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防汛抗旱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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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口区水利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07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防汛抗旱机构
分类号: K52
页数: 5
页码: 105-109
摘要: 河口区防汛抗洪的任务包括三部分:一是内河防汛。1998年将平原水库列入了内河防汛的范畴。二是城市防汛。三是黄河防汛。三项任务的基本分工是在中共河口区委(下称区委)、河口区人民政府(下称区政府)的领导下,内河防汛由地方水利部门履行职责;城市防汛由城市建设部门履行职责;黄河防汛由黄河河务部门履行职责。任务要求是: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任务目标是:在现状防洪标准内,做到水库不跨坝、堤坝不决口,内涝少成灾,城市保安全。
关键词: 东营 防汛抗旱

内容

河口区防汛抗洪的任务包括三部分:一是内河防汛。1998年将平原水库列入了内河防汛的范畴。二是城市防汛。三是黄河防汛。三项任务的基本分工是在中共河口区委(下称区委)、河口区人民政府(下称区政府)的领导下,内河防汛由地方水利部门履行职责;城市防汛由城市建设部门履行职责;黄河防汛由黄河河务部门履行职责。任务要求是: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任务目标是:在现状防洪标准内,做到水库不跨坝、堤坝不决口,内涝少成灾,城市保安全。
  (一)河口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1986年5月,河口区成立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河口区水利局。由于是新组建单位,行政职能尚不健全,防汛工作临时抽调。办公室由一名负责人具体分工,其余人员轮流值班,上传下达。大部分内河防汛工作多由所在乡镇自行组织完成。至1995年,河口区水利局机构较为完善。虽一些重要的,与上级直接对口的业务管理机构仍未成立,但防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均提高。水利局有专职防汛工作人员,专门值班人员,每至汛期组织专门力量赴各重点工程,各乡镇现场,防汛工作成为常规。1996年,河口区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1月8日,东营市河口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准水利局设立“河口区防汛抗旱办公室”为副科级全民事业单位。自此之后,河口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每年进行一次调整,河口区人民政府予以公布正、副指挥及成员名单。由区乡镇两级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油田、济军生产基地有关单位组成。区防汛指挥部由中共河口区委书记、副书记、河口区人民政府区长或副区长任指挥或副指挥。担任副指挥的还有黄河河务、油田各采油厂、人民武装部、黄河三角洲济南军区生产基地、河口区水利局的主要负责人。防汛指挥部的成员单位有:各乡镇政府(街道)行政一把手。区政府职能部门有:河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河口区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局、财政局、供销社、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广播电视局、邮政局、电信局、交通局、广播电视局、电业局、邮政局、电信局、交通局、气象局、武警大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寿保险公司、林业局、人事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粮食局等。指挥部设三个办公室。区水利局设内河防汛办公室,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区黄河河务局设黄河防汛办公室,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城市建设局设城市防汛办公室,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履行各项任务职责,各办公室一般设2-3名专职工作人员。详见河口区1987 - 2003年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表。
  (二)内河防汛机构在区防汛指挥机构的宏观指挥下,承担境内骨干河道,水库堤坝,防风暴潮等项任务的实施。建区以后,该机构一直设在水利局。其防汛办公室隶属水利局,副科级事业单位,配有专职固定人员,设置单独办公场所独立办公。汛期的6 -10月份以内河防汛为主,24小时昼夜值班。非汛期全面承担全区农业抗旱工作。
  (三)城市防汛机构
  在区防汛指挥机构的宏观指挥下,承担河口城区的防汛工作,落实防汛任务,制定任务目标,按时督促检查,确保城市渡汛安全。该机构设在区城市建设局,为临时组织机构。
  (四)黄河防汛机构
  河口区黄河防汛机构单设办公室。设在黄河河务局。1990年12月,山东省黄河河务局河口管理段,隶属东营修防处,更名为东营市河口区黄河河务局(副处级)以后,负责河口段的黄河防汛工作,在业务上归河口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
  (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汛指挥机构。
  区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设防汛抗旱指挥部,亦称领导小组。组成严密的防汛抗旱领导体系。由乡镇长、街道主任任指挥或小组长,乡镇副乡镇长或街道主任副主任任副指挥或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农业、林业、水利、财政、卫生防疫、民政等站(所)负责人组成。第二节行政首长负责制
  1987年,山东省政府明文规定,各地的防汛工作由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并确定一名副职具体抓防汛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这一领导体制在河口区分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政府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另一个层次是行政首长包重点工程。河口区每年防汛过程中分河道、水库、防潮堤分别进行承包,各级行政首长分别承包某项重点工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制定本区有关防汛抗洪的法规政策、方案、预案,组织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发动,协调全社会积极动员,全力参加防汛。
  (二)根据本区总体规划,动员社会力量,广泛筹集资金,加快防洪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抗御洪水的能力,负责督促本区河道清障、建筑物拆建等项目顺利完成。
  (三)负责组建本区常设防汛办事机构。协调解决防汛抗洪经费和物资储备等问题,确保防汛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节政府部门职能
  区政府办公室。协助区长和分管区长指挥防汛,协调其他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发布有关指示、通知、文件,及时传递上级信息,召集有关会议,起草领导讲话材料,督查检查决定事项和分配任务的完成。
  区经贸委:协调安排抗洪抗旱的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
  区水利局:负责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除黄河外),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洪水预报。负责所辖防洪工程(含重点防洪城市)的运行安排,组织抗洪抢险工作及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区黄河河务局:负责所辖黄河工程的行业管理和运行安全,组织黄河防洪抢险及水毁工程的修复,及时提供洪水预报。
  区建委:负责监督、检查分管的城市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城区排涝。
  区财政局:负责协商确定市防指办提出的防汛抗旱经费分配方案,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区民政局:负责洪涝旱灾地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

知识出处

河口区水利志

《河口区水利志》

出版地:2005.3

本书是全面记述河口区水利建设和现状的资料性著述。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行业特色,真实地记述河口区20年来水利建设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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