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拥政爱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871
颗粒名称: 第八章 拥政爱民
分类号: E225
页数: 1
页码: 560-560
摘要: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枣庄地区人民军队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积极协助政府组织地方武装,建立民兵组织,发展生产。人民群众和地方政府支持革命军队,拥军优属。
关键词: 拥政爱民 拥军优属

内容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枣庄地区人民军队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积极协助政府组织地方武装,建立民兵组织,发展生产。人民群众和地方政府支持革命军队,拥军优属。
  建国以后,枣庄市驻军充分利用野营拉练、拥政爱民月、节假日等时机,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各驻枣部队在野营拉练中订出“水鲍不满不走,地面不净不走,东西不还不走,损坏东西不赔不走,不向房东道谢不走”的爱民公约。每逢“三夏”、“三秋”农忙季节,驻枣庄部队机关号召全军积极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帮助农民抢收抢种。1975年至1978年,参加助农劳动12000多人次。人民解放军五五五O三部队在1980,1981两年间支农740个劳动日,耕地670亩,收运庄稼148亩,支援车辆112台(次),修理农机具276台(件)。驻枣部队每到汛期都组织抢险防汛突击队,配合地方政府防汛救灾。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