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民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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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人物大辞典》
唯一号: 150830020220004359
人物姓名: 李安民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513.pdf
性别:
出生年: 1917年
卒年: 1990年1月

传略

【李安民】(1917一1990.1)山东省濮县葛楼村(今属莘县)人。193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时参加革命工作。历任村党支部书记、濮县四区动委会主任、冀鲁豫二地委发行科科员。1943年2月后,历任濮县邮政局副局长、某区副区长、县司法科长、县监察委员会秘书等职。1953年12月任濮县人民法院院长。1955年5月至1956年12月因病离职休养。1958年退休。1982年4月转离休,并经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批准,享受红军待遇。

知识出处

聊城人物大辞典

《聊城人物大辞典》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聊城是我国文明发祥较早的地区之一,悠悠数千载,在这方热土上发生过许多可歌可泣的事件,也出现过众多的英雄豪杰、志士仁人,其中既有治国安邦的贤臣良相,又有抗敌御侮的民族英雄;既有经纶满腹的饱学之士,又有名扬天下的墨客文人;既有为国捐躯的革命烈、士,又有勤政爱民的领导干部,这些人或出生在聊城,或在聊城工作、生活、战斗过,他们为聊城做出了重要贡献,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把这些人物及其勋绩集中起来,传扬开去,不但有总结过去、追远昭往的意义,更可以增知、存史、资治、备检,以人为鉴,温故知新,激发人们热爱家乡的热情,起到利当代、惠后人的作用,而于对外宣传聊城、由名人而让人们进一步深入地了解聊城,亦有其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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