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国债推销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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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293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国债推销与管理
分类号: F812.752.3
页数: 2
页码: 199-200
摘要: 东营区、牛庄区自1985年起担负起在全区范围内推销国债的任务。当年国债年息:单位购买5%,个人购买9%。东营区完成9万元,牛庄区完成21.9万元,在全市率先完成任务。1986~1990年,单位购买的年息6%,个人购买的年息1016。偿还期限:1985~1987年国库券从发行后于第六年一次还清本息,1988-1990年国库券从发行后第四年一次还清年息。1990年后,将单位购买的国库券改为特种公债。1989年,另外发行保值公债。保值公债的年息和偿还期限除同国库券外,在兑付时按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保值率付给保值利息,使认购者不因物价上涨而受损失。
关键词: 东营市 地方财政 经济史

内容

东营区、牛庄区自1985年起担负起在全区范围内推销国债的任务。当年国债年息:单位购买5%,个人购买9%。东营区完成9万元,牛庄区完成21.9万元,在全市率先完成任务。1986~1990年,单位购买的年息6%,个人购买的年息1016。偿还期限:1985~1987年国库券从发行后于第六年一次还清本息,1988-1990年国库券从发行后第四年一次还清年息。1990年后,将单位购买的国库券改为特种公债。1989年,另外发行保值公债。保值公债的年息和偿还期限除同国库券外,在兑付时按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保值率付给保值利息,使认购者不因物价上涨而受损失。
  为保证国债推销工作完成,区财政部门通过下发文件,利用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认购国债利国利民的意义,广大干部群众,踊跃认购。
  1991年国债发行推销方式,逐步从以行政手段转向经济手段,向着市场推销过渡。1992年,东营市取消向单位发行的特种国债,并入国库券。同时,将国库券的发行对象扩大到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各类基金会组织和金融机构,并提倡承购包销、柜台销售,是年国库券为五年期(年利率为10.5%)和三年期(年利率为9.5%)两种。市财政局分配给东营区1992年国库券1300万元,全部实行承购包销。区财政局与工商银行东营区办事处签订1000万元国库券承购包销合同;与农业银行东营区支行签订300万元的承购包销合同,任务如期如数完成。1985~1996年的12年间(1997年上级未给东营区分配国债承销任务),东营区承销国债共计3513.17万元,(特种国债35,3万元,国库券3423.87万元,保值公债54万元)。其中1991年国库券推销520万元,完成上级分配任务的7.5倍;1992年完成国债推销任务1300万元,占全市总任务的50%。
  1985~1996年东营区国债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注:1985年国债任务及完成数,仅包括东营区,牛庄区无资料。

知识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东营区财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1

本书记载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建区(1984年)且设置区级财政管理机构以来财政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本书主体部分共分为六章,其中包括财政体制、财政收入、 财政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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