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3月30日10时55分茌平县第七棉花加工厂发生特大火灾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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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唯一号: 150832020220004142
事件名称: 1989年3月30日10时55分茌平县第七棉花加工厂发生特大火灾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649.pdf
事件类型: 安全事件
起始时间: 1989年3月30日10时55分
结束时间: 1989年3月30日17时
发生地点: 茌平县第七棉花加工厂

事件描述

1989年3月30日10时55分,茌平县第七棉花加工厂(在平县王老棉厂)发生特大火灾,烧毁皮棉19.4万公斤、籽棉2万公斤、短绒5.73公斤、蓬布15块,经济损失达91.24万元。发生火灾的直接原因是小锯齿轧花机摩擦打火所致。火灾发生后,聊城、临清、高唐、阳谷、莘县、齐河、禹城等7个消防中队和济南市消防支队共15部消防车、百余名干警,在该厂职工和该县10个企业专职消防队及周围村庄近千名群众的配合下,奋战6小时,将大火彻底扑灭,保护疏散出价值700余万元的物资财产。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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