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水规费征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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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口区水利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10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水规费征收
分类号: K52
页数: 1
页码: 183
摘要: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实施之后,河口区开始收费工作,收费的项目包括:一是农业水费的计收。作为生产成本计算,不属于摊派或提留,实行商品化供水;二是水资源费的征收。系指河口境内含地下水的所有水资源。凡在河口区境内从事工农业生产、经营及城镇生活用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的,都应交纳水资源费,所收费额全部上缴国库,该费未启动征收;三是河道维护管理费征收。此费用是国家进行河道维修、疏浚、治理的一部分资金来源,所征收的对象是有营业和销售收入的企、事业,河口区对以上费用的征收标准和征收办法作出明确规定(详见第十二章第六节)。
关键词: 东营 水利工程 农田水利

内容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实施之后,河口区开始收费工作,收费的项目包括:一是农业水费的计收。作为生产成本计算,不属于摊派或提留,实行商品化供水;二是水资源费的征收。系指河口境内含地下水的所有水资源。凡在河口区境内从事工农业生产、经营及城镇生活用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的,都应交纳水资源费,所收费额全部上缴国库,该费未启动征收;三是河道维护管理费征收。此费用是国家进行河道维修、疏浚、治理的一部分资金来源,所征收的对象是有营业和销售收入的企、事业,河口区对以上费用的征收标准和征收办法作出明确规定(详见第十二章第六节)。

知识出处

河口区水利志

《河口区水利志》

出版地:2005.3

本书是全面记述河口区水利建设和现状的资料性著述。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行业特色,真实地记述河口区20年来水利建设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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