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各部门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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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318
颗粒名称: 一、 各部门职责范围
分类号: F812.752.3
页数: 7
页码: 254-260
摘要: 为加强财政管理,努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模式,使归口、隶属财政局的正副科级部门和局内部各股室各明其职、各司其责,顺利开展财政工作,为人民理好财,区财政局于1997年4月制定各部门各股室职责范围,既是规范日常工作的准则,也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
关键词: 东营市 地方财政 经济史

内容

为加强财政管理,努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模式,使归口、隶属财政局的正副科级部门和局内部各股室各明其职、各司其责,顺利开展财政工作,为人民理好财,区财政局于1997年4月制定各部门各股室职责范围,既是规范日常工作的准则,也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
  办公室职责范围 (一)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二)负责人事、监察、文秘、信息、计划生育、督办、保密、档案、信访、提案、宣传、接待、综合治理、安全保卫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车辆管理行政事务等工作。(三)负责会议组织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
  预算股职责范围 (一)研究地方预算管理的政策和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措施,编制全区年度财政预、决算,组织区级预算的执行。
  (二)研究全区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制订有关预算的管理制度。
  (三)负责全区财源建设和财政有偿使用资金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拨款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五)指导乡镇财政工作,参与综合预算管理工作。
  (六)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管理工作。
  行财股职责范围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廉洁勤政。
  (二)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和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决算的编制。每月进行一次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分析报告,及时给领导提供准确的数字和资料。
  (三)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拨款和追加、追减预算的审查、严格按程序办事。
  (四)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行使财政监督职能,指导、帮助单位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和会计制度。
  (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管辖的单位进行财务会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和处理。
  (六)建立跟踪反馈制度,对上级专款、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及追加预算,要及时了解掌握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工作,负责行财周转金的发放、回收管理工作。
  (八)认真做好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统一入保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节约财政资金。
  (九)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财股职责范围 (一)管理农口行政部门经费和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农机、气象、土管等部门事业费的管理督查工作。
  (二)编制农口财务预决算。
  (三)制订农口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与还款工作。
  (五)负责支农周转金的项目考察、资金投入与回收工作。
  (六)负责农业四税的任务下达、征收、解库工作。
  (七)负责农口有关文件的呈上转发工作。
  企财股职责范围 (一)管理地方国有工业、交通、商业、物资、供销、外贸、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城市公用、城乡环境保护等行业的单位财务。
  (二)制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分配政策并监督执行。
  (三)编制审核财务预决算。
  (四)对专项资金实行分配和使用监督。
  (五)协调企业财务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企业财务的宏观调控。
  税政股职责范围 (一)负责国家和省、市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
  (二)了解、监督和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解决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税政问题。
  (三)做好税收减免及先征后返政策的管理工作。
  (四)做好全区财务、税收资料的普查工作。
  (五)根据经济政策和经济结构的变化,调查分析和研究税收政策、税源及税负的变化情况,提出完善税收制度的措施和建议。
  (六)牵头组织全区工商税制改革的实施,参与税收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
  (七)协调财政与国税、地税部门在执行税收法规政策等方面的业务关系。
  (八)负责办理财政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九)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房基金管理办公室职责范围
  (一)认真执行市区政府的房改政策、规定和指令,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筹集、管理各项住房资金,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建立正常的资金来源渠道,逐步改善职工居住条件。
  (二)贯彻上级财政部门有关住房资金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住房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好住房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三)加强对住房资金的使用管理,搞好住房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住房资金的专款专用和保值增值。
  (四)直接管理区级住房基金、单位住房基金,个人住房资金等各项资金。
  (五)审核全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住房基金、住房公积金、住房保证金的支取、使用。
  (六)编制全区住房资金财务收支决算。
  国有资产管理局职责范围(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资产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乡镇、办事处以及所办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调查统计、报表工作。
  (三)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理,对资产报废、调拨、变卖等资产变动,按规定认真核实审批,并负责国有企业资产产权变动、评估及确认工作。
  (四)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调剂处置工作,努力提高资产利用率。
  (五)积极推进国有资产产权改革、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资产核实工作,确认组织收缴国有资产收益和产权转让收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七)加强对兴办经济实体的资产管理,促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与增值。
  (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基本建设财务股职责范围(一)参与投资体制改革和中长期投资计划的研究;参与基本建设计划的安排;核定部门年度基本建设财务收支计划,办理基本建设拨款、贷款;检查、分析基本建设财务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审批基本建设财务决算,负责全区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实施财政监督。
  (二)参与财政安排的城市维护费、教育费附加费、环保补助资金、支援农村生产支出以及住房改革支出等用于基本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根据国家制定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制定全区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上缴竣工项目结余资金、基本建设收入等应缴财政的资金。
  (四)参与组织区内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负责审查工程概算、预算和决算,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工程概算的调整,管理工程结算;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管理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五)参与地质勘探年度计划的安排,负责办理地质勘探经费拨款,管理地质勘探财务,实施财政监督,审批地质勘探决算。负责管理国土整治事业费。
  (六)会同地质矿产部门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地质矿产部门的矿管经费和储量管理费。
  (七)按照“专户储存、集中管理、先存后批、先批后用”的原则,对自筹基本建设资金进行财务管理。
  (八)根据国家制定的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制定我区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审批区直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决算。负责全区施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实施财政监督。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程取费标准,参与工程造价和工程定额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其他有关工作。
  (十)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营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职责范围东营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是政府管理预算外资金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和其他预算外资金的收缴、管理、核算、监督和检查。
  其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东营区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日常事项和会计核算,及时办理预算外资金的收缴和划拨。
  (二)认真搞好预算外资金与预算内资金的综合平衡,向政府提交预算外资金收支预算。
  (三)定期向政府报告预算外资金收支预算完成情况。
  (四)定期编制预算外资金报表,并按要求写出情况分析。
  (五)界定单位上缴的预算外资金性质。
  (六)负责全区预算外资金的监督与检查。
  (七)对违犯《东营区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负有责任的会计人员,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会计证,并提出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的建议。
  (八)对违犯《东营区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九)负责各种票据的发放、回收与管理。
  (十)负责对人民来信、来访给予答复,为举报人保密。
  (十一)主动协调部门、单位之间以及各专业银行的工作关系。
  (十二)负责部门、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帐户的审批。
  (十三)负责完成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保股职责范围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廉洁勤政。
  (二)负责管理列入财政预算的社会救济、抚恤、卫生事业费、医疗保险等社会福利方面的财务和资金。
  (三)编制、审核全区社保机构及社保企业的年度预决算,每月进行一次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分析报告,及时给领导提供准确的数字和资料。
  (四)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参与社会保障政策、制度的制定、修改和组织实施。
  (五)统一管理全区社会保障机构财务,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
  (六)负责制定社保周转金管理办法、考察借款项目、签订借款合同及资金的发放、回收、使用情况检查和效益考核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管理股职责范围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依照《会计法》办事,廉洁勤政。
  (二)依据《会计法》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的会计工作”的规定,对本区会计单位的会计人员,会计工作和会计制度依法进行管理。
  (三)负责全区会计证的审核、发放、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会计证管理办法》,维护会计证的严肃性。
  (四)负责国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会计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验收工作,促进全区会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五)负责在岗会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经常开展财经法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六)负责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报名工作,鼓励会计人员晋级、改善会计队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
  (七)健全全区会计人员档案,实现微机化管理。
  (八)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掌握会计工作情况,反映会计人员的意见和要求。
  (九)依法监督会计法规在会计单位的执行情况,考核会计人员业务工作。
  (十)及时向领导提供、反映会计管理情况,努力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职责范围 (一)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具体安排大检查工作。
  (二)负责组织协调财政、国税、地税、审计、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参加大检查工作。
  (三)依法检查、处理各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四)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或社会经济监督中介机构,对个别行业或部分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五)建立举报制度,受理有关的人民来信来访。
  (六)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财经法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把检查与服务、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
  (七)表彰遵守财经法纪的先进单位和在大检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八)根据全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
  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范围
  (一)办理财务审计业务。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3、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二)办理资产评估业务,出具真实、科学的评估报告。
  (三)办理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以最新的财会相关法规制度为依据,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办理工程预决算审查业务。
  1、受托编制工程预算;
  2、工程造价咨询;
  3、工程决算审计,保证审计结果的合法、合规和准确性;

知识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东营区财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1

本书记载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建区(1984年)且设置区级财政管理机构以来财政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本书主体部分共分为六章,其中包括财政体制、财政收入、 财政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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