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媳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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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枣庄市市中区志》
唯一号: 151034020220000710
专题名称: 童养媳
文件路径: 1510/01/object/PDF/151010020220000022/001
起始页: 0918.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童养媳俗称“团(圆)儿媳妇”。贫穷人家对女儿无力抚养,便“说亲”送养在情况稍好的男方家中,待成人后,再择日“成亲”(又称“圆房”)。男家为少花钱、不花钱娶儿媳妇,又图早赚个人力使唤,故多因男女年龄悬殊而后生枝节。童养媳地位低下,常见挨打受气。新中国成立后,政府明令禁止童养媳婚姻,此类婚姻早已绝迹。

知识出处

枣庄市市中区志

《枣庄市市中区志》

枣庄市市中区,包括市区及周围11个乡镇,总面积375平方公里,1985年人口32.8万人。市中区地处苏鲁豫皖之间,淮海地区中心地带,自古即为战略要地,“北负蒙峰,南控江淮,西走梁宋固济,充之屏障而东省之襟喉也”,实扼山东之南大门。枣庄市区屏障一北郊卓山姊妹峰,石壁削立,为震旦纪砂岩,南处北山大断层,与石炭纪煤系接触。卓山两峰,犹如一对忠诚的卫士,守卫着亿吨储量的鲁南煤城。卓山以南盆地藏煤炭,以东岗丘藏铁石,以北以西坡麓梨、枣、樱、植闻名遐迩。素以“质优色美”称著的枣庄煤炭,经百多年的大量采掘,至21世纪初其资源即近枯竭,但石灰石、铁矿石、铝矾土、焦宝石、白云岩等矿产藏量丰富,多为大中型矿床,发展建材、冶金、陶瓷工业具有巨大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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