委员会主任;张国祥为东营区农业委员会主任、陈功安为东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刘爱莲为东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成师欣为东营区文化体育委员会主任;范忠信为东营区劳动局局长、张庆兴为东营区监察局局长;王维秀为东营区卫生局局长;郭友芬为东营区档案局局长;杨文举为东营区司法局局长;刘德汉为东营区农业畜牧局局长;呼振华为东营区林业局局长;陈洪彬为东营区水利局局长;燕同恕为东营区水产局局长。
  7月3日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张世芬为东营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孙庆九为东营区人事局局长;罗杰民为东营区交通局局长;解本功为东营区教育局局长;刘光松为东营区民政局局长;盖其科为东营区统计局局长;陈美信为东营区土地管理局局长;姜学武为东营区乡镇企业局局长;薛德明为东营区广播电视管理局局长;侯传礼为东营区技术监督局局长;高明亮为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局长;吕学商为东营区法制局局长。
  7月3日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孙正波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曹江波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李庆福为东营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郭洪庆为东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李子玉为东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吴志忠为东营区基地人民法庭副庭长;毕金绪为胜利油田临盘人民法院副庭长、郭树源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庭长;齐敏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曹江波的东营区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隋复平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李子玉东营区基地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高磊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法制科科长职务。
  免去康林德的东营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10月31日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的任免:任命曲世纯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12月11日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的任免:任命杜冠杰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财经科科长;常耕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法制科科长;范永利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刘晨波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
  任命李泽田为东营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王连峰为东营区盐务局局长;阎承武为东营区保密局局长;宋方红为东营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免去赵武兴的东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常耕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财经科副科长职务。
  1991年
  1月25日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的任免:任命高希才为东营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范本善为东营区税务局局长;常光明为东营区物价局局长;杨秀芬为东营区财政局局长;张洪才为东营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免去陈功安的东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3月12日八届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张若文为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副科长;张永生为东营区审计局局长。
  4月24日八届人大会常委会第9次会议的任免:免去张国祥东营区农业委员会主任的职务。
  6月5日八届人大会常委会第10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徐红军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翟乃斌的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季宝珠的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7月20日八届人大会常委会第11次会议的任免:
  任命徐承刚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吴洪英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建伟的东营区六户人民法庭庭长职务;艾兆月的胜利油田临盘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张志勋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沈兴远、卢晓莉、彭义发、张兴隆的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唐振山、寇学穆、郭兆民、刘少华的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11月15日八届人大会常委会第13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张金林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1992年
  1月10日八届大会常委会第14次会议的任免:任命杨异超为东营区人民政府科技副区长;唐汉清为东营区农业委员会主任。
  7月10日八届人大会常委会第17次会议的任免:任命谢元彬、王峰松、陈炳德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马建升、王荣珍、钱爱国、马兆萍、马芹英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9月8日八届人大会常委会第18次会议的任免:任命高磊为东营区劳动局局长;孙良臣为东营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
  1993年
  4月8日九届人大会常委会第2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孙良臣为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侯传礼为区经济委员会主任;李泽田为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张吉俊为区计划委员会主任;唐汉清为区农业委员会主任;刘爱莲为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世芬为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张庆兴为区监察局局长;张永生为区财政局局长;陈美信为区土地管理局局长;范本善为区税务局局长;高磊为区劳动局局长;李旺田为区法制局局长;解本功为区教育局局长;王连峰为区盐务局局长;薛德明为区广播电视管理局局长;刘培兴为区民政局局长;郭友芬为区档案局局长;陈洪彬为区水利局局长;张爱民为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姜学武为区乡镇企业局局长;高希才为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宋方红为区环境保护局局长;陶廷来为东营公安分局局长;王维秀为区卫生局局长;盖其科为区统计局局长;常光明为区物价局局长;
  刘德汉为区农业畜牧局局长;呼振华为区林业局局长;燕同恕为区水产局局长;阎承武为区人事局局长。
  6月8日九届人大会常委会第3次会议的任免:任命范永利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刘辰波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罗杰民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科科长。
  任命万玉衡为东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张景春为东营区交通局局长;李延成为东营区保密局局长。
  9月8日第九届人大会常委会第5次会议的任免:免去罗杰民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科科长职务。
  任命郭荣庭、盖成荣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许志鹏的东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刘金华的东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刘金华、魏纯守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金阶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于顺斌、杨金阶的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10月15日九届人大会常委会第6次会议的任免:任命侯传礼为区工业委员会主任、胡希岐为区商业贸易委员会主任、张吉俊为区计划统计委员会主任、武爱迎为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解本功为区教育委员会主任、王长贵为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免去侯传礼的区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张吉俊的区计划委主任职务、解本功的区教育局局长职务、张世芬的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职务、刘爱莲的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郭儒华的区商业局局长职务、刘德汉的区农业畜牧局局长职务、呼振华的区林业局局长职务。
  任命罗杰民同志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12月9日九届人大会常委会第7次会议的任免:任命李冬玉为东营区审计局局长;胡静学为胜利油田滨南人民法庭庭长;毕金绪为胜利油田临盘人民法庭庭长;刘强民为东营区油郭人民法庭副庭长;李瑞兴为东营区史口人民法庭副庭长;杨兆华为东营区龙居人民法庭副庭长;张秀荣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阔伟、刘金华、高柱、王峰松、陈炳德、谢元彬、张俊山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李凤鸣、张农基、高铁柱、王峰松、于百香、孙合明、陈炳德、谢元彬、王家栋、李平为、刘芹英、钱爱国、王荣珍、马建生、马兆萍、伊树法、曲宝贞、林文学、张桂芬、赵培义、潘红珍、臧文红、王爱国、王瑛、颜泽英、沈田静、卞良伍、马国成、柳忠洪、张少卿、马帮升、潘立会、王和明、刘浩、王庆芳、田爱霞、王文昌、唐辉为、刘长法、杨玉田、郭翠荣、刘兴忠、张俊山、阎京玺、宋希平、袁祥、王德明、刘昌河、历保永、李开文、高建国、刘泽玉、荆学、崔月风、刘天峰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刘凤奎的东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
  1994年
  3月16日九届人大会常委会第10次会议任免:任命田吉海为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韩吉顺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4月9日九届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的任免:任命袁法长、郭荣庭、盖成荣、王钦华、郭树源、杨亦烽、郭洪庆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卓宝珠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子玉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郑永江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郭树源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徐雯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庆福为东营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曹江波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告诉申请审判庭庭长;王桂新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告诉申请审判庭副庭长;熊金山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告诉申请审判庭副庭长;杨亦峰为东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陈庆祥为东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郭学范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张承瑞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魏建设为东营区泰安路人民法庭庭长;吴志忠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海河路人民法庭副庭长;吴新庭为东营区胜利人民法庭庭长;韩怀斌为东营胜利人民法庭副庭长;吴桂杰为东营区辛店人民法庭庭长;王尔强为东营区六户人民法庭庭长;高良翥为东营区牛庄人民法庭庭长;隋复平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王钦华、张正波、杨亮泽、徐庭印、王月武、;延新干、刘元奎、任汉津、翁早姣、王敏涛、屠宝伟、张静平、刘从远、张登先、于萍为、张志斌、王立平、杨玉杰、周景玲、薛彦林、李会军、项在永、刘杰为、蔺永泉、王松林、高长洲、鞠振伟、马会东、卞忠贤、石景田、李传文、卢宪国、崔淑光、栾振兴、汪东甲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卓宝珠的东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李子玉的东营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职务、郭树源的东营区人民法院告诉申请审判庭庭长职务、曹江波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王桂新的东营区人民法院第二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魏建设的东营区基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吴志忠的东营区基地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王钦华的东营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职务、张正波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郭洪庆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杨亮泽的东营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徐庭印的东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王月武的东营区胜采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延新干的东营区史口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刘元奎的东营区辛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任汉津的东营区西范乡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6月7日九届人大会常委会第12次会议的任免:任命李俊峰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8月5日九届人大会常委会第14次会议的任免:免去沙印兆的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8月29日九届人大会常委会第15次会议的任免:
  任命宋方红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科长、孙红军为东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陈洪彬为东营区农业委员会主任、李泽田为东营区商业贸易委员会主任、高玉亮为东营区水利局局长、禹金春为东营区保密局局长、王连峰为东营区地方税务局局长、李冬玉为东营区财政局局长、张永生为东营区审判局局长、王一杰为东营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免去陈洪彬东营区水利局局长职务、李冬玉东营区审计局局长职务、张永生东营区财政局局长职务、王一杰东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胡希岐东营区商业贸易委员会主任职务、宋方红东营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唐汉青东营区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王连峰东营区盐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隋复平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伊树法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12月23日东营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17次会议的任免:任命隋复平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1995年
  2月22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的任免:任命高霞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财经科科长、耿汝清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科副科长。
  免去杜冠杰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财经科科长职务、宋方红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科长职务。
  任命张吉俊为东营区计划委员会主任、韩旭东为东营区工业委员会主任、朱炳献为东营区卫生局局长、李克玉为东营区审计局局长、崔建兵为东营区统计局局长、邢宝安为东营区司法局局长。
  免去张吉俊的东营区计划统计委员会主任职务、侯传礼的东营区工业委员会主任职务、王维秀的东营区卫生局局长职务、张永生的东营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3月16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的任免:免去刘金华、魏纯守、伊树法的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俊山、高铁柱、陈炳德、王峰松、谢元彬、李凤鸣、张农基、于百香、孙合明、王家栋、李平、刘芹英、钱爱国、王荣珍、马建生、马兆萍、曲宝贞、林文学、张桂芬、赵培义、潘红珍、臧文红、王爱国、王玉英、颜泽英、沈田静、卞良伍、马国成、柳忠洪、张少卿、马帮升、潘立会、王和明、刘浩、王庆芳、田爱霞、王文昌、唐辉、刘长法、杨玉田、郭翠荣、刘兴忠、阎京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任命张庆兴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常耕、张美然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建生、张文成、刘芹英、田居传、梅仲平、钱爱国、崔曰凤、周广宪、王瑛、高建国、王培清、马国成、荆学村、闫京玺、郭翠荣、时培花、马兆萍、黎建华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庆兴、常耕、张美然、梅仲平、崔曰凤、王培清、郭翠荣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吴常岭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隋东升、耿忠华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解旭明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杰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卞忠贤为东营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贺志强为东营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任汉津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庭长;薛彦林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王敏涛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蒋萍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海河路人民法庭副庭长;冯宗利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泰安路人民法庭副庭长;吴桂杰为东营区人民法院辛店人民法庭庭长;项在永为东营区人民法院辛店人民法庭副庭长;王松林为东营区人民法院胜利人民法庭庭长;李瑞兴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史口人民法庭庭长;杨兆华为东营区人民法院龙居人民法庭庭长;高良翥为东营区人民法院牛庄人民法庭庭长;刘强民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韩怀斌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延新干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刘元奎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李会军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鞠振伟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马会东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吴常岭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隋东升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耿忠华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刘强民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卞忠贤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阔伟的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袁法长的东营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庆兴的东营区监察局局长职务。
  免去常耕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法制科科长职务。
  免去常耕的东营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3月23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刘新华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庆兴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任命吴常岭为东营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卞忠贤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4月6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的任免:免去崔曰凤的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阎京玺、钱爱国的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隋顺兴为东营区教育委员会主任。
  5月31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延新干为东营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蒋萍为东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马会东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六户人民法庭副庭长;李兰海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海河路人民法庭副庭长;鞠振伟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油郭人民法庭副庭长;王桂丽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栾秀芳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杨彬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张天宏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杨美香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刘春梅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孟凡凌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郭观怀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蒋萍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海河路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8月3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的任免:任命李九华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法制科科长;西景元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李九华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褚洪喜为东营区监察局局长。
  10月18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张家臣为东营区农业局局长;王道武为东营区林业局局长。
  11月24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的任免:任命王西峰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张秀凤、孙欣菊、邢锐阐、李绍庆、马学忠、刘建业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武爱迎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科科长。
  免去范永利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徐章敏为东营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常光明为东营区物价局局长。
  免去武爱迎的东营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职务。
  1996年
  1月26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刘辰波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耿汝清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科科长。
  3月26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的任免:任命王金海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汉武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5月23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的任免:免去隋东升的东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李文章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隋东升为东营区司法局局长。
  免去孙红军的东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邢宝安东营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8月10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的任免:免去高霞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财经科科长职务。
  免去卞忠贤的东营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职务、任汉津的东营区人民法院告诉申请审判庭庭长职务、薛彦林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王敏涛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贺志强的东营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职务、项在永的东营区辛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解旭明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杰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延新干为东营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贺志强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薛彦林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庭长、任汉津为东营区东城人民法庭庭长、冯宗利为东营区泰安路人民法庭庭长、项在永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李会军为东营区辛店人民法庭副庭长。
  10月24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刘希荣为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局长。
  1997年
  1月23日九届人大第36次会议的任免:任命为区政府科技副区长。
  3月8日九届人大第37会议的任免:接受田吉海辞去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张利民辞去区第九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4月30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的任免:任命贾可永为区地方税务局局长。
  免去王连峰地方税务局局长职务。
  7月19日九届人大会常委会第40次会议的任免:任命西景元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朱德晶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刘晨波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的职务。
  10月15日九届人大会常委会第42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刘杰三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武爱迎的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张梅志的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张若文的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建三为东营区农业委员会主任、张同德为东营区林业局局长、免去陈洪彬的东营区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王道武的东营区林业局局长职务。
  任命李会军为六户人民法庭副庭长、马会东同志为辛店人民法庭副庭长、崔红卫、杨玉华、张维秀、周忠华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李会军的东营区辛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马会东同志的东营区六户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11月28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的任免:任命于贤昌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张景春为东营区民政局局长。
  免去刘培兴的东营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任命王爱国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命蒋萍为东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李兰海为东营区海河路人民法庭庭长、李会军为东营区六户人民法庭庭长、鞠振伟为东营区油郭人民法庭庭长。
  12月24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宋守军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崔洪九的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任命李湘兵为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局长、张国辉为东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免去刘希荣的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局长职务、万玉衡的东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常光明的东营区物价局局长职务。
  任命张洪文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谭志海普东营区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时学峰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1998年
  3月21日十届人大会常委会第1次会议的任免:任命李俊峰 、于贤昌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李文章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韩旭东为区工业委员会主任、李泽田为区商业贸易委员会主任、王建三为区农业委员会主任、张吉俊为区计划委员会主任、隋顺兴为区教育委员会主任、张国辉为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徐章敏为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成军华为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褚洪喜为区监察局局长、闫承武为区人事局局长、高磊为区劳动局局长、李冬玉为区财政局局长、贾可永为区地方税务局局长、李克玉为区审计局局长、张景春为区民政局局长、朱炳献为区卫生局局长、陈美信为区土地管理局局长、李湘兵为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局长、隋东升为区司法局局长、高玉亮为区水利局局长、张同德为区林业局局长、张家臣为区农业局局长、崔建兵为区统计局局长、姜学武为区乡镇企业局局长、王一杰为区环境保护局局长、潘连生为区物价局局长、刘瑞吉为区交通局局长。
  4月21日十届人大会常委会第2次会议的任免:任命解爱国、唐汉清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耿忠华、卞忠贤、王金海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刘强民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解旭明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天宏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杰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王桂丽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延新干为东营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周忠华为东营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薛彦林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庭长;蒋萍为东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贺志强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崔红卫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项在永为东营区牛庄人民法庭庭长;冯宗利为东营区泰安路人民法庭庭长;杨美香为东营区泰安路人民法庭虿吐庭长;李兰海为东营区海河路人民法庭庭长;刘建业为东营区海河路人民法庭副庭长;王松林为东营区胜利人民法庭庭长;马学忠为东营区胜利人民法庭副庭长;吴桂杰为东营区辛店人民法庭庭长;马会东为东营区辛店人民法庭副庭长;任汉津为东营区东城人民法庭庭长;杨兆华为东营区龙居人民法庭庭长;李瑞兴为东营区史口人民法庭庭长;张维秀为东营区史口人民法庭副庭长;鞠振伟为东营区油郭人民法庭庭长;李会军为东营区六户人民法庭庭长;韩怀斌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刘元奎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王敏涛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李绍庆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栾秀芳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杨彬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孙欣菊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孟凡凌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刘春梅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张秀凤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杨玉华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郭观怀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邢锐阐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高良翥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江燕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副主任。
  7月16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的任免:任命郭建民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纪葆东的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1999年
  4月2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的任免:
  任命张曰忠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李九华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马守安为东营区农业局局长。
  免去李文章的东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延新干的东营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职务;
  撤销高良翥的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爱国、常耕的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张美然的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7月30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的任免
  任命冯宗利为东营区人民法院辛店人民法庭庭长、杨美香为东营区人民法院辛店人民法庭副庭长、鞠振伟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史口人民法庭庭长、马会东为东营区人民法院牛庄人民法庭副庭长、杨玉华为东营区人民法院辛店人民法庭副庭长、孙欣菊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海河人民法庭副庭长、杨彬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栾秀芳为东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任晓华、张彬、马松东、王黎明、李志刚、李德智、李雪林、李乃煊、刘东峰、陈卫红、苏国晶、赵延安、盖秀云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2000年
  1月14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张洪文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时学峰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张洪文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时学峰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3月17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刘美华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王西峰的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5月25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的任免:任命韩利学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于贤昌的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免去李景春的东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洪文的东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审查委员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职务。
  任命高欣伟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高磊为东营区教育委员会主任、李建生为东营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李景春为东营区人事局局长;闫承武为东营区监察局局长、张焕强为东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如辉为东营区乡镇企业局局长。
  免去韩旭东的东营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职务;隋顺兴的东营区教育委员会主任职务;闫承武的东营区人事局局长职务;高磊的东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姜学武的东营区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褚洪喜的东营区监察局局长职务。
  任命王松林为东营区人民法院东城人民法庭庭长;延新干为东营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
  免去王松林的东营区人民法院胜利人民法庭庭长的职务;李会军的东营区人民法院六户人法庭庭长、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马松东的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张曰忠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命刘杰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薛彦林为东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延新干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松林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冯宗利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贺志强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长;项在永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李兰海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庭长;刘建业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周忠华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王桂丽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马学忠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杨美香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孙欣菊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崔红卫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杨玉华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张维秀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鞠振伟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副庭长;马会东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副庭长。
  免去刘杰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薛彦林的东营区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庭长职务;延新干的东营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职务;王松林的东营区人民法院东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冯宗利的东营区人民法院辛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贺志强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项在永的东营区人民法院牛庄人民法庭庭长职务;李兰海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海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刘建业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海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周忠华的东营区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职务;王桂丽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2001年
  1月12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的任免:免去韩吉顺的东营区区长职务;免去李俊峰、郭建民、孙庆九、唐汉清的东营区副区长职务。
  任命张传胜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吕跃庆、李辉、崔佃发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3月28日十届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的任免:任命胡立昌为辛店街道办事处人大办公室主任;李继善为辛店街道办事处人大办公室副主任;姜清辉为胜利街道办事处人大办公室主任;苏培荣为胜利街道办事处人大办公室副主任;王建国为文汇街道办事处人大办公室主任。
  任命魏大阳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解旭明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4月27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任免:
  任命安守河为东营区土地管理局局长。
  免去陈美信的东营区土地管理局局长职务。
  8月18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刘强民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王磊、马曰骏、李秀芹、高敦、韩琳芳、燕华然、王爱英、杨玉玲、王锋、张怀刚、郭桂荣、任少华、燕荣华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10月16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5会议的任免:任命张建平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魏大阳为东营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任命李兰海为东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冯宗利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薛彦林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刘杰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解旭明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蒋萍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延新干为东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松林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免去李兰海的东营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庭长职务;冯宗利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薛彦林的东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刘杰的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解旭明的东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蒋萍的东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延新干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王松林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贺志强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12月30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的任免:任命高建国、马兆萍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郑少锋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2年
  3月8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的任免:任命李文斋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刘丕玉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刘辰堂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林章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谭志海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刘杰三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奎安为东营区文汇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康林清为东营区文汇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徐章敏为东营区黄河路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王曰文为东营区黄河路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刘志军为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陈西芹为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王建国的东营区文汇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李继善的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苏培荣的东营区胜利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刘瑞俭为东营区经济贸易局局长、赵树春为东营区科学技术局局长、盖举辉为东营区民政局局长、刘辰波为东营区司法局局长、张俊海为东营区财政局局长、刘仁修为东营区水利局局长、潘连生为东营区卫生局局长、郭培亮为东营区审计局局长、李克玉为东营区统计局局长、张吉俊为东营区发展计划局局长、高磊为东营区教育局局长、安守河为东营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围辉为东营区建设局局长、成军华为东营区计划生育局局长、李文章为东营区招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潘连生的东营区物价局局长职务、李克玉的东营区审计局局长职务、李建生的东营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职务、李泽田的东营区商业贸易委员会主任职务、壬建二的东营区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徐章敏的东营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职务、隋东升的东营区司法局局长职务、崔建兵的东营区统计局局长职务、张景春的东营区民政局局长职务、李冬玉的东营区财政局局长职务、高玉亮的东营区水利局局长职务、朱炳献的东营区卫生局局长职务、刘如辉的东营区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张同德的东营区林业局局长职务、张吉俊的东营区计划委员会主任职务、高磊的东营区教育委员会主任职务、安守河的东营区土地管理局局长职务、张围辉的东营区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成军华的东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7月25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刘丕玉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农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刘丕玉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于绍源为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局长。
  免去李湘兵的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局长职务。
  任命王桂丽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周忠华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蒋萍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刘建业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张维秀为东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杨美香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张天宏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刘富珍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李秀芹为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任少华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刘杰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解旭明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蒋萍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王松林的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张天宏的东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王桂丽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庭副庭长职务;周忠华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马学忠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杨美香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孙欣菊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鞠振伟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马会东的东营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张维秀的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刘建业的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立忠、刘树洲、刘彩霞、王寿军、李风华、李明、崔荣光、徐霞、尹爱荣、王丽、张俊峰、冯芳、王清丽、纪少俊、张民峰、张闰明、宋玉伦、齐教元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2003年
  2月27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张纪春为东营IX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岳洪峰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聂鸿伟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黄克俭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耿汝清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室主任职务、张曰忠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高欣伟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张吉俊为东营区发展计划局局长、于涛为东营区经济贸易局局长、高磊为东营区教育局局长、赵树春为东营区科学技术局局长、于绍源为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局长、阎承武为东营区监察局局长、盖举辉为东营区民政局局长、刘辰波为东营区司法局局长、张俊海为东营区财政局局长、李景春为东营区人事局局长、商少华为东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安守河为东营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国辉为东营区建设局局长、韩宏伟为东营区交通局局长、刘仁修为东营区水利局局长、马守安为东营区农业局局长、潘连生为东营区卫生局局长、阎国为东营区计划生育局局长、郭培亮为东营区审计局局长、李克玉为东营区统计局局长、李文章为东营区招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4月30日十一届人大会常委会第3次会议的任免:任命丁有勇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孙贤庆、许新泉、马红光、周金锴、孙长贵、任耀海、王宝玺、许丽丽、张宁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9月26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的任免:任命乔恩言、丁保明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12月28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张吉俊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隋东升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岳洪峰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建三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农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曰文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美然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锡远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广东为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农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西景元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岳洪峰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李文斋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刘丕玉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农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黄克俭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时学峰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周锡彬的东营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任命王明钦为东营区文汇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于振兰为东营区东城街道人工工作委员会主任、马学舜为东营区胜利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赵增发为东营区胜园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苏培荣为东营区胜利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刘志军的东营区东城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王奎安的东营区文汇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姜清辉的东营区胜利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王曰文的东营区黄河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于金明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闫承武为东营区发展计划局局长、生利林为东营区监察局局长、夏金泉为东营区招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商金友为东营区教育局局长、李建华为东营区人事局局长;李建生为东营区建设局局长、任西忠为东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营区分局局长、田长承为东营区卫生局局长。
  免去高欣伟的东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张吉俊的东营区发展计划局局长职务、李文章的东营区招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高磊的东营区教育局局长职务、李景春的东营区人事局局长职务、张国辉的东营区建设局局长职务潘连生的东营区卫生局局长职务闫承武的东营区监察局局长职务。
  任命王培清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冯宗利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王汉武的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马兆萍的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马兆萍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解旭明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延新干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王金海的东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丁有勇的东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冯宗利的东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延新干的东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田长承的东营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2004年
  5月19日十一届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的任免:任命杨彬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栾秀芳为东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免去杨彬的东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栾秀芳的东营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9月26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的任免:任命马建生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王瑛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李乃煊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建业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陈茂杰、李春梅、马贤坤、申国锋、孙庆水、韩国东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2005年
  1月30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的任免:任命李旺田为东营区交通局局长。
  免去韩宏伟的东营区交通局局长职务。
  4月22日十一届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的任免:任命王风华、李天录、唐丕斌、孙立茗、李涛、董雪梅、常成国、吕海霞、赵俊卿、刘洪喜、卞秀峰、李佐法、徐东永、孙福欣、李建全、宋其军、温桂香、吴贵清、齐凌云、宋维峰为东营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7月26日十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的任免:任命刘海新为东营区财政局局长(援疆)。
  任命黄培强、赵鹏、刘勇、孙桂祥、苏志文李清泉为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11月30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的任免:
  任命江燕为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张纪春为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梅仲泉为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轩庆围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张纪春的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隋东升的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刘晨堂的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聂鸿伟的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李锡远的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张广东的区人大常委会农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盖长祥为东营区辛店镇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耿沛光为东营区辛店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胡立昌的东营区辛店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徐竞科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黄志勇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辰勇为区经济贸易局局长、许明德为区农业局局长、马守安为区水利局局长、闫承武为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闫国为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免去于金明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商绍华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于涛的区经济贸易局局长职务、马守安的区农业局局长职务、刘仁修的区水利局局长职务、闫承武的区发展计划局局长职务、闫国的区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任命王磊为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王锋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风华为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免去李兰海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2006年
  2月11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的任免:免去张传胜的东营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任命王玉波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4月13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的任免:免去李全鸿的东营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盖举波、丁保明的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免去魏大阳的东营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李全鸿、井纪东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冯俊海为东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任命牟兴泉为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局长、隋向村为东营区财政局局长、李巍为东营区民政局局长、徐章敏为东营区审计局局长、崔京良为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李秀华为东营区卫生局局长。
  免去于绍源的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局长职务、张俊海的东营区财政局局长职务、盖举辉的东营区民政局局长职务、郭培亮的东营区审计局局长职务、闫承武的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田长承的东营区卫生局局长职务。
  任命盖士杰为东营区文汇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赵树平为东营区黄河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王明钦的东营区文汇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徐章敏的东营区黄河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王建三的东营区人大农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张美然的东营区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王曰文的东营区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7月26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任命薄立新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07年
  1月10日,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任命赵国芳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苟增杰为东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接受王玉波、王跃军辞去东营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东营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任命生金梅为东营区辛店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盖泽民为东营区黄河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耿沛光的东营区辛店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知识出处

东营区人大志

《东营区人大志》

出版者:东营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出版地:2007

本书上限原则上自1984东营区建立,下限至2007年3月,采用述、记、图、志、表、录等体裁,记述东营区人民代表大会发展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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