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各级党组织领导全区人民进行土地改革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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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唯一号: 150832020220003987
事件名称: 1946年各级党组织领导全区人民进行土地改革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535.pdf
事件类型: 历史事件
起始时间: 1946年
结束时间: 1947年春

事件描述

1946~1947年春,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领导全区人民进行土地改革,先在阳谷县进行试点,继而在运东、鲁西北地区推行。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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