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知事公署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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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唯一号: 150831020220001446
机构名称: 县知事公署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598.pdf
起始时间: 1913年1月

机构描述

1913年1月,北洋政府公布《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简称《组织令》),将直辖地方的府、直隶厅、直隶州和厅、州等一律改称县,其行政长官一律改称为县知事,其行政机关则一律改称县知事公署。依《组织令》规定,东昌府和临清直隶州裁撤,高唐州改称县,另置临清等县。东临道尹公署所辖县29个,即聊城县、堂邑县、博平县、在平县、清平县、莘县、冠县、馆陶县、高唐县、恩县、临清县、武城县、夏津县、丘县、德县、德平县、平原县、禹城县、陵县、临邑县、东平县、平阳县、东阿县、阳谷县、寿张县、濮县、朝城县、观城县、范县。1914年5月,北洋政府公布《县官制》,规定全国各县因事务繁简,可分设2~4科,各科设科长1人、科员2~4人。依此规定,东临道各县知事公署废除清末“四班”、“六房”,设总务、财政、民政、司法4科(部分县先设两科,后设4科),另设劝学所和警察所,作为管理教育和警政的行政机关。1920年设县劝业所,1923年各县劝业所改为实业局,劝学所改为教育局。至1928年4月,山东北洋政权结束,东临道所属各县知事公署和其他行政机关的设置情况未变。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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