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地区第四人民医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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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唯一号: 150831020220001572
机构名称: 聊城地区第四人民医院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862.pdf
前置机构: 聊城县精神病医院

机构描述

聊城地区第四人民医院主要担任全区精神病防治任务。院址在聊城市花园北路。该院前身是聊城县精神病医院。1956年,聊城县政府以堂邑一处私人办的精神病诊所为基础,建立聊城县精神病医院。建院初有职工9人,病床50张。1957年底,发展至28人,病床150张。当年由堂邑迁至现址。1971年12月,扩建为聊城地区精神病医院。1990年底,院有职工达313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者153人,病床330张。1994年3月,改名为聊城地区第四人民医院。1996年,院有职工400余人,技术人员占75%,其中,获高级职称者25人、中级100余人。临床医护科室26个,8个病区,床位350张,日门诊量200余人,大型设备50余台(套)。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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