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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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唯一号: 150831020220001448
机构名称: 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599.pdf
起始时间: 1936年10月

机构描述

1936年10月,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分别在临清、聊城建立第四、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临清、德县、长清、平原、恩县、禹城、齐河、高唐、夏津、馆陶、武城、清平、邱县13个县。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聊城、阳谷、堂邑、茌平、博平、冠县、朝城、东阿、莘县、平阴10个县。第四、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各设专员1人,下设民政、财政、建设、教育4科。1941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公布《战时各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及区保安司令部合并组织暂行办法》,国民党山东省政府第四、第六区均按此规定执行。1947年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克聊城,全区解放,国民党山东省政府第四、第六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解体。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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