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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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唯一号: 150834020220000563
专题名称: 盐税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458.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盐税清代、民国时期均有征收。建国后,对盐税实行“从量核定,就场征收”的办法。1973年,盐税并入工商税。1984年改革税制,盐税又成为独立税种。全区为非产盐区,只就工农业用盐转为食盐补征食盐税。1984-1993年,全区共征收盐税58万元,其中最高年份为1986年征收20万元。1990-1993年,除1993年征收0.1万元外,其余年份因税源匮乏没有征收。1994年停征盐税。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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