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颁布山东省税收暂行条例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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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市税务志》
唯一号: 150932020220010328
事件名称: 重新颁布山东省税收暂行条例
文件路径: 1509/01/object/PDF/150910020220000022/001
起始页: 020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41年9月
发生地点: 临沂市

事件描述

1941年9月重新颁布《山东省税收暂行条例》,规定:田赋、盐税、矿务税、货物税、营业牌照印花税为国家收入;田房契税、牲畜屠宰税为地方收入。

知识出处

临沂市税务志

《临沂市税务志》

出版者:山东省临沂地区新闻岀版办公室出版

本志断限时间,上起1840年,下至1992年,涉及税制起源记述作了必要的上溯。本志开头序列编纂和审修人员名单、题词、图片、序言、凡例、目录、概述、大事记,后列附录、后记,中间正文设7章、25节。这套丛书,包括列入上级编纂规划的一部地区志、十一部县(市)志以及特色鲜明、质量较高的若干部专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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