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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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179
颗粒名称: 十三、 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
分类号: F812.752.3
页数: 1
页码: 42
摘要: 1985年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暂行规定》,对实行工资总额随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的国营企业开征工资调节税;企业当年增发的工资总额超过国家核定的上年工资总额7%以上的部分计征工资调节税。税率分四级,按年计征,按次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东营区仅1990~1992年征收,计征收19.2万元。
关键词: 东营市 地方财政 调节税

内容

1985年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暂行规定》,对实行工资总额随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的国营企业开征工资调节税;企业当年增发的工资总额超过国家核定的上年工资总额7%以上的部分计征工资调节税。税率分四级,按年计征,按次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东营区仅1990~1992年征收,计征收19.2万元。

知识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东营区财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1

本书记载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建区(1984年)且设置区级财政管理机构以来财政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本书主体部分共分为六章,其中包括财政体制、财政收入、 财政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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