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东营区财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320020210000293 |
颗粒名称: | 第七节 国债推销与管理 |
分类号: | F812.752.3 |
页数: | 2 |
页码: | 199-200 |
摘要: | 东营区、牛庄区自1985年起担负起在全区范围内推销国债的任务。当年国债年息:单位购买5%,个人购买9%。东营区完成9万元,牛庄区完成21.9万元,在全市率先完成任务。1986~1990年,单位购买的年息6%,个人购买的年息1016。偿还期限:1985~1987年国库券从发行后于第六年一次还清本息,1988-1990年国库券从发行后第四年一次还清年息。1990年后,将单位购买的国库券改为特种公债。1989年,另外发行保值公债。保值公债的年息和偿还期限除同国库券外,在兑付时按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保值率付给保值利息,使认购者不因物价上涨而受损失。 |
关键词: | 东营市 地方财政 经济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