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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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唯一号: 150834020220000553
专题名称: 货物税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455.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货物税1950年1月,开征货物税。同年12月,政务院公布《货物税暂行条例》。聊城地区货物税税源有酒类、鞭炮、土烟叶、粮食、植物油、五金、砖瓦、麻纺织品、各类仪器、工业品等。1958年9月实行工商统一税时,取消货物税。1950〜1957年,全区共征收货物税3023.9万元,其中1950年征收109.6万元,1957年征收731.4万元,1957年比1950年增长5.67倍。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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