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乡镇统筹资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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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255
颗粒名称: 四、 乡镇统筹资金
分类号: F812.752.3
页数: 1
页码: 128
摘要: 1996年东营区将乡镇统筹资金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乡镇自筹资金归乡镇财政管理,主要是乡镇企业收入、事业收入、土地征用费收入、其他收入;乡镇统筹资金,根据国家规定的“三提留,五统筹”以乡镇为单位提取。村提留项目有: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乡镇统筹项目包括:乡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建乡村道路费。村提留和乡统筹费,收取比例按照省委、省政府1990年7月6日鲁发[1990]17号文规定执行,一般控制在上年农业人口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
关键词: 东营市 地方财政 经济史

内容

1996年东营区将乡镇统筹资金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乡镇自筹资金归乡镇财政管理,主要是乡镇企业收入、事业收入、土地征用费收入、其他收入;乡镇统筹资金,根据国家规定的“三提留,五统筹”以乡镇为单位提取。村提留项目有: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乡镇统筹项目包括:乡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建乡村道路费。村提留和乡统筹费,收取比例按照省委、省政府1990年7月6日鲁发[1990]17号文规定执行,一般控制在上年农业人口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
  1996~1997年,乡镇统筹资金收入为3829万元,占预算外总收入的16.2%。

知识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东营区财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1

本书记载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建区(1984年)且设置区级财政管理机构以来财政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本书主体部分共分为六章,其中包括财政体制、财政收入、 财政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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