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民兵武器装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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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86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民兵武器装备
分类号: E284
页数: 2
页码: 558-559
摘要: 枣庄地区民兵组织初建时期,武器装备主要是土枪、土炮、大刀、长矛,只有少量的步枪、手榴弹。随着民兵队伍的不断壮大和抗日战争的深入,民兵的武器装备不断改善。
关键词: 民兵 武器装备

内容

枣庄地区民兵组织初建时期,武器装备主要是土枪、土炮、大刀、长矛,只有少量的步枪、手榴弹。随着民兵队伍的不断壮大和抗日战争的深入,民兵的武器装备不断改善。
  除少量武器由上级发放补充以外,一部分是自己土造的,另外很大一部分是民兵在参加战斗中从敌方缴获的。抗日战争时期全市参战民兵缴获日伪军步马枪2700多支,轻重机枪120余挺,短枪180余支,其他武器600多件;解放战争时期缴获火炮7门,轻重机枪82挺,步马枪2670余支,短枪180余支,其它枪支2200余支。这些武器大部分上交,少部分经上级批准装备民兵组织。到1949年建国前夕,枣庄地区民兵拥有轻重机枪、步马枪、短枪等各种武器2176件。
  建国以后,民兵武器装备不断更新,先后装备了半自动、自动枪支。到1982年底,全市民兵组织已装备各种比较现代化的武器xxxxx件。为加强对民兵武器的管理,全市先后建造民兵武器库多处,并组建起民兵武器修械所、维修队。从1981年起,民兵的武器装备由原来的民兵连保管改为乡镇武装部集中保管。1985年,又改由各区、县人民武装部统一保管。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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