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灵王十九年齐灵公娶鲁女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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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古今五千年》
唯一号: 150832020220004339
事件名称: 周灵王十九年齐灵公娶鲁女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043.pdf
事件类型: 历史事件
起始时间: 周灵王十九年
结束时间: 周灵王十九年

事件描述

周灵王十九年(公元前553年)年初齐灵公娶鲁女,生子光,子光为太子。戎姬虽身份卑微却得宠幸,仲姬生子牙,属之戎姬。戎姬请求灵公立子牙为太子,灵公许之。仲姬曰:“不可。光之立,列于诸侯矣,今无故废之,君必悔之。”灵公说:“在我耳。”遂废太子光,使高厚、傅牙为太子。灵公得了重病,崔杼迎回故太子光立为齐君,子光为齐庄公。齐庄公杀了戎姬。五月壬辰,灵公去世,齐庄公即位,抓了太子牙于句窦之丘并杀害。八月,崔杼杀高厚。晋闻齐乱,伐齐,至高唐。

知识出处

聊城古今五千年

《聊城古今五千年》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聊城古今五千年这本书对聊城各县旧县志系统整理,记载聊城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至新中国成立五千余年诸多方面的史实,体现了聊城悠久的历史文化。本书大事纪年,上起聊城原始社会,下迄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史为序,全面记载了聊城政治、经济、自然、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大事、要事。所记均以史书 记载为依据。本书采用旧史纪年,同时也标注公历纪年。1912年1月1日前用汉字表示月、 日时指农历,之后用数字指公历。职官部分,依据旧县志。对自春秋迄民国,聊城区划内各个时期的郡守、知府、县令等在职时间、政绩、事件、性格、与为官去向作简要描述。职官记述皆以时代先后为序,同时代以任职先后为序。诗词部分,以旧县志记载各个时期在聊城的职官、邑人,到过聊城的名家学者 甚至帝王等所写的诗词。内容包括感怀历史大事、歌咏风景名胜及缅怀先人英烈等,对 部分诗词作出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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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齐灵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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