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11月毛泽东对《阳谷县石门宋乡农业生产合作社养猪报告》作了重要批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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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唯一号: 150832020220003056
事件名称: 1956年11月毛泽东对《阳谷县石门宋乡农业生产合作社养猪报告》作了重要批示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057.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56年11月9日
结束时间: 1956年11月

事件描述

1956年11月9日毛泽东对《阳谷县石门宋乡农业生产合作社养猪报告》一文作了重要批示。批示指出:“阳谷县是打虎英雄武松的故乡,可是这一带没有养猪的习惯,这个合作社改变了这种习惯开始养猪,第一年失败,第二年成功,第三年发展,第四年大发展,平均每人约有猪2头,共计2万头。这个合作社可以这样做,为什么别,的合作社不可以这样做呢?”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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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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