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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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聊城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820020220000684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人民生活
分类号: C913.3
页数: 3
页码: 880-882
摘要: 建国前,农民多以租种土地为生,少地或无地者甚多。丰产年景,农民所收粮食除去交租外所剩无几,遇上灾年,便是饥寒交迫,有的因交不起租子被逼得家破人亡。农民穿着以土布为主,贫穷人家一件棉衣要穿一二代,有的全家冬天只有一床破棉被;住房普遍为土墙屋;多用蔥麻油和老棉油点灯照明。
关键词: 人民生活 居民生活

内容

第一节农民生活
  建国前,农民多以租种土地为生,少地或无地者甚多。丰产年景,农民所收粮食除去交租外所剩无几,遇上灾年,便是饥寒交迫,有的因交不起租子被逼得家破人亡。农民穿着以土布为主,贫穷人家一件棉衣要穿一二代,有的全家冬天只有一床破棉被;住房普遍为土墙屋;多用蔥麻油和老棉油点灯照明。
  建国后,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生活有了保障。1949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71.8元。随着生产力的解放,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有所提高。1958〜1962年,全区农业生产下降,农民生活困难。1962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40元。1963年起,全区农业生产逐步恢复与发展,农民收入随之增加,生活有所改善。“文化大革命”期间,社员的自留地、家庭副业被当作“资本主义的尾巴”割除,集体分配收入每1个工日大多只有0.3〜0.6元,最低的只有几分钱。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农民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农民收入逐年增长,生活水平逐步由温饱型向富裕型转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逐年增加。1978年,人均纯收入74元;1980年为194元;1990年660元,为1978年人均纯收入的8.9倍。1995年,人均纯收入为1200元。至1996年已达到1636元。农村居民的居住水平不断提高。1991年,全区农民人均居住面积12.98平方米。至1996年底,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4平方米。过去那种土坯墙的旧式房屋已有90%被新式砖瓦房所代替。1988年,全区已有450多个村庄用上了自来水,4300多个村庄用上了照明电。1990年,全区共有通电村5103个,占总村数的75.5%;通电户87.75万户,占总户数的74.1%。至1991年底,全区6379个行政村中通电村5785个,通电率上升为90.69%。1992年,全区通电村共6059个,通电率达94.01%。1993年,全区通电村达6231个,通电率上升为96.66%。1994年,全区有115个乡镇973个村庄用上了自来水,受益人口达74.77万人,所有乡镇、村庄通了电,全区结束了“无电村”的历史。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区农民储蓄额逐年增加。1949年,全区农民的储蓄额为16万元;1978年为2221万元;1985年为47651万元;1989年为96536万元,是1978年的43.5倍;1991年为142540万元;1993年为158154万元;1995年为306275万元;至1996年已达到365467万元。自1978年以来,农民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90年代,缝纫机、手表、自行车、收音机、黑白电视机等耐用消费品在农村已基本普及。至1996年,家用洗衣机、电风扇、电冰箱、彩色电视机、录音机等高档家用电器在农村也普遍使用。少数农民家庭还安装了电话机。穿着标准也不断提高,衣服质料趋向精纺尼龙、呢绒、真丝、亚麻、绸缎、皮革等;服装款式也日趋新颖。聊城地区各县市部分年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单位:元
  聊城地区部分年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年末余额
  单位:万元
  第二节职工生活
  建国前,境内职工工资低微。1949年,区内共有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16133人,人年均工资215元。建国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政府多次对职工工资进行调整,职工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1978年,全民单位职工年均工资519元;1988年年均工资1183元,比1978年增加664元;1990年,职工年均工资达到1887元,分别为1949年、1978年的8.8倍、3.6倍。1991年,全部单位职工年均工资1843元;1994年为2825元;1995年为3723元;至1996年,全部单位职工年均工资已达到4300元。
  建国后,特别是1978年以来,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不断改善。1990年,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7.3平方米;1991年为7.9平方米。至1994年底,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已达到8.2平方米。大部分平房改建为楼房,住宅楼以5层、3层、2层居多,设施齐全,室内陈设日渐更新。随着职工经济收入的不断增加,消费水平逐渐提高。1978年,全区城市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34元;1980年为424元;1988年达到914元,为1980年的2.2倍。1995年底,全区全部职工总人数35.72万人,职工年均工资达到3723元。至1996年,大部分家庭拥有洗衣机、彩色电视机、电冰箱、录音机、照像机、录像机、超级音响、房间空调器、抽油烟机、电风扇、摩托车、电话机等高档消费品。职工的银行储蓄额逐年增加。1949年,全区职工银行存款余额为9万元;1957年为268万元;1978年为1990万元;1985年为21627万元;1990年达到157577万元;1994年增加到464433万元,至1996年已达到844050万元。
  聊城地区各县市部分年份全民(全部)单位职工人均工资
  单位:元/人

知识出处

聊城地区志

《聊城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聊城地区志》的编纂是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进行的。它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聊城地区的历史和现状的各个层面,都作了实事求是她研究与分析,广征博采,去伪存真,秉笔直书。举凡建置沿革,区划变更,河渠变迁,物产名胜,民族迁徙,人口变动,经济兴衰,政治得失,人事更迭,社会风情,文武人才,英模事迹等等,无不尽收入志,蔚成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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