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衙门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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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唯一号: 150831020220001444
机构名称: 县衙门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598.pdf

机构描述

东昌府所辖各县及东阿县(属泰安府)、阳谷县、寿张县(原属兖州府)、朝城县、观城县(原属曹州府)均置行政长官知县1人,掌一县政令。知县的佐贰官为县丞和主簿。聊城、茌平、东阿、阳谷各设县丞1人。县丞设专署办公,掌粮马、征税、户籍、巡捕诸事,并设攒典1人协理。高唐州除设行政长官知州1人外,尚设辅佐官州判1人,州判设攒吏1人,协助办理所掌事务。设吏目1人,助理刑狱及官署内部事务。州吏目设攒典1人协理;设学正、复设训导各1人,掌理儒学事务;设有阴阳学、医学、僧正司和道正司。阴阳学设典术1人(兼管星相),医学设典科1人,僧正司设僧正1人,道正司设道正1人,其品秩均未入流。聊城县、堂邑县、在平县、清平县、莘县、馆陶县、恩县、冠县、博平县、东阿县、阳谷县、寿张县、朝城县、观城县各设属官典史1人,品序未入流,掌管监察狱囚诸事。在未设县丞的堂邑县、博平县、清平县、莘县、冠县、馆陶县、寿张县、朝城县、观城县,其职务由典史兼领。清平县设魏家湾巡检1人,掌管缉捕盗贼、盘诘奸伪诸事。东昌府所辖各县及东阿县、阳谷县、寿张县、朝城县、观城县均设教谕和训导各1人。设有县属阴阳学、医学、僧会司和道会司等。阴阳学设训术1人, 医学设训科1人,僧会司设僧会1人,道会司设道会1人,品秩均未入流。聊城县、堂邑县、在平县、博平县、清平县、莘县、冠县、馆陶县、恩县、东阿县、阳谷县、寿张县、朝城县、观城县知县的办公机构均称县衙门,内设“四班”、“六房”或“八房”。“四班”称衙役,分捕班、快班、皂班和壮班。捕班负责缉拿罪犯和作为知县岀巡时的随从护卫;快班负责催纳钱粮等;皂班在知县审讯时负责站班、喝堂、行刑、传票及带案;壮班在知县岀巡时充当仪仗队,鸣锣开道,背牌打旗,亦办理押送钱粮等事务。“六房”指吏、户、礼、兵、刑、工各房。吏房主管役人升迁调补、缮写公文、支领薪晌等类事务;户房管理财务、地亩、粮租、契税、杂税及盐务等;礼房管理学务、礼俗等事务;兵房管缉捕、马政、邮传;刑房管狱讼;工房管河道、水利、城工、桥梁及其他工程事项。“八房”是在“六房”的基础上,增加掌管储存粮谷的仓房和保管银钱的库房。各房均设有典史若干人,协助知县办理事务。 至光绪年间,以上机构随官制的改革略有变更。停科举后,撤教谕,设劝学所。各州、县分设劝业员各1人,受劝业道及当地行政长官的指挥与监督,掌理当地的实业、交通等各项事务。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东昌府所辖各州、县分设警长1人,受警察道及当地行政官员的指挥与监督,负责督率各区官办理地方的警察、消防、户籍、卫生、缮建等事宜。其下设巡官、巡长、巡警若干名,分职治事。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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