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妻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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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唯一号: 150834020220000666
专题名称: 休妻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902.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休妻建国前,由于婚姻多由父母包办,不少夫妻感情淡薄,在“三从四德”的旧封建礼教束缚下,妇女的社会地位十分低下。“不育、貌丑、婆媳不睦、夫妻不和、作风不正、盗窃、疾病”等谓之“七出”。具其一即为“犯七出”,丈夫便可据其解除婚约,名曰“休妻”。少数富家子弟则捏造罪名,休妻另娶。被休的妇女回娘家后倍受社会、亲人的歧视,造成终生痛苦。建国后,人民政府明令禁止此俗,提倡男女平等,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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