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政华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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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聊城人物大辞典》
唯一号: 150830020220003509
人物姓名: 董政华
人物异名: 又名:董其君
文件路径: 1508/01/object/PDF/1508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345.pdf
出生年: 1907年
卒年: 1969年8月2日
籍贯: 山东省寿光县大东关村

传略

毕业于哈尔滨东省特别法政大学法律系。曾任国民党县法院书记、县政府秘书兼一科科长、郑州铁路局文书科长等职。1939年2月至11月,在伪山东省行政人员训练班县长班受训,结束后,由伪山东省省长马良任为伪阳谷县长兼保安队长。忠实执行日军“以华治华”、“以华养战”的战略方针,为侵略者提供大宗军用物资,还大量杀害我抗日人员,仅在阳谷城内苦奶奶庙一处即杀害抗日军政人员和群众465人o1943年2月升任伪烟台市长兼公安局长。1944年调任伪山东东临道道尹(驻禹城)。抗日战争胜利后,由国民党地方政府判刑10年,1948年济南解放时将其释放。后匿名换姓居于北京,曾混入北京市人民法院做审判工作。1951年被捕,判刑15年。1960年又犯杀人罪,8月判处极刑。

知识出处

聊城人物大辞典

《聊城人物大辞典》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聊城是我国文明发祥较早的地区之一,悠悠数千载,在这方热土上发生过许多可歌可泣的事件,也出现过众多的英雄豪杰、志士仁人,其中既有治国安邦的贤臣良相,又有抗敌御侮的民族英雄;既有经纶满腹的饱学之士,又有名扬天下的墨客文人;既有为国捐躯的革命烈、士,又有勤政爱民的领导干部,这些人或出生在聊城,或在聊城工作、生活、战斗过,他们为聊城做出了重要贡献,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把这些人物及其勋绩集中起来,传扬开去,不但有总结过去、追远昭往的意义,更可以增知、存史、资治、备检,以人为鉴,温故知新,激发人们热爱家乡的热情,起到利当代、惠后人的作用,而于对外宣传聊城、由名人而让人们进一步深入地了解聊城,亦有其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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