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生活习俗
服饰境内居民衣着崇尚宽肥适体,朴素大方。清末民初,乡绅富商等上层人士多穿左大襟长衫,外套马褂,戴红顶瓜皮小帽或毡帽、皮帽。农村居民多穿手工纺织的纯棉粗布服装。色泽夏天多为白、棕或自产紫花棉色;冬天多为黑、蓝、灰色,款式均为传统中式,宽松肥大,穿脱方便。裤子多为抿腰大裆裤,上衣一般为男对襟、女大襟,中老年则不分男女均为大襟褂,一般为男左襟、女右襟,衣扣为“蒜疙瘩”,冬穿棉袄、棉袍、衩裤,中老年用布带扎腿,头带毡帽头或三扇皮帽。青年妇女多穿高直领右开襟镶边褂,阔腿镶边裤、绣花鞋。装饰品有耳坠、手镯、戒子、钗子、花冠等。青年知识分子喜穿大褂或制服。富商、绅士衣着以蓝、白为正色。其质料多为机织棉布、绸、缎、纱、麻等。婴幼儿及青年妇女多着红、绿等色,但质料主要是粗布。多为自做自穿,做工也较粗糙。
建国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求新、求美的衣着观念逐步形成。50年代,男女上衣有中山服、国防服、青年服、列宁服,男人戴解放帽,女人蒙围巾。但多数中老年人仍习惯于穿手工缝制的粗布质料的传统便服。60年代初流行小裤脚,后流行大裤脚。“文化大革命”期间,款式新颖的服装被视为“奇装异服”,草绿色军装在青年中成为时髦服装。此后,草绿、蓝、灰色国防服,军便帽,男女塑料底布鞋,塑料凉鞋,拖鞋在城镇、乡村广为流行。1979年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城乡居民生活日益提高,衣着款式越来越讲究,城乡差别逐渐缩小。服装的质料、款式、花色日趋新颖繁盛,中、高档服装越来越受欢迎。居民一般不再自做自穿,大都选购成品或购料加工。除传统纯棉布与丝绸之外,各种化学纤维及混纺面料风靡一时,麻、毛、羽绒及裘皮、人造革等中、高档服装在城镇居民中倍受青睐。传统中式上衣及各种制服、解放帽等除在城乡老年人中仍有穿戴外,旧式的直裆裤、棉袍、长衫已经淘汰。城乡男女青年追求时髦款式的风气日盛。服装新潮流行节奏明显加快。在城乡青年男女中,流行的服装鞋帽有西装、运动服、夹克衫、面包服、羽绒服、羊毛衫、针织内衣、毛呢制服、毛呢大衣、牛仔装、裘皮外套、皮夹克、连衣裙、西服裙、直筒裤、喇叭裤、健美裤、旗袍、各式童装、麻绒棉帽、裘皮帽、毛线帽、鸭舌帽、太阳帽、纱巾、各式胶鞋、皮鞋、皮靴、旅游鞋、凉鞋、拖鞋,各式呢绒袜、长筒锦纶丝袜等。各式手提包和手套在城镇青年女子中也较流行。中青年妇女戴项链、耳坠、戒指的习俗日盛,男青年佩戴戒指者也不鲜见。但金银等高质地者较少,多为合金、铜、镀金、镀银等。手表多被男女青年视为一种饰品普遍佩带,男女喜戴变色眼镜者日多。
境内回族居民由于长期与汉族杂居,其衣着与汉族相同。只有清真寺的阿匍和常到清真寺参加7日聚礼和节日会礼的回民,男的多戴黑、白帽;妇女戴黑纱或白纱盖头,未婚女子戴深绿色盖头。
饮食建国前,境内居民饮食以高粱、玉米等粗粮为主,少数富裕之家食用较多的是细粮或粗细兼食,常年食用细粮者极少。不少农民将自产的细粮到集市上换回粗粮食用。居民喜吃用小米、玉米、大豆、高粱、地瓜干等粗粮磨面制做的饼子、窝窝、煎饼。早晚加喝小米稀饭或玉米面粥,少数者喝绿豆小米饭。居民吃的细粮,一般以小麦磨制的面粉做成馒头、咸卷、烧饼、烙饼、包子、水饺、面条等食品。居民有吃单饼的习惯。城乡居民视水饺为上等食品,且在节令、祭祀或待客时食用。居民口味多以咸、酸、辣、甜为主,大部分偏重于咸。一般人家习惯一日三餐,早、午餐称“吃饭”,晚餐俗称“喝汤”。佐餐常食萝卜咸菜、辣椒等,夏季辅以茄子、瓜类、野菜,冬季多吃粉皮、粉条、白菜、豆腐。普通人家冬春以食杂粮为主,夏秋农忙时节及春节期间多食细粮,贫苦人家则终年食粗粮,常以地瓜、胡萝卜、南瓜、糠菜、麸皮等代粮充饥,终年难吃一顿细面饭。仅有极少数富裕之家常年食细粮。逢年过节、婚娶丧祭、待客迎亲方做面食或肉食。
建国后,居民生活不断提高,特别是1979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杂粮比例日趋减少。城乡居民饮食结构有很大改善。家常主食为白面、大米制做的馒头、面条、干饭,城镇居民食烧饼、油条、蒸包、水饺、馄饨、油饼、面包等花样食品较为丰盛。家庭收入较高者,肉、蛋、奶及各种水产品已成为家常食品。普通家庭常食的蔬菜有白菜、菠菜、芹菜、萝卜、韭菜、黄瓜、辣椒、土豆、西红柿、藕及鲜菇等。至于饼子、煎饼、窝窝头、杂面条、咸菜、小豆腐、绿豆小米稀饭等已成为调剂口味的传统小吃。
境内居民走亲访友,多数是上午去下午归,主家待客以午餐为主,少数也有晩饭后才归的。遇有重大节庆或接待贵客有摆宴席的习俗。农村居民家宴设在堂屋(也称北屋)明间里,摆一八仙桌,长辈亲友坐正面,上下首分开,次之在左右两边就坐,陪客和主人则坐在下首,面向主客。旧时农家招待客人为4盘、8盘菜肴,招待贵客(新女婿)则先上茶,接着吃饺子,然后上4个或8个果碟,随着上10个或12个(盘)菜,再后上两个大件。近年通行4菜1汤、8菜1汤、10菜2汤等。
上菜的顺序、摆放的位置也有一定规矩。一般是先凉菜后热菜,通常各半;大一些的宴席,都有整鸡、整鱼。阳谷爱上布袋鸡、八味白鱼,聊城、东阿几县市农村则偏重于清蒸鸡、糖酥鱼。鱼,必须全头全尾,端来时以肚对主客,上鸡、鱼之前必斟满酒。食鸡、鱼时,全桌人必干杯,过后再分别向主客敬酒。等主客催促用餐时,先上馒头,再上8个碗或10个12个碗。上席时通常以洋粉(用细粉条或粉丝饪上荤汤)为先,以糖饭结束,中间有方肉、条肉、藕合、肉丸子(或四喜丸子)、闷子(俗称府冷鸡)、醋白菜、烧排骨、红烧鸡块等8~16种不限。其中“丸子”这一道菜,只能在中间时上桌,绝不能最后上。据说最后上丸子,对客人不尊重。吃菜也有一定讲究,主客不动筷子,其他人不能先吃;鸡头必须是主客家桌上的长辈人吃,其他人不能吃。据说,这种风俗兴于明朝。明太祖朱元璋当乞丐时即爱吃鸡头,当了皇帝后,与他同桌用餐,谁要吃鸡头就有杀身之祸。临清、高唐一带有“客不翻鱼”之风俗。进餐时,主人首先将鱼眼抠出敬于客人面前,被敬之人则以筷将鱼眼于鱼身上一抹,请大家同吃,然后再吃上面的鱼肉。如果客人先翻鱼身,则是对主人不尊重。鱼,一般由主人翻,并且翻时不语或曰“正过来”。敬酒也有许多礼节。主人或陪客者提议举杯,然后全桌人起立连敬主客3杯;3杯过后,再轮流给主客敬酒。敬酒者必须先喝,或是与主客碰杯同饮,然后客人回敬主人。凡有新客,必用上等酒具。建国前后,酒具一般为粗瓷小酒盅、锡酒壶,后多用有机玻璃等。
城乡居民均有饮茶的习惯。但建国前,一般农民只在节庆或待客之时,平时仅饮用白开水或以小杂粮熬制的米汤,故农村有称喝水为“喝汤”者。建国后尤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乡居民不仅以茶待客,而且有的家庭饮茶已成嗜好。居民喜饮花茶,而且档次也不断提高。在城镇的少部分高收入居民中,各种冷饮及低度酒已开始成为家常饮料。嗜好饮酒者也越来越多,并逐渐由低档酒向高档酒发展。
境内回族居民的主食与汉民无异,但有关饮食的禁忌很多。主要禁食动物血液,自死的禽畜、猪肉、驴肉、骡肉、凶禽猛兽及其他非反刍动物。回民出售清真食品的商店或摊点一律悬挂画有清真标志的“汤瓶壶”招牌。
居住清末至民国期间,城乡居民住宅悬殊。城镇上层绅商之家,房舍讲求配套,分主房、配房、客厅、书房、门房等。形式有二进院、三进院或设东西两院。门楼高大宽阔,起脊双翘,迎门是影壁,上多为砖刻或书写的“福,,或“寿,,等字样。有功名者,门前左右置石狮1对;无功名者,也有上马石或石鼓。前院较小,后院较大。前院南房为客厅,北屋置屏门,与后院(二进院)相通。后院为居住院,北房有前出厦,并留有后门,或由北房两侧通向三进院。三进院又称旷院,建有厨房、厕所。有的三进院设书房,又称书房院。设东西两院者,房屋造型大同小异,两相对称,东院为主房。建筑设计讲究美观坚固,石砌房基,青砖垒墙,房脊四梢用雕有鹿、麟、龙、虎、花卉、吉祥文字的砖瓦装饰。城镇小康之家,多住四合院。院落方正,主房在北,为长辈居住,东西厢房低于正房,为儿女辈居住,南房为客厅,大门有过道,门外两侧有上马石。房子多为砖、石、土坯、木柱混合结构。传统住房多用木棱、木板做门窗。采光通气,保温性能较差。城镇贫苦之家多住简陋矮房窄屋,三代一室。房屋多为自家搭造,以席为壁,以草为顶,砖石压坠,冬不避寒,夏不挡暑。
建国后,城镇老城区的旧式平房多已翻盖,传统的四合院已不再建,简陋住房被拆除后,新建了居民住宅楼。居民喜欢住单元成套的楼房,卧室、中厅、厨房、厕所、暖气等设备齐全。小镇居民爱住单门独院的平房。在农村,农民传统住房以四合院居多,由3代同堂的大家庭居住。一般人家北房3间或5间,坐北朝南。正房(上房),由长辈居住;东西屋各为两间或3间,低于北屋,由晚辈居住或作仓房;南屋1〜2间堆放柴草兼作厨房;栏圈设在西南隅,供饲养家畜兼作厕所;大门接南屋开在东南隅,一般为门楼或过道两种形式;院内对门有影壁;房屋间有院墙连接封闭。旧式住房多为土木结构平顶房。因各地土质不同有夯土、垛泥、垒土坯等多种建房方法。富裕之家住房多为砖木结构,青砖小瓦,墙面屋顶为青灰色。富裕户“4房”俱全。贫穷户则样式不一。北房为5间,中间3间,两头各1单间,俗称“二郎担山”,另配偏房,多系3间。北房多为3间,两暗一明,中间做饭,东西间住人。两明一暗者,明间住人做饭,暗间放东西。北房4间者,一头有一单间,其余3间相通。相通的3间,两间无隔墙成明间,屋顶有木梁承托,另一间间壁成里间。相通的3间住人,边上的单间放东西。平顶房顶泥麦秸或麦糠泥。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各家各户都要备一些瓦碱土泥房。农村居民不但在这种房顶之上晾晒物品,暑期中还上房乘凉,不少人还在房顶上露宿,这种习俗流传已久。贫苦户住房多为草房,俗称“土里围”。如遇多雨,便墙倒屋塌,常常一两年就要翻盖一次,即所谓越穷越盖房。农村建房禁忌很多,如忌房院不方正、两山夹一门、出门碰屋山、院落倒流水等等。
建国后,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除城镇近郊外,农村居民新建住房者较少。1979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农民收入增加,农村兴起“建房热”,多由村镇统一规划,兴建新式平房。由于传统的4世或3世同堂的大家庭趋向解体,加之推行独生子女政策,三四口之家居多,传统的四合院住房已被淘汰。新式住房一般为北房4间,一明间两套间,明间会客,套间为卧室,一间另开门作仓房,另建两间偏房(东屋或西屋)作厨房,除大门与栏圈之外,周围以院墙封闭。近几年,建3室5间北房者日益增多。新建平房的房内与院落,较之旧式四合院更加宽敞明亮。新式平房一般为砖木水泥结构,墙面屋顶呈红色,起脊大瓦,玻璃门窗,水泥地面。城镇近郊及乡间富裕农民住房不少是前出厦,个别农户住宅则是别墅式独院两层楼房。
器用建国前,城镇绅商之家外屋迎门设八仙桌,两侧置太师椅,桌后放条几,条几上摆座钟、花瓶、帽筒。门两侧设高茶几,茶几两则置木椅。内屋置床、箱、柜、梳妆台、三屉桌、大方凳、大条凳等。床分木床、铁架钢丝床或罗汉床不一。家具多为黑褐色大漆油刷,中下层居民仅置方桌、条几、椅子等,摆设要比商绅大户逊色。建国后,60年代一般家庭仍以传统家具为主,自行车、收音机、手表被视为高档消费品,只有少数收入较高的家庭拥有。70年代后,新置家具较多,多为方桌、三屉桌、圆桌、大衣橱、木床或钢管铁床、写字台、书橱、食品柜、高低柜等,多漆成棕红色或浅黄色。电风扇、缝纫机、黑白电视机开始进入少数家庭。80年代,写字台、大圆桌、折叠椅、沙发、组合柜、席梦思床等高档家具在新婚家庭中普遍受到欢迎。传统家具大都作了处理,还有少数老年人尚在使用。彩色电视机、收录机、洗衣机、电冰箱、摩托车等成为热门货;座钟、挂钟基本普及;自行车、手表已普及到除学龄前儿童以外的几乎每个家庭成员。
农村居民,一般家庭只备床、橱、桌、凳、箱、柜等,家具多涂棕红色或栗褐色。建国后,除新婚家庭尚置办家具外,一般家庭很少添置。70年代后期,特别是进入80年代,城镇居民喜用的新式家具在农民家庭中也普遍使用。农村的旧式家具及土炕唯有少数中老年居民还在使用。居民多睡土炕,但新婚家庭不再使用土炕。
建国前,除少数绅商之家有汽灯照明,城镇居民及广大农村多用蔥麻油、豆油、棉油点灯照明,富者用蜡烛。建国初,用煤油灯照明,讲究者配置玻璃灯罩。城镇居民家庭做饭多用自砌煤灶、铁锅、铁勺、陶瓷碗盆,也有使用铜水勺和铜脸盆的。农村居民做饭多用柴草灶、铁锅、铁勺或木勺,木制或高粱秆锅盖,也有的用铜勺、黑陶器皿。至今,城乡居民均以电灯照明,新婚家庭中各种装饰灯具也较普及。城镇居民做饭多用蜂窝煤炉,部分改用液化气灶,有的家庭使用高压锅、电饭煲、电炒锅、电烘箱、微波炉。各种搪瓷、塑料、铝和铝合金器皿广为普及,使用不锈钢炊具者日多。农村居民做饭多用改造后的柴草灶,冬季则生煤炉取暖,兼用以做饭。
建国前,城镇绅商大户出行多乘轿、马车、人力车,一般居民多徒步。乡村中的富裕之家外岀有乘轿和牛车的,一般家庭男人多步行,妇女及老人多骑毛驴,多由丈夫或兄弟、晚辈用手推独轮车迎送。至今,城乡居民岀门多喜骑自行车或乘公共汽车,少数富裕家庭购买了摩托车。老年人岀门多由子女用自行车驮带或坐毛驴车、机动三轮车。第二节节庆习俗
春节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这是民间最为隆重的传统节日。从上年腊月三十日开始,连续庆贺数日,向有正月十五前均为“过年”的说法。
除夕,俗称“年三十”。家家户户在欢庆之中贴对联(服孝期内只贴紫对联)、门神,屋内挂年画,有的院里挂红灯,并着意倒贴一个福字,寓意“福到”。打满1缸水,抱足3日柴。柴多是豆秸、芝麻秸,有“芝麻秸,当大官;豆秸棒年年旺”之说。除夕之日,还要祭祖先、祭天地。北屋内设供桌,安放祖宗亡灵牌位或悬挂祖谱。院内设天地桌或者香台,供奉“天地三界十方万灵真宰君之神位”,也有的供奉玉皇大帝、王母娘娘画像。各个供奉的神位前摆上供品,备好香烛。近中午或下午时,男子衣帽整齐,到村外朝祖坟方向作揖磕头,请祖先之灵回家过年,俗称“请家堂”。请进家后,大门口放置拦门棍,以示防邪魔鬼祟入宅之忌。在院内撒芝麻秸或谷草,叫做“撒岁”,意在为财神,祖先备料喂马,人行其上谓之“踩岁”。入夜,秉烛焚香,灯光通明,彻夜不眠,称“守岁旧时农民为躲债外出,俗称“藏年”。除夕之夜,家人团聚,欢欢乐乐,打牌、看电视,少儿手持灯笼或小蜡烛,点鞭炮,放烟火,人人欢喜,处处热闹。至午夜子时,欢庆活动达到高潮。零点钟声一响,霎时鞭炮轰鸣,花灯高照,震耳欲聋,长辈带领子孙烧纸焚香,祭天地、祀祖宗,酹酒祝福。而后全家老小围坐炕头,喝团圆酒,吃年夜饭。食之前,先上供。子时吃饺子,取“更岁交子之意”。包饺子时放入一枚铜钱(现为硬币),谁吃到带钱的饺子就意味着谁的福气大,来年发财。还有的包花生、枣、栗子,主要用意是祈求早得子,人丁兴旺。饭后,晩辈给长辈磕头拜年,长辈向晚辈分发磕头钱,即“压岁钱”。
初一,为春节的主日。是日,人人穿新衣、戴新帽,早饭都比平时早几小时。饭后,街上人群络绎,男男女女,向街邻亲友拜年。在农村,从长辈起,先近支后远支,先本族后外族。当长辈的在家接待宾客,一群群的年青人来来往往,挨门拜年贺岁。相识者不论亲疏,途中相遇必相互作揖请安为礼,互道“见面发财”或“新喜”,即使平日不睦,或有什么隔阂,也各自拱手互祝一顺百顺,吉祥如意。拜年一直到近中午时结束。
初二,早上吃饺子,饭后送“家堂”。送“家堂”一直送到林地(墓地),焚纸、烧香、鸣放鞭炮。是日,开始带上礼品走亲戚。旧有“初二姥娘初三姑,初四初五看丈母”,也有“初三姥娘初四姑,初五初六看丈母”之俗。旧时,临清在正月十五以前一般不走亲戚,流传有“七不走,八不挪,九走死婆婆,拐弯死老天”的说法。现多为“初二初三先丈母,初四初五再看姑”,且走亲戚之风日盛,从初二到十四,走亲戚接连不断。
正月里禁忌很多。主要有初一至初五不许动剪刀,因刀剪属凶器,动之不吉;初五之前的食品要在除夕之前做好,名曰"年饭”,年饭可根据各家的经济情况,可好可差,但葱、芥、蒜、韭、辣椒这5样生拌凉菜必须要有,称之“五辛盘”。农村中在除夕和元旦必吃生蒜,说是“一年啦,谁不算算”;妇女不能串门,即使同住一院,这5天也互不走动,叫“忌门”;不许扫地,扫地只能从外往里扫,更不能倒土,传说,初一地上有元宝,扫地倒土把元宝倒掉不吉利;切忌打坏家什,万一小孩摔坏一个碗,在场的大人马上说“岁岁平安'',“岁”与 “碎”谐音。
建国后,国家规定春节为法定节日,各行各业放假3天,各机关、学校、厂矿多举行团拜、慰问、联欢等庆祝活动,在农村仍多沿袭旧俗,但已很少从事祭拜神灵等迷信活动。多数家庭中晩辈只向长辈致以问候祝福,不再行叩首旧礼。传统的春节礼俗已大大简化、淡化,多数家庭以看电视节目代替守岁,以走访致意表示拜年,时代色彩明显增强,但欢乐气氛有增无减。破五日正月初五,统称“破五”。初五之前,妇女不能岀门走亲戚,也不能动刀尺做针线,不准用生米、生面下锅;过了这天就不再忌讳,故称作“破五”。这一天,临清一带常以家族为单位举行送家堂的仪式。天还未亮,人们就煮好饺子上供、烧纸、磕头,接着把神祖牌位收存起来,鸣放三声“炮”后,全族男人带着香、纸、鞭炮前去上坟。阳谷、莘县一带,则是在除夕日把剪刀用布包好或用线缠住,放在床铺底下压起来,到初五这天才拿出来,谓之“破五日”,聊城、东阿一带,各家各户包饺子,把包饺子称作“捏五”。在平一带还有送穷的习惯,称作“五穷”。这天,人们忌拜年,用放鞭炮的形式来“赶五穷”、“打五穷”,人们称之为“打穷气”。在城镇经商的家庭中,则把初五这天定为财神生日。这天,开门营业为开市大吉,人们鸣放鞭炮,祭祀财神,吃象征元宝的水饺,希望生意兴隆,财源茂盛。
元宵节农历正月十五日为元宵节,俗称“小年”,也叫“灯节”。城镇居民吃元宵盛行,象征举家团圆;乡间则饮酒吃饺子,合家团聚共享天伦之乐。
元宵节传统过3天,即正月十四至十六日。各街衢市肆多张灯火,民间组织戏班演戏,举办龙灯会,并有玩旱船、秧歌、高跷、竹马、骑毛驴、舞狮、灯会等文娱活动。每当夜幕降临,城镇沿街便灯火辉煌,火树银花,男女老幼争相观赏、品评,热闹异常,称为“闹元宵”。
在传统的文娱节目中,“龙灯”、“舞狮”最为精彩。
玩龙灯龙灯的扎制颇见精巧,龙灯的舞动则需要10多个青年男女配合进行。在紧锣密鼓声中,巨龙左右翻卷,腾空飞舞,狂热奔放,显现出翻江倒海磅礴之势,并有“打折”、“退皮”及“龙打滚”等惊险动作。有时,各路龙灯恰聚一处,数条巨龙汇集表演“抢龙珠”。只见五彩缤纷,硶踔奋舞,大有雷霆万钧、暴风骤雨之势。龙舞象征该年定会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据说清康熙至乾隆年间聊城龙湾的龙灯舞曾多次进京表演,受到康熙和乾隆皇帝的高度赞赏。
玩狮子亦称“舞狮”。其外貌和真狮相似,全身用染为深绿或金黄色的苎麻,缝缀于双层厚布之上,梳成毵毵浓密的狮身,头部庞大狰狞,猛厉可畏,血盆大口,可张可合,项挂一串铜铃,摇摆得响声震耳。舞时,由两人配合,一人执头,一人做尾,在后边的人跟着狮头动作,亦步亦趋,行动迅捷,尾巴不停地摇晃。狮子大嘴片刻不息地一张一合。另一个引狮人,武士打扮,身穿密钮扣的唐代灯笼裤衫,红条束腰,青帕裹头,足登快靴,手拿绣球,在狮前引导,并先开拳踢打,蹦蹦跳跳,以诱狮子起舞,引得狮子张牙舞爪,忽而翘首仰视,忽而回头低顾,忽而卧地匍匐,忽而摇头摆尾,既有舐毛、擦脚、搔头、洗耳、朝拜、翻滚、跌扑等,模仿动作上也有上楼台、过天桥、跨三山、出洞、下山、滚球等技巧,其动作活泼逼真、维妙维肖。
近年来,城镇多组织文艺队沿街公演,晚间举办彩灯、烟火晩会,锣鼓鞭炮齐鸣,宛如白昼,热热闹闹,深夜方止。农村则集资购买或自制烟火,居街燃放,热闹非凡。闹元宵之俗,年盛一年。聊城、临清、高唐一带,农村元宵节插花树的风气盛行。其作法是:先用枣树枝和彩纸做成花树,再用秫秸和彩纸做成“花姑娘”,然后把“花姑娘”挂在花树上,最后再把花树插到粪堆上,意在希望当年棉花丰收。
花姑节农历正月二十八日为“花姑节”,是高唐县独有的传统节日。据传,过去有位叫花姑的女子,从南方来高唐定居,教人们植棉、纺线、织布,使高唐人丰衣足食,人们对她奉若神明。她去世后,在高唐城西门外修建一座花姑庙,以表其功德,并把她的生日一正月二十八定为花姑节。过去,每至此日均举办花姑庙会。二十八日,农村则家家煮面疙瘩、面片和面条食用,面疙瘩示为棉桃,面片示为棉叶,面条示为棉枝,以纪念花姑,祈求棉花丰收。“收花不收花,须看正月二十八”的农谚,至今仍在高唐境内广为流行。据传,这一天晴天便是花姑喜欢,即当年棉花丰收;阴天,则是花姑不悦,便不收棉花。
二月二农历二月初二日,民间称为龙抬头日,或称“青龙节”、“春龙节”。是日早起,农村家家户户用草木灰在屋内、院内、街门口和场院地面上,撒成囤形,称此为“粮仓”或“粮囤”,中间放少许麦、豆、谷等粮食,用砖块压住,称为“填仓”,意祈“五谷丰登”。屋内灰囤中压几枚硬币或纸币,称为“钱囤”;二月二打囤,以灰画地为安囤,在囤里面放鞭炮为涨囤,意为希望粮食多得囤中盛不下,以实现“大囤尖,小囤流''的美好愿望。因为二月二这天恰在惊蛰前后,各种毒虫开始活动。人们为了避免毒虫伤害,故用食油煎一些年糕,以此表示将毒虫熏死或熏跑;一般在这天用木棍敲敲房梁惊吓老鼠,也有敲铜锣或铜盆惊吓老鼠的。据说,这样做的目的是恫吓老鼠不再岀来糟踏粮食。是日,城乡居民家家炒蝎豆,也称作“炒蝎子爪”或“炒蝎子肚”。蝎子豆,一般是选用粒大饱满的黄豆,用盐水浸泡(此盐水中加入八角、茴香、花椒等香料),经24小时后,将水滤去晒干,置锅中炒熟食之,此豆香脆可口。炒蝎豆,寓炒死蝎类毒虫以除害之意。据说二月二这天,“吃了炒蝎豆,一年不被蝎子蛰;吃了蝎子爪,蝎子不用打”。此俗历久不衰。
二月二是龙抬头的日子。传说,这天是龙的生日,于是家家把石磨的上盖支起来。是日,改善生活,吃饺子曰"吃龙耳",吃馒头曰“吃龙蛋",吃面条曰"吃龙须”,均取吉祥之意。
此外,二月二这天,忌讳动针线和推磨。传说,这天动针线会戳瞎龙眼,这天推磨会压了龙头。
清明节清明前一日为“寒食节”。民间传说,寒食这天是春秋战国时期晋文公为纪念忠贞之士介子推被焚死绵山之日。人们不忍生火,吃冷食,故名“寒食节”。俗语:“清明寒食紧挨着”,民间大都把这两个日子合为一个,一般叫“清明节”,农村则称“寒食”,但过节的时间却是在清明这天。
清明节早上吃鸡蛋、单饼,喝麦仁、玉米仁或高粱米稀饭。此时正值仲春,春光明媚,桃红柳绿。旧时富裕、悠闲者多于此日携酒食到野外游玩赏春,称为“踏青”,祈求一年不生脚疾。此俗沿袭至今。农村,这天则常用小米饭、豆饼、干饭喂马、骡、牛、驴等大牲畜,以犒赏其一年的辛劳,故有“打一千,骂一万,清明节管顿饭”之说。
清明节这天,在农村,家家户户均于凌晨折柳插于门框两边、窗上、梁上、床铺的席后面等地方,称“插柳”,旧有“清明不插柳,红颜成皓首”的俗谚。农家老太太还有用柳条抽打墙壁、灶间、席后、床下、旮旯的风俗,一边抽打一边念道:“一年一个清明节,柳枝单打青帮蝎,白天不准门前过,夜里不准把人蛰'',认为插柳能顺阳气,迎吉祥、避邪祟。同时又有勉励人们珍惜光阴之意。
清明又是扫墓祭祖的日子,所以民间又称清明节为“鬼节”、“冥节”。旧时,境内居民均有上坟之风俗。是日,一般是下辈人带着供品,烧纸、香等,扛着铁铳,到自己的祖茔林地,先将祭品供上,然后焚纸燃香,叩拜祭奠,最后给坟墓上添新土,并于每座墓顶压上白纸条,叫“压坟头纸”,表示子孙曾来上坟。据说这是给祖先修屋,以防夏天雨大漏水,以示对祖先的悼念。现农村中尚有“插柳”、“上坟”之风俗,但多不再从事烧纸、摆祭品等迷信活动。建国后,机关、学校、工厂组织青少年到烈士陵园祭扫烈士墓,献花圈,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日为端午节,又称“端阳节”、“重五节”,民间习惯称作“五月单五”,是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大夫、诗人屈原投江自尽的纪念日。相传,这天人们包粽子投入江里,意为让水中鱼吃粽子莫吃屈原身体。此俗流传至今。节日,城乡居民仍有吃粽子的习惯,也有“吃了端午粽,一夏不生病”之说。是日,家家户户门口窗前插艾蒿,或放于炕席底下,或塞于耳内,意为避邪驱虫;小孩手足系以五色线,或胸前戴有内装雄黄、艾叶等驱虫物的“香荷包”。此俗至今农村尚存。也有在节日前一天,把少许雄黄酒撒入公共水井中,家家户户都可以喝到含有雄黄浸过的水, 据说亦能驱灾避邪。今已无此俗。
端午节正值麦收大忙之时,农村有看丈母之俗,称为“看夏麦”,并帮助岳丈家“忙麦”。麦后,乡村新婚少妇要回娘家“住夏麦”,其间有为婆家成员做布鞋之俗。此俗少数农村至今仍存。
夏至节二十四节气之一,又是民间传统节日。是日,日影长至终极,是一年之中白日最长的一天。其时,气温升高,作物生长旺盛,急需中耕除草。农谚说“夏至棉田草,胜似毒蛇咬”。这天中午,家家爱吃凉面条,俗称“过水面”,意为防暑降温,故有“冬至饺子夏至面”之说。夏至这天,高唐人则喝凉粉,聊城人则喜惯喝绿豆面叶,以后若干天内,中午则大部分喝绿豆汤。
六月初一俗称“过半年”、“小年下”。旧时,商号店铺于该日犒赏职工,摆酒宴吃喝以酬其劳,并放假一日。境内至今尚有“有钱难买五月旱,六月连阴吃饱饭”的俗语。人们便在六月初一这一天备些水饺、馒头、瓜果之类供品为老天爷上供,祈求雨足年丰。是日中午,农村家家户户包饺子,延续至今。
六月六六月初六晒龙袍的习俗,由宋代沿袭至今。是日,俗称“晒衣节”。这一天,人们常把贵重衣物、书籍拿岀来晾晒。据说这天晒过的东西整个夏秋不生虫,旧时寺庙中的和尚、僧、尼,也要把僧袍和经书搬岀晾晒,善男信女们纷纷前去观看,以至形成庙会。这时,小麦打收完毕,农村居民喜蒸新麦面馍馍、包子等食品,供于庭院祭拜天地;馈赠亲友,俗称“送新”;家家户户用新麦面粉炒熟,加糖水冲食,谓之“吃炒面”。
境内还有一种风俗,即这年六十六岁的老人,不论何时生人,都在六月六日过生日。出嫁的闺女,这天要回娘家给父母做寿,礼物是一块肥肉,故民间有“六十六,吃块肉'’的说法。老人在吃这块肉时,要倒坐在门槛上吃,据说这样倒坐吃了肉,还能再活六十六,意为祈望自己长命百岁。
阳谷、聊城、高唐一带盛产莲藕。六月,正是荷花盛开的时节,故在六月六这天,人们还有赏荷的习惯,十里八乡的男女一齐拥到荷花盛开之处,观赏荷花的美姿,女青年故意指示男友下水摘荷赠送于己,以表爱情。
七夕农历七月初七之夜称七夕,俗称“乞巧节”。相传七月七日为牛郎织女双星相会之日,故又称“情人节”、“双星节”,汉代《淮南子》一书中有“鸟鹊填河渡织女”的记载。民间传说,每年到七月七日这天,喜鹊大部分见不到,都上天给牛朗织女搭鹊桥了。是日夜晚三更后,在葡萄架下还可听到牛郎织女的悄悄话。旧时,七夕晩上,妇女摆香案,设瓜果,穿针引线向织女乞求智巧,一些好奇的少男少女专于葡萄架下屏息静听,听牛郎织女久别欢会和就要分离而哭泣的喁喁情话,能听到隐隐泣声,则就算得到了智巧。还有一些情意绵绵的青年男女事前相约,这天晚上,也要到葡萄架下相会。昔日,境内也有此俗,七夕这天,父母对新出嫁的闺女,都要接回娘家。意为鉴于织女婚姻上的不幸遭遇,为了保护女儿女婿的幸福生活,不可不防天地发觉他们长年同居而在七夕之后施于强迫分开。今已无此风俗。
中元节七月十五为中元节,也称“盂兰盆节”,是祭祖的日子,俗称“鬼节”。是日,家家包水饺,备纸香、冥钞、冥衣、纸牛、纸马、盂兰盆之类,带上瓜果供品上坟祭祖;庵观寺院放焰口设盂兰盆会,传为目莲僧救母之日。此俗在境内已基本绝迹。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为中秋节,俗称“过八月十五”,是传统的大节之一。此时农业年景大局已定,俗有“七月十五定旱涝,八月十五定太平”之说。庆祝中秋节也有庆祝一年丰收的意思。一般家庭都希望在这个节日里人月同圆,外出的家人这天都赶回家中欢聚,所以又称“团圆节”。旧时农家有中秋之夜拜月、赏月之俗。当月亮刚刚升起时,人们就在庭院中对月设香案。讲究的人家要挂上月光码子,上面印的是一个类似嫦娥奔月的太阴星君,下面还有只小兔,然后摆上供品,有月饼、西瓜、苹果、梨、栗等果品,另外还要特别供上一把青豆,说是喂玉兔的。布置完毕,烧香叩拜,因月属阴,所以拜月者均是妇女。拜月时,老太太一边磕头,一边祷告:“八月十五月正圆,月饼西瓜敬老天,敬得老天心欢喜,一年四季保平安”。拜后,合家聚宴,酒肴尽丰。一边赏月,一边分食月饼,称为“圆月”,有庆团圆,全家欢乐之意。今拜月之俗,区内已无,但欢度中秋佳节之俗年盛一年。节前,城乡居民以月饼等食品馈送亲友;中秋节的晚上,全家人举行以吃月饼为主的家宴。
重阳节农历九月初九日为重阳节,俗称“九月九”。汉代九月九日有饮菊花酒的习惯,历代相沿,故也称此日为“菊花节”。旧时,文人学士于是日登高饮酒、赏菊赋诗。乡间多不过此节。
十月一农历十月初一,俗称“秋祭”、“寒衣节”,民众称为“鬼头日”。旧时,每到这一天,人们都上坟添土祭祖,除了摆供品烧纸钱以外,还用彩纸剪做些衣帽、纸箱、纸牛、纸马,一齐焚于墓前,另有同族后代祭扫祠堂。已出嫁闺女依旧例回娘家祭祀已故长辈,谓之添“御寒衣”。至今,区内农村居民仍有上坟祭祖遗俗。建国前,大户之家雇有长工、短工,是日,主人与之算清帐目放其回家,故称“散工日”或“结帐日”。建国后,居民多于是日改善生活,庆贺丰收。
冬至冬至,意为寒冬已到,也称“数九”。是日,家家吃扁食(水饺)。相传,冬至吃扁食不冻耳朵。现农村仍有冬至吃扁食的习俗。
腊八节农历腊月初八为腊八节。境内居民多于是日晨喝“腊八粥”(此粥多以粘米、豆子、花生仁、红枣、莲子等合煮而成),以此可避灾祛病,亦含有喜庆丰收和预祝来年五谷丰登之意。此俗源于佛教。传说,佛祖释迦牟尼在这一天成道,因此寺院每逢这天煮粥供佛,以后民间相沿成俗。传统习俗把腊八这天作为济贫的日子,俗语说“腊七腊八,冻死叫花”。这天无论贫富之家,只要叫花子上门,则有求必应。和尚、尼姑也于是日纷纷到各村化缘,当地村民十分乐于施舍钱米。这天也是为女孩穿耳孔、戴耳环的日子。建国后,区内已无此俗。城乡居民喜于是日做腊八蒜,以备春节食用,即把去皮的生蒜浸在食醋里,到时雪白的蒜瓣已变得十分嫩绿,食之酸辣味浓, 十分可口。
辞灶节农历腊月二十三日,旧俗为送灶王爷上天禀报的日子,故称“辞灶”。又因时近春节,故又称“过小年”。民间传说,灶王爷是玉皇大帝派到人间监视善恶的神,人们将其尊称为“东厨司令”、“灶君”、“灶王”或“灶王爷”。他于每年的这天,便上天向玉皇大帝禀报一次,为此家家为他设祭饯行,谓之“祀灶”。旧时,家家户户多买些麦芽糖果、大枣等物品,还要用秫秸蔑扎纸马、叠元宝,于是日晩间供奉灶王,送灶王上天,祈求灶王“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然后把旧灶王爷揭下来,与纸马一起焚烧。尔后,全家分食供品糖果。现在区内祀灶之俗已除,买糖分食之俗仍然存在。
这天,除祀灶外,还有打扫卫生的习俗。全家人动手,把家具等全部搬到院子里彻底清扫,以致锅碗瓢盆擦拭一新,家家户户窗明几净。此俗始于周代,历史悠久,相沿不衰。
除上述节日习俗外,伊斯兰教自有其节日习俗。其主要宗教节日有圣纪节、开斋节 (尔德节、肉致节)和古尔邦节等3大节日。
圣纪节每年在伊斯兰教历的三月十二日,为纪念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诞辰和逝世日而举行,故又称“圣忌节”。穆斯林习惯将“圣纪”与“圣忌”合并纪念,俗称“圣会”。节日活动有诵经、赞圣,讲述穆罕默德生平事迹等。
开斋节按教义规定,每年伊斯兰教历九月为斋月。斋戒期间,穆斯林只能在日出之前和日落之后进餐,白天禁止饮食,直到九月二十九日或三十日晩看到新月后第二天(教历十月一日)即为开斋节。这天,穆斯林沐浴更衣,喜气洋洋,走亲访友,互致“赛拉木”(问好的意思),并举行各种娱乐活动。
古尔邦节开斋节后七十天,即教历十二月十日。"古尔邦''是阿拉伯语“宰牲”的意思,所以,通常把这一节日的名称汉译为“宰牲节”。节日期间,穆斯林家家户户收拾得干干净净,宰羊屠牛,一部分献给清真寺,其余用来赠送亲友或款待客人。
另外尚有“盖德尔夜”。教历九月二十七日夜,也称“坐夜”或“守夜”。这天夜里,穆斯林家家门口、院中挂灯约3小时,意为照着古人(去世的先人)回家来看看。
随着社会的发展,居民的节庆习俗不断变化。城镇居民比较重视“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十一”国庆节、元旦等国家法定节日,农历节日除春节、元宵节和中秋节等较大传统节日外,过其他节日者较少。农村居民按古历过的传统节日在逐步减少,诸如“鬼节”、“乞巧节”、“过半年”、“辞灶”等节日大多废止不过,庆祝国家规定节日的则愈来愈多。
第三节礼仪习俗
婚嫁
建国前,男婚女嫁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究“门当户对”,至于男女本人没有自主权,自由恋爱被视为“大逆不道”。正常的婚俗,一般要经过通媒、定亲、送婚帖、贺喜、迎亲、住日子等过程。
通媒男到十五六岁甚至十二三岁,即由父母央媒求亲,也有在儿童年龄即定婚的,俗称“娃娃亲”。若女方聘媒向男方求亲,名曰“倒提媒”,如女方要求男方条件高,习称“攀亲”。双方父母在对彼方年貌、人品及家庭财产情况探听了解后,认为基本可以,即行“允婚”。允婚时必男家先允,女方后允,互相允婚后即委托媒人换“小启”(俗称换小字),载明属相年庚及生辰日月。双方央人(多为算命先生)“合八字,无冲克和不中意处方可成亲。再另择吉日交换正式婚约,称“大启”。也有到男家亲自看的,叫“相亲”,若相不中,则不吃男家饭告辞。男女通婚年龄以女大为贵,俗说 “女大一,穿金衣”、“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五,赛老母”。
定亲多称“传柬”或“换帖”。男家写好柬帖(即定婚书)附彩礼送女家,女家回帖,作为定亲的依据。换柬后,亲友邻居送物送钱祝贺,男家备酒席答谢媒人和亲友。
送婚帖又叫“送年命帖”。男女到结婚年龄(一般女在十八岁以上,男小则十二三岁、大则二十几岁),男方根据女方的命相,请人择定吉期(俗称“选日子”、“看日子”),并将吉期通知女方,女方若同意,便选择吉日良辰,正式向女方送婚帖。帖上写明迎亲日期、新妇冠带、坐帐、开面、梳妆、上下轿的方向及禁忌等事宜。女方家中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置办被褥、衣物、首饰、家具等陪嫁,做婚嫁准备。
贺喜婚前,男方的亲友邻居都备礼品祝贺,称“贺喜”。向待嫁的女子送喜礼,称作 “填箱”或“添箱”。男方在结婚前一天备席庆贺。
迎亲俗称“办喜事”。迎亲的前一日,女方即将嫁妆送至男家。男方帖喜联、挂喜嶂、铺炕、填枕头做好迎娶准备。晚上,新郎给近处的亲友长辈“行礼”。迎亲这天,按既定时辰,男方排列仪仗,吹鼓手奏乐,用轿(较贫者用车)到女家迎娶。娶亲有“大娶”与“小娶”之分。一乘轿为小娶,即备花轿一乘将新娘抬来,谓之“不迎亲”;大娶用两乘轿,新郎乘官轿到女家迎亲,另一花轿为新娘所备,去时由幼童乘坐,俗称“压轿童子”;轿内还要放一只大红公鸡,回时女方压回一只母鸡。不论大娶或小娶,其习俗大致相同。嫁女开脸、上头后便开始少吃少喝、坐炕待嫁的“禁闭”生活。男方到女家迎亲必须带红袄、红毡、红头巾等。
是日,新娘早起梳妆打扮,蒙上头红,吹鼓手高奏喜乐,新郎在送女客的陪同下,拜辞岳父母,例行“谢亲”等礼,然后新郎先上轿,新娘由自家亲人用椅子抬入轿内,俗称“发轿”、“升轿”,宾客坐车随行。新娘升轿离家时必洒泪而泣,以示依恋。路上,大红纱灯开道,笙箫啖呐齐奏,车马轿夫前簇后拥,轿面四闭,新娘不得与外界接触,若路人相遇,即躲避让道。来到男家村头和门首,鞭炮齐鸣,并按规定的时辰和方向落轿。即有人点燃草束绕新娘所乘彩轿一周,称之“燎轿”,传说可以驱除邪气与不祥。在鼓乐及鞭炮声中,由娶女婆和陪女扶驾新娘进入大门,脚踏红毡(曰倒毡),至院内摆设的香案前,与新郎并立,行拜天地之礼,礼毕,新娘入洞房。有的地方入洞房时,男家长辈则在院子里撒大枣、栗子、花生(有的地方缝在被角内或装入枕头内),亦取谐音“早得贵子,并男女花着生”之意。洞房花烛高照,新郎揭去新娘的蒙头红,同吃“宽心面”、共饮“交杯酒”,并例行填枕等仪式,新娘开始“坐帐”,亦称“坐床”,多为一天。是日,不论辈份大小,好事者大闹洞房,直至深夜。新婚夫妇睡下后,有青年男女窗下“听房”(听悄悄话)的旧俗。新婚日,男家张灯结彩,帖红喜联,杀猪宰羊,盛宴款待亲友。境内还有抢娶的风俗。即同时同村若有多家娶亲者,则认为谁抢在前头谁家吉祥。故迎娶的时辰多在黎明之前。
住日子、会亲家婚后第三天,新娘回娘家住两日,曰“住对日”,或女家下帖接闺女请女婿。新郎、新娘双方同去岳家,此谓“回门”或“认亲”(俗说“接三天”)。女家设宴款待女婿,俗称“请女婿”。接三天回来,新娘拜见公婆及近族长辈,并祭告于祖祠或去祖茔祭奠,然后下厨房做饭。至第六日,男家复设宴“会亲家”,同时宴请至亲好友。聊城一带除3天回门外,娘家人还要接6天、9天、12天等;同时还有“住对月”的风俗,即新婚后一个月,娘家人把新娘接回去住几天,然后送回婆家。这种风俗至今存在。至此,整个婚礼程序结束。如此繁缛礼节,贫寒人家难以讲究,极贫者则由老人陪同新娘持一小包袱至男家即为完婚。
建国前,境内男女早婚现象较为普遍。富裕之家多有十几岁甚至八九岁即成婚娶妻者,女子的结婚年龄多在十四五岁到十七八岁之间,有的“童养媳”十二三岁即被迫“圆房”成婚。另外,男子可以一夫多妻,除“正配”以外,其他均称为“妾”。未婚青年男女死后,也有的经人撮合将尸骨并葬一处,配成“冥婚”,亦称“结鬼亲”,或叫“阴亲”。贫困者无力娶妻,亦有入赘于女家成婚者,俗称“倒插门”,或“招养老女婿”。还有抢婚(多为寡妇再嫁)、近亲结婚等陋俗,建国后均被革除。
嫁女忌讳较多,如做嫁衣忌用寡妇及儿女不全者,寡妇不当送女婆,姑姑不迎娶新娘,姨、嫂不送娶,俗云:“姑不娶,姨不送,嫂子送了光着脏”。
建国后,人民政府大力提倡自由恋爱和喜事新办,繁缛礼节多被革除。城乡自由恋爱者增多,但多数仍需媒人说合。双方认为合适,即安排见面,若互相有意,双方交换手绢或钢笔之类,此谓“换手绢”或曰“小见面”,然后约定订婚日期和仪式。订婚日,男方携带重金、重礼送至女家,女家设宴待客,即为“定婚”。女方同意后,择日到男家,称“认家”,男家长辈给“见面礼”。多有趁此照定婚像者,个别仍有换帖者。到了国家规定年龄,男女同到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多数认为不举行婚礼不谓结婚,故多另行婚礼。婚礼较之过去大为简便,一般由婆家用车辆接新娘,也有娘家送来者。新婚之日,男家张灯结彩,燃放鞭炮,盛宴宾朋。闹房之俗依然。城镇青年视举行集体婚礼或旅游结婚为时髦,简便文明,愈来愈兴。但是,门当户对的旧观念还根深蒂固,仍有恋爱不自由、索要彩礼、变相买卖婚姻、包办婚姻及早婚等现象。
凡结婚者,男方亲友街坊多有道喜者。至亲厚友贺礼较厚,一般多送喜嶂。喜嶂一般有布料,亦有丝绸、毛料、被面、毛毯等,也有送工艺装饰品者,讲究实用的则送炊具、茶具等生活用品。街坊一般关系者多“凑份子”相贺(多为现金),每份多少不等。现金用红纸包好,俗称“红包”。主家下帖宴请送礼者。近年,喜宴之风愈来愈盛,规格也越来越高。女方在出嫁之前,亲友多送些衣料、时装等物品,以示祝贺,也有相助之意。
寡妇改嫁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拥护和支持,已成为顺理之俗。老年人再婚,除个别家庭有子女和亲友的干涉外,多数人赞成,已被社会舆论接受。
回族青年男女结婚,除登记领取结婚证外,举行婚礼仍沿袭旧俗。结婚时请阿匍证婚,念“伊扎布”(证婚词):“你们是自愿结合,成为夫妻,祝你们婚姻美满,孝敬父母,敬老爱幼,和睦亲邻,互敬互爱,白头到老”。问新娘;“有没有意见?”新娘回答:“达丹”,意为 “同意你的意见”。新郎回答:“盖不里楷尔丹”。意即“我承领新娘的意愿”。阿匍随将桌上的糖果撒向观众(俗名“抢喜果”),以示吉利。当晩由女方家嫂将新娘接回娘家,次日傍晚送回,方可同居。
建国后,回族男女婚姻,均以“婚姻法”为准绳。回、汉通婚,男女双方互相尊重风俗习惯,任何人不得干涉和岐视。婚后子女从汉、从回,均有政策规定。
丧葬
建国前,境内丧葬礼仪极其繁琐铺张,而且封建迷信色彩浓重。均为木棺土葬,尤以柏木棺、杨木寿为最荣耀。儿女侄孙均戴孝,儿子百日不理发,儿女服孝期3年,侄孙辈1年,房门帖白条,3年内不帖春联。一般要经过守灵、报丧、入殓、殡葬、圆坟、祭祀等主要程序。
长辈一般到迟暮之年,晚辈多为其做寿衣、打棺材、修墓穴准备后事。富裕人家的寿衣、棺材用料考究,贫寒之家则难以讲究,极贫者仅用芦席或草苫一卷土埋了事。
殓衣、含殓死者将气绝时,家人急速给死者穿寿衣。男用棉袍马褂,头帽足靴;女用手帕、大袄、裙子。寿衣全用布条系上,取“带子”即后继有人之意。殓衣后,移尸于堂前灵床之上仰卧,口中放铜钱或玉石1枚,称“含殓”。同时,请人帮助治丧。先请“总理”1名,统管丧事,并由“总理”指定“内、外柜”各1人,分别负责内务和接待礼仪,然后由“总理” 差人给亲友送讣贴报丧,搭设灵棚,开启墓池。
停灵亦称守灵,又称“小殓”。尸身停于灵床之上仰卧,身下铺草纸,盖白布单子,谓之“铺金盖银”。也有的面盖火纸,身覆棉被,头枕三角式枕头,叫作“鸡鸣枕”,双足用茴麻系绊。灵前摆一小桌,放面条1碗,称“倒头面”。桌上置长明灯,燃香,摆供,供死者牌位。灵床两侧,谷草铺地,子女眷属男右女左,跪于草上,称为“守灵”。
擢汤亦称“送汤”。停灵期间,要到土地庙祭奠。侍候丧局者托供品于前,孝子提汤罐其后(多为米汤或面条汤),家眷相随至土地庙哭奠。传说死者鬼魂在去见阎王之前,先被土地爷在土地庙羁押3天。故死者亲人为其鬼魂“送汤”,连送3次。“擢汤”完毕之后,接着是送“盘缠”。一般是在人死后的第三天晚上,也有在当天晚上的,地点在村庄的十字路口。送盘缠时,除烧纸钱,还要带些花生、红枣和其他食物等一同烧掉,并特地扎一纸轿和纸人烧掉,意为亡者坐轿上西天。全家人都跪在纸轿和纸人前,一直等到全部烧完后才节哀返回。
人殓亦称“大殓”。人死后3日内入殓。其时,奏乐、诵经,先由孝子为死者净面,用镜子“开光”,后将死者抬入棺材,背下铺铜钱,盖棺、叩钉,全家举哀痛哭。
成服人死后3日内,全家易凶服,孝子披麻带孝、持丧棒,妇女头扎孝带。其间,邀族邻集议,择吉殡葬,筹备礼仪,备办酒筵,讣告亲友。发丧开吊其时,奏鼓乐,诵经文,亲友临吊多送挽嶂、挽联或折礼(现金),至亲多为三牲祭、纸箔、供果。吊唁者要到灵前叩头行拜,孝子匍匐灵旁陪灵答礼。另有执司应接筵客。
出殡一般在午饭后,将棺材抬到大门外或街头已备好的架子上。孝子跪在棺前痛哭。先行起柩礼,然后起灵(将灵柩抬起)。此时,孝子将已备好的瓦盆举过头顶摔碎,俗称“摔老盆子”。接着,一执事拿着纸钱,边走边撒,前头引领。孝子手持引魂幡,在棺前边哭边退,其子侄辈左右扶持。女眷棺后随行。鼓乐啖呐吹奏,笙管镜钱齐鸣。当灵柩抬至村中街上时,还要停棺设供品香火于灵柩前大奠,亲故知己至棺前,一步三叩首,三步九磕头,行三拜九叩之礼,向死者至哀。奠后,在哭声和哀乐声中缓缓行进。灵柩岀村,远亲则各自回家,近亲一直送到墓地。墓前再祭。祭毕,将棺入穴,填土掩埋,聚成圆锥形坟头。下葬完毕,由孝子将灵幡插于坟顶之上。3日后圆坟。
祭祀日葬后要进行三日祭、七日祭、百日祭和周年祭等。三日祭即死者葬后的第三天,举家上坟添土并摆供哭奠。俗称“服三”,又称“圆坟”。此后每七天祭一次(从死者去世之日起),举家上坟哭奠,一般是从一七到七七,以五七最为隆重,儿女亲友多要摆供品、香和送纸扎。纸扎多有用纸做的金山银山、元宝、摇钱树、马、牛、轿、箱(柜)、聚宝盆等。哭吊祭奠结束,纸扎全部烧掉。五七以内,儿女逢人磕头,俗说“死了老的,头不值钱了”,故不少人五七以内尽量少见人,以少磕头。到死后一百天和周年忌日,死者的亲属同样带上供品和香、纸上坟祭奠。祭周年,一般是3年,富裕之家尚有十周年之祭,以示纪念。百天之内,死者亲属要继续服孝(穿白鞋、帽子、衣服镶白边等),而且有不能理发等忌讳。父母丧1年内不能出远门,不参加盛宴,3年内女儿不穿红,门上忌帖红对联。
建国后,党和政府倡导破除迷信和实行殡葬改革,礼仪逐渐简化。60年代中期,不少人家以砖砌墓,开追悼会,送花圈,形式隆重而节约。70年代以来,一般火化,儿女臂带黑纱,同时通知亲友吊唁的日期。至期,开追悼会,举行吊唁仪式。礼毕,孝子捧骨灰盒,由亲友护送至田间深埋,或葬于公墓。有功于人民者,骨灰安放在烈士陵园。乡村中仍存在木棺土葬,或待火化后将死者骨灰放在棺材中掩埋。个别地方仍有发大丧、出大殡者。
回族殡葬回族用土葬,不用棺木,葬礼从简,丧期不超过3天。不看风水。墓地一般选在地势较高、土层坚实的地方。
病人临危时,请阿匍为其做“讨白”(忏悔),沐浴,提念作证言,或念“亚西尼”(《古兰经》中的章节)。弥留者头北脚南,面西仰卧;或头东脚西,抬高头部面西仰卧(多为前一种方式)。人亡后,将其脱去衣服,用木板平放在地上,再用一块洁净的白布覆盖,由子女或专人守灵。家属也要沐浴。殡礼由亲友邻里协助办理,丧主出具讣告。如亡者是已婚妇女,其子女要到死者娘家报丧,并要由亲友出面,到女方娘家征求丧事处理意见。
盛放死者的“塔布”,由底、盖、帮3部分组成。存放在清真寺里,供回民公用。
殡前,要将死者遗体洗干净。洗时一般是阿匍和子女动手,用汤瓶壶浇洗。男性亡人由男人打整,女性亡人由女人打整。洗后揩干,把死者遗体按照规定的方法用白布包裹,不论贫富贵贱,都用白布,不用绫罗绸缎。包裹死者遗体的白布叫“开凡”,男性分3件,女性分5件,总长约10米左右,要用香料搓擦,使其带有香味,并防虫蛀。死者遗体打整完毕,放入“塔布”,覆盖深绿或紫色锦被。
殡礼一般在第二或第三天中午举行。殡前由亲友邻里吊唁,并请阿匐诵《古兰经》有关章节,行“则那哉”礼,然后将死者送往墓地。
抬运灵舆,建国前一些地方有回民“架子社”(一种群众组织),采取互助合作的方式。社员有了丧事向社长提出申请,社长即向全体社员发出通知,届时全体社员沐浴、焚香、佩孝帽孝带前往送殡抬埋。现一般由4个人用长杠抬运,多系亲友街坊帮抬。
墓穴是在选定地点,先打一个长2米、宽半米、深2米左右的南北向的长方形深坑,然后从坑北端底面向北挖进一个高1米、深2米的洞。死者入葬时,先用绳子将其用“塔布”的底板托放在深坑里,然后由阿旬及其子移放到洞里仰卧,把头部包裹的白布揭开,使其面向西方。墓洞周围钉上用白布做的墙围,白布上写有阿拉伯经文,称“幔棚''。洞口用土坯或石板封好,然后填土成坟。
死者亡后第7天、40天、100天纪念时,一般都要请阿匍走坟诵经、做“油香”。周年、冥忌须作悼念活动。
生育
境内居民的生育观念受封建思想影响较深,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多子多福”,崇尚儿女双全、子孙满堂的家庭,对生育极为重视,与盖房、结婚一起,称为人生3大喜事。
妇女分娩,俗称“占房”、“坐月子”。婴儿隆生谓之“添喜”,初产为男孩,称为“大喜”,生女孩谓之“小喜”或“也喜”。孩子岀生以后,3天以内,家人煮鸡蛋若干,染红皮,派人带着去产妇娘家报喜(男孩送双数,女孩送单数)。同时,生男孩带本书,生女孩带朵花。孩子生下第三天,先是外婆带较多的鸡蛋、红糖和江米去看望。6天、9天分别有小孩的姑姑、姨妈前来看望,也都带较多的食品。12天时比较隆重,所有的亲友、邻里携带鸡蛋、挂面、红糖、江米、白面、小米及小儿衣物等礼物登门致贺,富裕之家还送有压岁钱、手镯、金锁、项链等贵重礼物,谓之“送粥米”或“吃喜面”。主家以挂面、酒席款待客人,并于收受部分礼物后压回少许染红皮的熟鸡蛋等物,以示吉祥与回敬。有不少村庄,乡亲邻里只送礼品,不吃酒。亲友如欲视看婴儿,需准备一定数量的“看钱”。
婴儿生下一月之内,祖父母要为孙儿起乳名,男孩儿一般选取象征福禄吉祥、平安幸福、鹏程远大的名字,如:大宝、来福、长贵等;女孩一般选取表示聪敏、美丽、贤惠、灵巧、纯洁等字样,如:小兰、小菊、小香、小玉、小珍等。
婴儿满月,娘家多来人接回住几天,谓之 “住满月”。母子进门后,全家喜气洋洋,殷切照应。接送习俗沿袭至今。
婴儿出生一百天,要表示庆贺,称“祝百岁”。姑、姨及外婆家要齐集庆贺,贺礼中须送缝有绒穗的裤,取“穗”谐“岁”音,还有其他衣服、布料、手镯、银锁之类。银锁意为锁住性命祝其长命百岁。孩子满一周岁时,至亲厚友前来贺生日,主家对来客盛宴招待,此风经久不衰。
实行计划生育后,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皆视子女如掌上明珠,贺生日之风,尤为盛行。此外,孩子百日时,为之过“百岁”,给孩子赠送“百岁衣”、拍摄“百日照”的习惯亦渐形成。
祝寿
旧称庆寿,俗称“过生日”。年逾花甲的老人过生日这天,子女或亲朋间的平辈、晩辈多备礼物前来祝寿。礼物必须有面条、粘糕,谓之“寿面”、“寿糕”,其余不拘;届时请老人食“寿面”、喝“寿酒”、吃“寿糕”。建国前,晩辈须依次行叩首大礼,并祝以“健康长寿”等吉祥语言。境内有“六十五加肉补”、"六十六吃饼卷肉”、“六十七吃个鸡”之俗语。3年祝寿中以66岁生日最为隆重。汉族老人66岁生日这天,女儿一般要买块猪肉作为礼品,表示祝颂老人健康长寿,故有“六十六吃闺女块肉”之说。50岁以后,每到10年,如60、70、80、90等,一般要庆大寿。庆寿仪式是请亲友,宴宾客,贺者则献寿嶂、赠寿联、送酒肉,馈果品等。欢宴之前,举行祝寿礼,晩辈进行拜贺,亲友也要说些祝颂语。近年来,城乡居民祝大寿,寿礼中添有大寿糕、祝寿酒等,也有奏鼓乐、放鞭炮、包放电影之举。生日这天,已分居或出嫁的子女要倾家全到,以示隆重。祝寿宴席丰盛,男女分席,酒后用饭必备面条,含祝福老人长寿之意。给老人祝寿忌间隔,直至老人寿终,若有遗忘,子女谓之“不孝”,亲友谓之“失交”,如因故缺席要提前告知。
建国后,祝寿之俗曾一度沉寂;80年代后,又有复兴之势;现已发展到中青年和小孩,尤以小男孩过生日最为隆重;中青年过生日,除自己改善生活外,多数备礼敬送父母,以谢养育之恩。
贺房及乔迁
农村居民建新房上梁时,门框、窗框、房梁要贴上大红对联,上书“安门大吉”、“安窗大吉”、“上梁喜逢黄道日,竖柱巧遇紫微星”及“擎天玉柱”、“架海金梁”、“坚如磐石”、“上梁大吉”等吉祥祝福之语。还要烧纸上供,放鞭炮,以图吉利。在奠基、上梁及竣工之日,要宴请工匠及帮工。
乔迁,俗称“搬家”,或是自己筑有新居,或是另租房屋搬迁,均称为“乔迁之喜”。旧时农村居民迁居新房时,一般都在后半宿,夜深人静,路上无外人时搬家,意怕遇上人冲了吉利。搬家时先搬锅灶,再搬其他用具。现在夜间搬家之事已很少见。搬迁新居后,亲朋好友都带着礼品前来祝贺乔迁之喜,俗称“温锅”或“暖锅”。礼品多为屋内器用及陈设品,其意为帮助安家,主人则摆酒宴酬谢客人。近年来,祝贺乔迁之风在城镇及乡村都很盛行。
称谓
亲属称谓父亲,俗称爹、爸爸,少数亦称“大”、“大大”或“叔”;母亲,俗称娘、妈。
父亲的父、母,称祖父、祖母,俗称爷爷、奶奶;自称孙子、孙女。父亲的祖父、祖母,称曾祖父、曾祖母,俗称老爷爷、老奶奶;自称曾孙、曾孙女。
父亲的兄、嫂、弟、弟媳,称伯父、伯母、叔父、叔母,俗称大爷、大娘、叔叔、婶子(婶婶);自称侄、侄女。
父亲的姐、姐夫、妹、妹夫,称姑母、姑父,俗称姑姑(阳谷等地叫妈妈或姑娘)、姑父;自称侄、侄女。
父亲弟兄(即叔叔、伯伯)的子女,称叔伯兄弟、叔伯姐妹,但面称多为哥、姐、弟、妹。
父亲姐妹(即姑母)的儿女,称姑表兄妹, 但当面称呼时则多不带表字,而自称则呼为老表。
母亲的父、母,称外祖父、外祖母,俗称姥爷,姥娘;自称外孙、外孙女。母亲的祖父、祖母,称外曾祖父、外曾祖母,俗称老姥爷、老姥娘;自称曾外孙、曾外孙女。
母亲的兄、嫂、弟、弟媳,称舅舅、妗子;自称外甥、外甥女。
母亲的姐、姐夫、妹、妹夫,称姨母、姨父,俗称大姨、大姨父、小姨、小姨父;自称外甥、外甥女。
母亲姐妹(即姨母)的儿女,称姨表兄妹, 当面称呼时则多不带表字,而自称则呼为老表。
丈夫的父母,称公公、婆婆,主要用于向别人介绍,而直接称呼公婆时,一般与丈夫称呼相同,也有用自己儿女的口吻称公、婆为他(她)爷爷、奶奶的,自称儿媳妇。
丈夫,俗称老头子、俺那口子、孩子他 (她)爹、爸,现多直呼其名。
丈夫的兄、弟,称老大伯、小叔子,当面称哥、弟;弟兄的妻子同称妯娌。
妻子的父、母,称岳父、岳母,俗称大爷、大娘,现城镇青年婚后直称爸、妈;自称女婿。
妻子,俗称家里人、老婆子、孩子他娘 (妈),现多直呼其名。
妻子的兄、弟、姐、妹,俗称大舅子、小舅子、大姨子、小姨子,见面称哥、弟、姐、妹;其姐、妹的丈夫,俗称两乔、连襟,见面时称姐夫、妹夫,或哥、弟。
儿女亲家之间,互相尊称为大哥、大嫂。
父、母再婚后,子女称其再婚另一方为继父、继母,俗称晚爹、晚娘,或后爹、后娘,一般直称爹、娘,或爸、妈,忌称后爹、后娘。
义子、义女称义父、义母为干爹、干娘,当面直称爹、娘,自称亲儿子、亲闺女。
境内有结拜干姊妹、仁兄弟的旧俗,结拜后互称对方父母大爷、大娘,有的则直呼爹、娘。
一般称谓旧时多尊称男性为“先生”,称生意人为“掌柜的”,称手艺人为“师傅''或“老师”。一般群众对官员或有势力的乡绅巨富尊称为“老爷”,其夫人称为“太太”,其子、女称为“少爷”、“小姐”。外出时探事问路,年长于己者称“大爷”、“大娘”或“大哥”、“大嫂”,年小于己者称“兄弟”、“大妹”。与人书帖往来,自称时多冠以“愚”字,如“愚兄”、“愚侄”等。建国后,一般互称“同志”,也有的习惯将对方姓氏与职务并称,如“张书记”、“李老师”等,以示尊敬。对父母的同事朋友,称“大伯”、“叔叔”、“大姨”等。现在,对年长者又习惯称老师、师傅。在农村则比较随便,称“伙计”者较多。
礼节
行礼旧时百姓求见官长,奴仆晋见主子,晩辈拜见长者,以及亲友间为长者祝寿、贺喜、吊唁死者等,均需行跪拜叩首大礼;平辈、友好及同行、同僚之间会见、相访多行作揖礼;现在遇有婚礼、祝寿、吊唁等活动,多行鞠躬礼。但农村中为长者拜年、敬祖求神及吊唁死者等,仍习惯行跪拜礼,军人、学生行举手礼。建国后,鞠躬、握手、点头致意逐渐盛行。近年来,在中上层老年人中,见面打拱又有恢复。
招呼旧时亲友、熟人相遇,多拱手示敬,并致以问候。现在多点头致意和行握手礼。初次相会,一般经人介绍后握手,遇尊长或女性则需对方先伸手,然后相握。农村中握手习惯尚未形成。同事、熟人相遇,多微笑点头示意。如在饭后习惯问:“吃饭了吗?''若遇尊长或领导须主动迎问,以示尊重,若遇对方远道而来或分别时间较长,应驻足寒喧几句,对会抽烟者则敬以香烟。
待客客人来访,主人要迎至门外,握手言欢;让客人先进门,主人随后;若客人持有礼物,须主动接过放置于适当地方,并致谢意。让座时,请客人坐上首,敬以烟茶,落座陪话。需留下用饭时,饭菜应尽量适合客人口味。客人告辞时须尽量挽留。送客时,让客人先行,主人随后送至门外,握手道别,并表示欢迎其再来。如客人乘车,要为客人打开车门,如骑自行车,则代客人推车送一程,然后挥手告别;所带礼物一般不留尽,多适当压回一部分或有所回敬。
作客到亲友或同事家作客,多事先打招呼。至其家先敲门或询问主人是否在家,待主人迎出后方再进屋,禁忌直接闯入室内。若主人家有长辈,应先行拜见,并致问候。如先有客人在座,要主动招呼或握手。主人敬茶要喝,敬糖要吃。落座时座位应适当,不宜过于拘谨。若留下吃饭,饮酒要适量,饭毕要表示感谢。告辞时主人相送应劝其留步。
交谈与人交谈时,目光要注视对方或适当下垂。听对方谈话,精力要集中,不左顾右盼,不看其他书报,忌随意插话,避免使对方有心不在焉和不耐烦的感觉。回答对方问话或发表个人见解要认真、诚恳,忌答非所问或支支吾吾。与女性同室单独交谈,一般不紧闭门窗。交谈时声音高低要适中,并与对方保持一定距离,切忌将唾液飞溅于对方面部。
第四节禁忌习俗
区内居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有许多禁忌。饮食方面的禁忌很多,如吃饭时忌敲饭碗,敲饭碗意味着没饭吃;忌攥着饭碗,说这是端着讨饭的碗,受一辈子穷;忌把筷子横插在碗内食物上,临清一带说这是供奉死人的放法。盛饭时忌勺子往外翻,临清一带说是避免财水外流。饭桌上有人没吃完饭时忌收拾碗筷,这多出于礼貌上的原因。给别人倒茶忌抓壶嘴,意为“卡脖子”,说这样令人不顺心。客人来的第一顿饭忌吃水饺,因为水饺是送行的食品。小孩掉的奶牙忌乱扔,上牙要放在门槛上,下牙要扔到房顶上,不然,说是长不出新牙来。
衣饰方面的禁忌,多在妇女中间流行。如衣服的下摆忌毛边,那是丧服的形式。衣服的扣子喜单忌双,说是“四六不成材”。男人忌从晾晒的女人衣裤下走过,说这样是女高男低,妨碍男人的运气。女子衣裤不能晾在院中过夜,说是怕被精灵戏了。
居住方面的禁忌也很多。如盖屋忌犯太岁,在太岁方向盖屋谓之“冲太岁”,或谓“在太岁头上动土”,不吉利。所用木料忌用槐木,因槐字有“鬼”。住房忌直接面对小胡同,因小胡同又名箭道,会射伤其家。住房忌布局失调,如街门或南屋门正对堂屋窗时,谓之“门对窗人遭殃,窗对门必伤人”。东西厢房的屋角忌对北屋窗子,忌自己的正房矮于邻居的房脊,也忌前邻的房子高,意为挡风水,有“屋高压四邻”之说。临清一带鸡窝忌垒在正屋的屋檐下,谓之“双落泪”,不吉利。宅院植树忌前栽桑、后栽柳。
日常生活也有禁忌。如忌双日岀门,说“要外走,三六九”。忌上工前与人吵闹,说这样一天都不顺心。忌下午去看望病人,下午属阴,看过后病人的病会加重。忌说100岁,人到100岁时仍说99,民谣云:“千年的王八万年的龟,百年的老刺猬。”忌说73和84岁,这是人生的两个关口,谓之“损头年”,有“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个去”的说法。儿童开始上学忌在偶数岁,有7岁为阳8岁为阴的说法。长辈的乳名晚辈不能叫,与父亲名字相同的字也不能直说,谓之“避讳”。忌长辈与晚辈互开玩笑,否则被认为“没大没小”。沿黄村庄忌说“翻”字,在河边及船上忌翻晒鞋帽,晚饭忌说“喝汤”。
春节期间的禁忌尤甚。除夕晩间忌叫小孩的乳名,怕死者把小孩叫去。忌把药渣之类留在家里过年。不准说脏话、气话和不吉利的话,忌说死、破、断、完、坏等不吉利的的字眼。
饺子煮破了不说“破”,称为“挣了”。馒头忌点数,裂了不说裂,而说“笑了”。完了称为“好了”。忌说“死了”,如有人在初一病故,要谎称是初二死的。有些地方正月初五忌出门。正月十五,新娶的媳妇要回娘家过,有“见灯死公公,见火死婆婆”的说教。正月忌剃头,有“正月不剃头,剃头死舅舅”之说。二月二忌动针线,说怕伤了龙眼。八月十五新媳妇忌在娘家过节,犯忌对婆婆有妨碍等等。
在人生礼仪中,以生育和婚嫁的禁忌为最多。如:妇女从怀孕到坐月子,不准吃兔子肉、狗肉,不准在娘家生孩子,不准参加婚礼和丧礼等等。订婚要合属相,婚礼要忌属相,人们送礼忌单喜双,忌白喜红,忌送钟等物,因为送钟音同“送终”。为新娘做嫁衣、迎新人禁忌用丧偶妇女,婚礼上也不能说不吉利的话,如“散伙”、“好不到头”、“断子绝孙”等,亲人亡故,忌说死了,而要称为“老了”、“去世了”、“过世了”、“故去了”,文雅一点的称“仙逝”、“作古”等;忌说棺材,而要称作“财”、“寿器”等。子女在服孝期间,忌穿红、绿、黄等鲜艳色彩的服装,只能穿白、灰、蓝、黑等颜色。
建国后,一些带有迷信色彩的禁忌渐被破除。但在处事言谈中为尊重乡俗、利于团结,对某些禁忌习俗仍在沿袭。
第五节生产习俗
境内居民素有吃苦耐劳、勤俭持家之风。但因旧观念的影响,农民一般为男耕作、女理家,妇女一般不从事田间耕作。建国后,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和旧观念的破除,农村妇女从家务中解放岀来,务农、务工、经商及从事各种社会活动。
境内居民很重视按照节气抢种抢收。每逢麦收,农民往往是废寝忘食。夏秋时节,出工起五更,收工满天星,早、午两餐吃在地头。建国前,大多用手拔麦子。建国后,小麦长势好,多用镰割;运庄稼时,用推车和地排车搬运,有的用手扶拖拉机运输。在下地、间歇或换地作业时,有地头一袋烟之习。现在,农忙季节,一般早出工、晩收工、中午歇大晌,有饭前一两酒、饭后一袋烟,休息喝茶水、听收音机的习惯。建国前,境内农民夏天与秋天最忙,冬、春两季活不多,向有“冬春两闲”的说法。现在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观念的更新,冬、春两闲变成两忙,普遍从事家庭副业,同时,务工、从商者日趋增多。
建国前,因农业生产力低下,农民靠天吃饭,风调雨顺称之“年头好”,遇到旱、涝、虫等自然灾害则认为“天不让收”,因而有遇虫求神、逢旱祈雨等迷信习俗。随着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的提高,农民则不靠老天靠自己,兴修水利,开沟挖河,旱、涝双保收。种植习惯也由二年三收,改为一年两收,以种玉米、大豆、小麦、棉花为主,兼种杂粮。农忙过后,有些村庄包放电影,有些乡镇邀请剧团演戏;每年1〜2次物资交流会,喜庆丰收;少数中老年农民借此探亲访友或专程进城旅游观光。
第六节陋习流弊
缠足建国前,妇女以缠小脚为美。幼女七八岁时,父母便强令用长布条紧缠其足,俗称“裹脚”,用以限制足部生长发育,促使足型变尖,直至足部骨骼扭曲变形。初缠时,疼痛难忍,日夜啼哭。至成年则步履艰难,终生受其累赘。但世俗皆以脚小者为美,称之“三寸金莲”,而脚大者则受到世人耻笑。民国时,政府禁止缠足,但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缠足之陋习仍在城乡沿袭不绝。建国后,妇女的地位逐渐提高,世俗观念得到更新,区内妇女缠足的陋习彻底根除。
蓄辫清朝时期,男子以留辫为美,多数从小蓄发留辫,不但梳洗费时,而且有碍行动。辛亥革命后,境内有识之士率先开始剪辫子。此后蓄发留辫者渐少,至建国初期基本根除。
赌博建国前,境内赌博之风盛行,有打麻将、推牌九、掷骰子、押宝、耍纸牌等多种赌博方法。不少人以开设赌场为业,招徕地痞无赖聚赌,从中抽取“彩头”以肥己。逢农闲时节或集日、庙会,赌场更多,参赌者多以银两、钱钞、器具、衣物为赌注,不少人因嗜赌成性而倾家荡产,妻离子散。为争输赢或索还赌债,赌徒之间经常发生冲突,甚至大打出手。也有的人为筹借赌注或偿还赌债而偷窃、抢劫,祸及乡亲邻里,扰乱了社会秩序。民国时期,政府虽也禁赌,但收效甚微。建国后,人民政府屡次发布禁赌布告,对惯赌、赌首和以聚赌牟利者依法制裁;赌具被禁焚毁,扑克牌、麻将已作为人民群众的娱乐工具。80年代以来,个别偷赌或变相赌博者偶有发生,公安机关不断打击清除。
冲喜建国前,男子订婚后因病卧床或病危时,便提前举行婚礼,企图借“喜气”冲祛“病灾",此曰“冲喜”。如男子婚后不久死去,则给女方带来终生痛苦。建国后,此俗废除。
休妻建国前,由于婚姻多由父母包办,不少夫妻感情淡薄,在“三从四德”的旧封建礼教束缚下,妇女的社会地位十分低下。“不育、貌丑、婆媳不睦、夫妻不和、作风不正、盗窃、疾病”等谓之“七出”。具其一即为“犯七出”,丈夫便可据其解除婚约,名曰“休妻”。少数富家子弟则捏造罪名,休妻另娶。被休的妇女回娘家后倍受社会、亲人的歧视,造成终生痛苦。建国后,人民政府明令禁止此俗,提倡男女平等,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封建迷信建国前,境内居民多数迷信天帝鬼神,认为人之生老病死、灾祥祸福、悲欢离合、富贵贫贱皆为命中注定、神灵主宰。各地多建有寺庙及祠堂,内塑神佛偶像或供奉牌位,逢年过节及遇有疾病灾患,便焚香上供,磕头许愿,祈求神佛消灾降福。建房屋、选坟地多请“阴阳先生”看“风水”、找“地脉”;为预知吉祥祸福,则抽签占卜,算卦相面;丧葬嫁娶选择黄道吉日,祈求趋吉避凶,全家平安。一些不务正业者,充当神汉、巫婆、算命先生,四处下神看相,卖卦论命,愚弄乡民,诈骗钱财,危害人命,致使不少人上当受骗,甚而致残丧生。建国后,党和政府提倡科学,破除迷信,原有的寺庙、神像大部分被拆除,专门从事迷信活动的巫婆、神汉、风水先生、算命先生等经教育改造后,多数走上自食其力的道路。随着科学知识的普及和人们文化水平的提高,封建迷信活动收敛,公开的活动普遍遭到禁止,但私下活动仍时有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