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省聊城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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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唯一号: 150831020220001456
机构名称: 平原省聊城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601.pdf
起始时间: 1949年8月

机构描述

1949年8月,撤销冀南、冀鲁豫等战略区,恢复河北省、河南省和山西省,新建平原省。冀鲁豫第六专区的聊城、博平、茌平、东阿、聊城城关区,第九专区的阳谷、寿张,冀南第一专区的清平、堂邑、冠县、莘县和第二专区的高唐共12个县、区组成聊城专区,隶属平原省,称平原省聊城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署机关驻聊城。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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