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日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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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唯一号: 150834020220000655
专题名称: 祭祀日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897.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祭祀日葬后要进行三日祭、七日祭、百日祭和周年祭等。三日祭即死者葬后的第三天,举家上坟添土并摆供哭奠。俗称“服三”,又称“圆坟”。此后每七天祭一次(从死者去世之日起),举家上坟哭奠,一般是从一七到七七,以五七最为隆重,儿女亲友多要摆供品、香和送纸扎。纸扎多有用纸做的金山银山、元宝、摇钱树、马、牛、轿、箱(柜)、聚宝盆等。哭吊祭奠结束,纸扎全部烧掉。五七以内,儿女逢人磕头,俗说“死了老的,头不值钱了”,故不少人五七以内尽量少见人,以少磕头。到死后一百天和周年忌日,死者的亲属同样带上供品和香、纸上坟祭奠。祭周年,一般是3年,富裕之家尚有十周年之祭,以示纪念。百天之内,死者亲属要继续服孝(穿白鞋、帽子、衣服镶白边等),而且有不能理发等忌讳。父母丧1年内不能出远门,不参加盛宴,3年内女儿不穿红,门上忌帖红对联。 建国后,党和政府倡导破除迷信和实行殡葬改革,礼仪逐渐简化。60年代中期,不少人家以砖砌墓,开追悼会,送花圈,形式隆重而节约。70年代以来,一般火化,儿女臂带黑纱,同时通知亲友吊唁的日期。至期,开追悼会,举行吊唁仪式。礼毕,孝子捧骨灰盒,由亲友护送至田间深埋,或葬于公墓。有功于人民者,骨灰安放在烈士陵园。乡村中仍存在木棺土葬,或待火化后将死者骨灰放在棺材中掩埋。个别地方仍有发大丧、出大殡者。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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