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10月聊城、临清、德州3县市人民法院开展公证业务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唯一号: 150832020220004155
事件名称: 1956年10月聊城、临清、德州3县市人民法院开展公证业务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66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6年10月
发生地点: 聊城;临清;德州

事件描述

1956年10月,聊城、临清、德州3县市人民法院内各设公证员1名,开展公证业务,以监督公私合同的履行,促进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阅读

相关地名

聊城
发生地点
临清
发生地点
德州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