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作菊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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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人物大辞典》
唯一号: 150830020220005307
人物姓名: 张作菊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760.pdf
性别:
出生年: 1935年8月
籍贯: 冠县新庄

传略

【张作菊】(1935.8一)女。冠县新庄人。自幼读书,195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9年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内蒙古教育行政学院任教师。1961年考为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1964年毕业后,分配到北京农学院任教师。1972年调入北京化工大学任教师。1989年晋升为法学副教授。曾在《经济日报》上发表《关于价格体制改革的几个问题〉等文章。专著有《工业经济法教程〉、〈经济法学概论》、《管理中的组织心理》。系全国高等院校经济法研究会分会理事。

知识出处

聊城人物大辞典

《聊城人物大辞典》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聊城是我国文明发祥较早的地区之一,悠悠数千载,在这方热土上发生过许多可歌可泣的事件,也出现过众多的英雄豪杰、志士仁人,其中既有治国安邦的贤臣良相,又有抗敌御侮的民族英雄;既有经纶满腹的饱学之士,又有名扬天下的墨客文人;既有为国捐躯的革命烈、士,又有勤政爱民的领导干部,这些人或出生在聊城,或在聊城工作、生活、战斗过,他们为聊城做出了重要贡献,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把这些人物及其勋绩集中起来,传扬开去,不但有总结过去、追远昭往的意义,更可以增知、存史、资治、备检,以人为鉴,温故知新,激发人们热爱家乡的热情,起到利当代、惠后人的作用,而于对外宣传聊城、由名人而让人们进一步深入地了解聊城,亦有其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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