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兵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枣庄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02002022000186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兵组织
分类号: E282
页数: 2
页码: 556-557
摘要: 1939年春,日军侵入枣庄地区。同年9月,八路军一一五师进驻枣庄地区,开辟鲁南抗日根据地,组织发动人民群众进行抗日斗争。中共滕、峄县委和抗日民主政府相继建立,下设军事部,具体领导民兵的抗日活动。
关键词: 民兵组织 基层组织

内容

1939年春,日军侵入枣庄地区。同年9月,八路军一一五师进驻枣庄地区,开辟鲁南抗日根据地,组织发动人民群众进行抗日斗争。中共滕、峄县委和抗日民主政府相继建立,下设军事部,具体领导民兵的抗日活动。
  不久,在根据地建立起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抗日自卫团。后来又在抗日自卫团的基础上组织了青年抗日先锋队。1940年,抱犊尚、黄邱山套、周营山区等根据地相继建立起基干民兵队。1941年,日军推行所谓“强化治安”活动,对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各根据地民兵武装针锋相对的进行反扫荡斗争。
  1942年,中共山东分局、山东军区颁发了《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团暂行条例》和《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团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枣庄地区党组织对民兵武装组织进行了整顿,在民兵中发展党员,清除坏分子,纯洁了民兵队伍。随着“减租减息、增资、反霸”斗争的开展,参加民兵组织保卫胜利果实,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参加民兵光荣”的思想深入人心,各地出现了“父送子”、“妻送夫”踊跃参加民兵组织的动人场面。到年底,枣庄地区组织起9000多人的民兵队伍。1943年冬,对民兵进行了军事训练和政治整训,提高了民兵的政治素质和技术战术水平,成为主力部队重要的辅助力量。为了加强对民兵的组织领导,各县均成立了人民武装委员会。
  1944年,各城乡又建立健全了民兵联防,组织起民兵联防队150多个,分布在400多个村庄。这些联防队经常配合主力部队打击日军。
  1945年日军投降以后,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山东省民兵工作条例》。枣庄地区选拔4000多名民兵组成子弟兵团和服务队,跟随主力部队作战,担负送信、抬担架、押送俘虏等战勤任务。年底,民兵发展到11200多人,600多个民兵组织。
  1946年8月,国民党军队大举进攻枣庄地区,先后占领了峄县、临城、滕县、枣庄,民兵组织遭到破坏。为保存实力,民兵活动转入地下。1947年1月,各地民兵组织配合共产党野战部队取得了鲁南战役的胜利。1948冬季,枣庄地区全境解放,民兵发展到20960人。这时的民兵工作中心转移到开展土地改革、反奸、反特和恢复生产上,并协助部队维护社会治安。到1949年10月建国前,枣庄496枣庄市志地区民兵发展到31890人。
  建国以后,民兵组织形式有了新的发展,实行县编民兵大队,区编民兵中队,乡编民兵小队。1950年,全枣庄地区民兵达58900人。1951年,将民兵分为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是年底,民兵发展到95780人,其中基干民兵25550人。1957年,民兵发展到389870人,开始制订了会议、汇报、出入转队、训练、武器发放与保管等各项规章制度。1958年,根据毛泽东主席“大办民兵师”的号召,枣庄地区组建民兵师35个,民兵团43个,拥有民兵654376人。1960年5月,有11名民兵代表出席了全国民兵代表会。
  1962年,将身体健康的16岁至45岁的男性公民和16岁至35岁的女性公民编入民兵组织,其中16岁至30岁的男性青年和16岁至25岁的女性青年编入基干民兵。本着有利于生产、生活,方便领导,便于平时活动、战时快速集结的原则,重新组建为16个民兵师,30个民兵团,92个民兵营,2980个民兵连和12640个民兵排。其中基干民兵连213个,基干民兵排3591个。民兵总人数为547392人,其中基干民兵259497人。
  1965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提出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政治、军事“三落实”。枣庄市民兵组织进行了整顿,组建起民兵师9个,民兵团107个,民兵营900个,民兵连3187个,民兵排12426个。其中基干民兵连174个,基干民兵排3784个。武装基干民兵连29个,武装基干民兵排306个。民兵总数为561539人,其中基干民兵282400人,武装基干民兵19892人。
  “文化大革命”初期,全市民兵组织40%处于瘫痪状态。1970年至1971年,根据山东军区关于组建民兵独立团的指示,先后组建起民兵独立团2个,民兵独立营4个,民兵独立连65个,共有民兵22900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枣庄市按照中央新颁发的《民兵工作条例》的规定,将原有民兵整编为6个民兵师,115个民兵团,124个民兵营,3728个民兵连,13822个民兵排。共有民兵729347人,其中基干民兵40134人。
  1981年,对全市民兵建设进行了改革。
  民兵的年龄规定为18岁至35岁。基干民兵的年龄男性为18岁至28岁,女性为18岁至23岁。女基干民兵人数为基干民兵总数的10-15%。普通民兵为29岁至35岁,不编女性。机关、事业单位不设民兵组织。经改革,全市民兵总人数减少到290680人,其中基干民兵减少到43416人,普通民兵减少到247264人。全市共建基干民兵营86个,基干民兵连69个,基干民兵排1174个。1984年,民兵组织再一次调整改革。全市建立武装基干民兵团3个,武装基干民兵营85个,基干民兵连185个,基干民兵排1398个。
  民兵总数为299514人,其中基干民兵52033人。
  民兵武装干部的配备,抗日战争期间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担任民兵政治指导员。建国以后,专职民兵干部从转业、复员军人中选任。到1962年,全市配备专职民兵干部97人,其中厂矿专职民兵干部29人。
  1978年,全市专职民兵干部增加到247人。
  1983年,根据山东省军区党委关于民兵干部的配备标准,全市配备专职民兵武装干部318人。民兵干部的训练由市人民武装部教导队负责,每年普遍轮训一次,每次一个月,着重进行战术和教学法的训练。自1977年至1983年全市共轮训专职民兵干部1125人次。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枣庄市志》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代连绵延续经久不衰。明、清至民国,枣庄市今辖区原膝县、峄县所修志书达20种之多。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旧志体例多因袭相沿,内容杂芜俱陈,但所载地方史料,仍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参考价值,不失为重要文化遗产。”一为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使绵延数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枣庄市人民政府于80年代初建立了新的修志机构,开始组织编修新方志。1985年初,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史志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部门根据《枣庄市志》的编幕要求,开始商定市志各分志篇目。编写篇目的拟定,指导和促进了入志资料的搜集;随着搜集资料的进展,又充实、调整、完善了各分志的篇目。从分志篇目初定起,广大修志人员查档案,阅典籍,录口碑,广征博采,历时三载,搜集文字资料数以千万计,和大量图片、实物。经过对资料考证、筛选,全面开始分志编幕。市志各分志初稿草成以后,市直各部门分别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各方面知情人士,反复进行了资料核实和志稿审定。在分志成稿的基础上,市史志办公室总幕合成((冬庄市志》稿,最后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幕委员审定出版。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