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殡葬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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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唯一号: 150834020220000656
专题名称: 回族殡葬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897.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回族殡葬回族用土葬,不用棺木,葬礼从简,丧期不超过3天。不看风水。墓地一般选在地势较高、土层坚实的地方。 病人临危时,请阿匍为其做“讨白”(忏悔),沐浴,提念作证言,或念“亚西尼”(《古兰经》中的章节)。弥留者头北脚南,面西仰卧;或头东脚西,抬高头部面西仰卧(多为前一种方式)。人亡后,将其脱去衣服,用木板平放在地上,再用一块洁净的白布覆盖,由子女或专人守灵。家属也要沐浴。殡礼由亲友邻里协助办理,丧主出具讣告。如亡者是已婚妇女,其子女要到死者娘家报丧,并要由亲友出面,到女方娘家征求丧事处理意见。 盛放死者的“塔布”,由底、盖、帮3部分组成。存放在清真寺里,供回民公用。 殡前,要将死者遗体洗干净。洗时一般是阿匍和子女动手,用汤瓶壶浇洗。男性亡人由男人打整,女性亡人由女人打整。洗后揩干,把死者遗体按照规定的方法用白布包裹,不论贫富贵贱,都用白布,不用绫罗绸缎。包裹死者遗体的白布叫“开凡”,男性分3件,女性分5件,总长约10米左右,要用香料搓擦,使其带有香味,并防虫蛀。死者遗体打整完毕,放入“塔布”,覆盖深绿或紫色锦被。 殡礼一般在第二或第三天中午举行。殡前由亲友邻里吊唁,并请阿匐诵《古兰经》有关章节,行“则那哉”礼,然后将死者送往墓地。 抬运灵舆,建国前一些地方有回民“架子社”(一种群众组织),采取互助合作的方式。社员有了丧事向社长提出申请,社长即向全体社员发出通知,届时全体社员沐浴、焚香、佩孝帽孝带前往送殡抬埋。现一般由4个人用长杠抬运,多系亲友街坊帮抬。 墓穴是在选定地点,先打一个长2米、宽半米、深2米左右的南北向的长方形深坑,然后从坑北端底面向北挖进一个高1米、深2米的洞。死者入葬时,先用绳子将其用“塔布”的底板托放在深坑里,然后由阿旬及其子移放到洞里仰卧,把头部包裹的白布揭开,使其面向西方。墓洞周围钉上用白布做的墙围,白布上写有阿拉伯经文,称“幔棚''。洞口用土坯或石板封好,然后填土成坟。 死者亡后第7天、40天、100天纪念时,一般都要请阿匍走坟诵经、做“油香”。周年、冥忌须作悼念活动。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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