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税源、税负调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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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285
颗粒名称: 三、 税源、税负调查
分类号: F812.752.3
页数: 3
页码: 178-214
摘要: 1997年,区财政局、市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联合,对东营区财源建设情况进行调查,重点调查1993年以来财政体制演变税源变化对区财政的影响,财政收入、支出的构成因素、乡镇税源发展状况。
关键词: 东营市 地方财政 经济史

内容

1997年,区财政局、市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联合,对东营区财源建设情况进行调查,重点调查1993年以来财政体制演变税源变化对区财政的影响,财政收入、支出的构成因素、乡镇税源发展状况。
  税源变化 1985年市税务局下发的《关于市局稽征处和东营区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是按企业经济性质划分的市区两级责权分明。1992年9月,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税务局《关于市税务局稽征处与东营区税务局对新办企业税收征管职责范围划分的请示》后,对新建企业征管范围重新调整,部分老企业借机钻政策的空子,利用更名、重组、反牌等手段,变成“新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曾有一段时间部分税源流失;油田内部产业结构调整,一些三产企业,组成企业集团,列为中央企业管理或并轨油田企业,市、区两级税收有所减少。
  1993年东营区财政的财政体制,仍执行“固定收入加总额分成,再加增长分成”总额留成比例38.3%,增长分成比例为5016,区固定收入项目有:征收排污费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集体企业奖金税、农林特产税、契税、教育费附加。1994年,市对区实行“定额上交比例递增”的财政管理体制,定额上交基数4135万元(以1993年财政收入任务数减去地方固定收入为财政收入基数,再按1993年区财力为支出基数,收入基数大于支出基数为定额上交基数),上交额自1994年起每年递增5%。按税种划分地方固定收入,区财政收入有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地方企业上交利润、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与中央共享的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分税制财政体制实行后,东营区财政总收入逐年增长,地方财政收入由1993年的8525万元,增长到1996年的9368万元,三年增长843万元,年平均递增率3.19%。
  调查情况显示:1993~1996年,来自油田、市属集体企业的财政收入约占60%,来自金融保险企业的收入约占8%;来自乡镇企业、区属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的税收约占32%。
  1996年财政灶内支出8200万元,按复式预算科目分,各项行政事业支出占79.38%,生产建设性支出占20.62%。
  税负调查 1997年8月,区财政局与区地税局联合对1996年辖区内的所有应税车船及应税额进行调查。据统计,1996年车船使用应税额85.1万元。应税车辆:小轿车269辆,越野车99辆,小客车115辆,大客车25辆,载货汽车592辆,载货拖拉机389辆,其他车辆1248辆。在摸清税源的基础上,通过对税负分析,1987、1989、1996三个年度,车船使用税分别仅占工商税收的1.3%、0.1%、0.5%,税负过低,不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要求。为此,向市财政提出适当提高车船使用税负的建议。
  1997年11月,根据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要求,对全区的土地使用税的税负进行调查。城镇土地使用税自开征以来,东营区一直按照东政发[1987]107号文件制定的等级标准执行,1988年和1996年土地使用税分别占企业生产经营收入的1.2%和o.05%,税负相对偏低。通过调查,根据全区实际情况,向市建议将东营区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四个等级改为三个等级,即从原四个等级的每平方米0.7元、0.6元、0.5元、0.3元,分别提高到每平方米2元,1.6元、1元,并重新确定土地等级范围。
  乡镇税源调查在对全区税源调查的基础上又对全区1997年乡镇财税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清全区乡镇财源的现状,找出乡镇在税源建设方面的问题。
  1996年,区对乡镇财政体制调整后,调动了各乡镇利用自身优势、发展经济、建设财源、培植税源的积极性,享受财政补助的乡镇由5个减少到4个。3个上解乡镇的上解数额,由1994年的862万元增加到1997年的1253万元。乡镇财政收入由1994年的1689万元,提高到1997年的2861万元;各乡镇把第一产业增收,作为建设财源培植税源的主要战略目标,借助“两黄”开发和实施的培植乡镇农业特产税源“1520”工程,把发展“双高一优”农业作为根本方向,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思路,进一步优化农业资源配置。1997年,来自第一产业的财政收入达到352万元,占乡镇财政收入的12.35%;以“工业强区”和“繁荣市场”相结合的战略,发展壮大乡镇工业企业初见成效。全区乡镇企业已达到1409家,其中,集体企业186家,个体企业1223家。涌现出30余户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大户。1997年累计新增工业产值1.2亿元,利税1800万元;全区以第三产业为中心的商贸市场的建设步伐加快,1997年底集贸市场已达62处,占地面积74万平方米,万人市场占有率居全市首位。新建、扩建的西营水果批发市场和刘家副食品批发市场年成交额分别达到4000万元、8000万元。
  乡镇财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税收征管体制不理顺;乡镇、村办企业普遍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管理水平差,1997年总产值达3.7亿元,上交地方财政仅有450万元,尤其未发展起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部分乡镇负债过重影响经济运行质量,原因是某些达标升级活动超过企业承受能力,部分企业亏损减产,基础设施资金投入难以收回等,造成欠帐较多,拿不出较多的财力培植税源;个别乡镇的理财方式仅囿于“收、支、管、平”的短期行为,未将乡镇财源税源建设作为整体和长远规划来运筹。

知识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东营区财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1

本书记载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建区(1984年)且设置区级财政管理机构以来财政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本书主体部分共分为六章,其中包括财政体制、财政收入、 财政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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