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维彦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聊城人物大辞典》
唯一号: 150830020220005617
人物姓名: 吴维彦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841.pdf
性别:
出生年: 1940年3月
籍贯: 聊城县

传略

【吴维彦】(1940.3一)聊城县(今东昌府区)吴老斗村人。出生于农民家庭。自幼读书,在聊城三中初高中学习时,曾任班团支部书记、学校团委委员。1967年8月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遂在学校参加“文化大革命”1年。1968年7月根据当时关于大学生接受再教育的指示,被安置在解放军北安农场劳动锻炼。1969年10月分配沈阳市第一三O中学任教师。1972年8月调共青团辽宁省委工作。1978年11月调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处长,1992年12月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法律政策室主任。系辽宁省检察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法学会常务理事。

知识出处

聊城人物大辞典

《聊城人物大辞典》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聊城是我国文明发祥较早的地区之一,悠悠数千载,在这方热土上发生过许多可歌可泣的事件,也出现过众多的英雄豪杰、志士仁人,其中既有治国安邦的贤臣良相,又有抗敌御侮的民族英雄;既有经纶满腹的饱学之士,又有名扬天下的墨客文人;既有为国捐躯的革命烈、士,又有勤政爱民的领导干部,这些人或出生在聊城,或在聊城工作、生活、战斗过,他们为聊城做出了重要贡献,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把这些人物及其勋绩集中起来,传扬开去,不但有总结过去、追远昭往的意义,更可以增知、存史、资治、备检,以人为鉴,温故知新,激发人们热爱家乡的热情,起到利当代、惠后人的作用,而于对外宣传聊城、由名人而让人们进一步深入地了解聊城,亦有其重要意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