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2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八次会议进一步修改了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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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唯一号: 150832020220004046
事件名称: 1986年12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八次会议进一步修改了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59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6年12月
结束时间: 1986年12月

事件描述

1986年12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八次会议进一步修改了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1987年和1990年,根据新的宪法和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进行县乡换届选举。1987年,全区选出县级人大代表2261名,参选率为93%;乡级人大代表10847名,参选率为93.74%。选岀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8名、副主任46名,其中女性4名;选出正县市长8名、副县市长36名,其中女性5名;选出人民法院院长8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8名,选出乡镇长159名、副乡镇长406名。1990年换届选举,全区共选出县级人大代表2319名、乡级人大代表11080名,参选率均在90%以上;选岀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8名、副主任43名、委员96名,选出县市长8名、副县市长38名,选出乡镇长166名、副乡镇长477名,选岀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8名。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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