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行政支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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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234
颗粒名称: 一、 行政支出
分类号: F812.752.3
页数: 3
页码: 96-98
摘要: 行政支出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协委员会、党政机关和民主党派、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各项经费以及由国家预算开支的乡镇行政干部的经费等。该项支出按使用性质划分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人员经费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经费等。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及其他费用等。
关键词: 东营市 地方财政 行政支出

内容

行政支出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协委员会、党政机关和民主党派、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各项经费以及由国家预算开支的乡镇行政干部的经费等。该项支出按使用性质划分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人员经费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经费等。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及其他费用等。
  人员经费工资,1985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由原来的等级工资制改为以职务工资为主,再加基础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津贴的结构工资制。改革后的工资,行政工作人员平均每月增加19.72元,实行结构工资制当年工资额东营、牛庄两区共计38,9万元,在工资目内列支职工人数年平均638人,年人均工资609.72元。1993年10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进行改革。国务院下发《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实行职级工资制。其工资的构成分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个部分。其中,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是职级工资构成的主体,事业单位以专业技术职务和津贴两部分为主体。这次工资改革的资金来源,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当年,工资实现数为101.5万元,是1985年的2.49倍。实行职级工资制以后,每年根据城镇居民生活费用的增长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工资;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增长,定期调整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标准,建立了正常晋级增资制度。自1993年以来,工资水平不断提高,至1997年工资目支出数为336.2万元,是1993年的3.3倍。1985-1997年工资数实现支出1794.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50%。
  补助工资,是发给职工个人基本工资以外的各种生活补助和劳动报酬。1988年主要有粮价补贴、副食品补贴、冬季取暖补贴、单位小伙食补贴、禁猪等少数民族补贴、交通补贴。1993年,增加开放城市补贴(每人每月20元),1994年,增加油区补助(每人每月80元)、误餐补贴(每人每月60元)、职务岗位补贴等。1985年补助工资支出仅14.3万元。由于物价上涨和增加各种补贴,至1997年增加到228.9万元,是1985年的16倍。1985~1997年,补助工资1236.5万元,占人员经费的34.4%。
  职工福利费是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包括拨缴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职工死亡丧葬费、遗属补助费等。1985年,职工福利费实现6.4万元。由于开支标准提高,福利费支出增长较快。1997年,职工福利费实现37.1万元,是1985年的5.8倍。1985~1997年,职工福利实现支出250.3万元,占人员经费的7%。
  离退休人员费用,随着地区生活水平提高,政策性增资,使离退休人员费用逐年增多。1985年离退休费用,仅实现支出18万元。1996年起,离退休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类支出”,但部分由财政负担的护理费、开放城市补贴费、油区补贴和一次性抚恤费仍在此目中列支。1985~1997年,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为311.1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6%。
  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等。公务费主要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器具修理费、机动车燃料费和修理费等。
  公务费随着经济发展,各部门职能强化逐年提高,特别是会议费标准逐步提高,车辆燃修费不断增长,由1985年的38.8万元增长到1997年的171.9万元,增长4.4倍,1985-1997年公务费支出共计1819.2万元,占公用经费的63.3%。
  设备购置费是行政事业单位达不到基本建设投资额度,按固定资产管理的一般办公设备、车辆、专业设备等购置费。东营区由于新建和办公设施现代化程度提高,尤其是各部门配备微机,购置费增长幅度逐年增大。1985年,设备购置费实现支出0.2万元,1997年,设备购置费支出68万元。1985~1997年,设备购置费共支出186.8万元,占公用经费的6.5%。
  修缮费包括公用房屋建筑及附属物设备的修缮维护费用。1985年修缮费未实现支出。1986年,修缮费支出38.3万元(不包括牛庄区),1987年两区合并,办公和职工住宿条件急于改善,加之乡镇行政用房年久失修,财政安排支出也给予照顾,实现支出46.3万元,1997年,修缮费41.3万元,主要用于胜利镇建房补助。1986~1997年,修缮费共计支出164.3万元,占公用经费的5.7%。
  业务费包括各职能部门专业性质的会议费、资料印刷费、业务参考资料费、宣传活动费及专项业务支付的费用。1985~1997年,业务费支出332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1.6%。
  其他费用主要列支行政管理费各项开支以外的行政支出项目,如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发给个人的救济费等。1985~1997年,其他费用支出370.5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2.9%。
  行政支出由1985年的119,9万元增加到1997年的1392万元,增长6.32倍,年均递增率18.04%。1985~1997年共计实现支出6465.1万元,占地方财政总支出的10.7%。其中工资占行政管理费类支出的27.8%;补助工资占19.1%;职工福利费占3.8%;离退休人员费用占4.8%;公务费占28.2%;业务费占5%;设备购置费占3%;修缮费占2.5%;其他费用占5.8%。

知识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东营区财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1

本书记载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建区(1984年)且设置区级财政管理机构以来财政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本书主体部分共分为六章,其中包括财政体制、财政收入、 财政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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