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土地增值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188
颗粒名称: 二十二、 土地增值税
分类号: F812.752.3
页数: 1
页码: 45
摘要: 土地增值税是国家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产所取得的土地增值额征收的一种财产税。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并于1994年1月1日起全国施行。
关键词: 东营市 地方财政 增值税

内容

土地增值税是国家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产所取得的土地增值额征收的一种财产税。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并于1994年1月1日起全国施行。
  东营区土地房产有偿转让尚待展开,仅在1997年征收土地增值税10万元。

知识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东营区财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1

本书记载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建区(1984年)且设置区级财政管理机构以来财政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本书主体部分共分为六章,其中包括财政体制、财政收入、 财政支出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