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酒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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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唯一号: 150834020220000536
专题名称: 烟酒税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454.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烟酒税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清政府首设烟酒税。1928年,国民政府颁布《卷烟统税暂行简章》。1930〜1933年,先后两次修改税制。1926年,东临卷烟特税分局征收烟税16727.47万元(银元)。1937年,政府颁布《征收啤酒税暂行章程》规定每箱(48瓶)啤酒征税2.60元(法币)。1941〜1948年,共产党领导下的冀鲁豫解放区内开征烟酒税。1946年,全区共征收产酒税9007万元(冀南银行币),征收烟税463.8万元(冀南银行币)。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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