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存忠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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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人物大辞典》
唯一号: 150830020220005223
人物姓名: 郝存忠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744.pdf
性别:
出生年: 1934年1月
籍贯: 茌平县郝庄村

传略

【郝存忠】(1934.1一)茌平县郝庄村人。岀生在农民家庭。1949年8月参加革命,195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茌平、东阿县公安局保卫队战士、文化干事、秘书股干事,聊城专署公安处秘书科科员,聊城地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干事等职。1978年恢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聊城分院,调聊城分院工作,初任侦察科科长,1983年1月后任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副书记。1990年5月30日,经中共聊城地委批准,所担任的副检察长为正县级。善于学习,钻研业务,在分工批捕、起诉工作时,总结岀“四定一包”(定性质、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包质量)的工作责任制,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认定,向全国、全省推广。多次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受地委、行署两次记功奖励。1992年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给予晋升一级工资奖励。1994年5月离休。

知识出处

聊城人物大辞典

《聊城人物大辞典》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聊城是我国文明发祥较早的地区之一,悠悠数千载,在这方热土上发生过许多可歌可泣的事件,也出现过众多的英雄豪杰、志士仁人,其中既有治国安邦的贤臣良相,又有抗敌御侮的民族英雄;既有经纶满腹的饱学之士,又有名扬天下的墨客文人;既有为国捐躯的革命烈、士,又有勤政爱民的领导干部,这些人或出生在聊城,或在聊城工作、生活、战斗过,他们为聊城做出了重要贡献,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把这些人物及其勋绩集中起来,传扬开去,不但有总结过去、追远昭往的意义,更可以增知、存史、资治、备检,以人为鉴,温故知新,激发人们热爱家乡的热情,起到利当代、惠后人的作用,而于对外宣传聊城、由名人而让人们进一步深入地了解聊城,亦有其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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