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民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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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人物大辞典》
唯一号: 150830020220004370
人物姓名: 刘新民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516.pdf
性别:
出生年: 1917年

传略

【刘新民】(1917一)拄平县石海子村人。幼年读书,后务农。1938年参加往博阿聊抗日游击队,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茌平县三、四区助理员、区长,七区、二区区长,县仓库主任,财经科、建设科科长,工商局长,财经部长,县政府秘书、副县长。1949年3月后任运东专署税务局长、聊城专署税务局长。1952年9月调华北行政委员会任工业局财务处、人事处副处长,劳动局秘书室副主任。1954年10月调任国家建工部劳资司任副处长、处长、副司长。1965年5月任国家建材部计划经济司副司长、顾问。1982年离休。

知识出处

聊城人物大辞典

《聊城人物大辞典》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聊城是我国文明发祥较早的地区之一,悠悠数千载,在这方热土上发生过许多可歌可泣的事件,也出现过众多的英雄豪杰、志士仁人,其中既有治国安邦的贤臣良相,又有抗敌御侮的民族英雄;既有经纶满腹的饱学之士,又有名扬天下的墨客文人;既有为国捐躯的革命烈、士,又有勤政爱民的领导干部,这些人或出生在聊城,或在聊城工作、生活、战斗过,他们为聊城做出了重要贡献,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把这些人物及其勋绩集中起来,传扬开去,不但有总结过去、追远昭往的意义,更可以增知、存史、资治、备检,以人为鉴,温故知新,激发人们热爱家乡的热情,起到利当代、惠后人的作用,而于对外宣传聊城、由名人而让人们进一步深入地了解聊城,亦有其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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