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
境内幼儿教育始于民国初年,其组织名称为蒙养园,“壬戍学制”公布后称幼稚园。
清末和民国时期,对幼儿教育虽有明文规定,但一直不被重视,发展极为缓慢。清末,各县均设有蒙养学堂,以临清为最。但多为农村私塾改称,受教育者也大都在7岁以上,实为初等小学教育。至1912年,聊城县在东临道立模范小学内附设幼儿班,接收幼儿30名;阳谷县在城内有女子小学附设的“蒙养班”,配备幼儿教师2名,招收3~7岁儿童40名。此两处蒙养班,为境内幼儿教育之始。以后,又有几个县在其所办小学内附设幼儿班、蒙养班。
1922年始,境内幼儿教育有所发展,聊城、临清、莘县、冠县、堂邑、清平、高唐、在平等县相继办起幼稚园。但入园儿童多不超过40名,且不正规。至1936年,全区各县均有所设,多者二三处。当年,全区共有幼稚园27处,入园儿童740余名。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统治区、日伪占领区均无幼儿教育设施。在共产党和抗日民主政府的领导、支持下,抗日根据地自1944年始有幼儿教育设施。同年3月,冀鲁豫行署在范县(今莘县古城镇)筹备冀鲁豫保育院,5月正式成立,招收儿童60余名。1945年春,莘县中牟町村办起境内第一个农村幼儿园,有园舍3间,保育员2名,接纳幼儿20余名。
1946年1月全区解放,在国民党军队大举进攻鲁西南时,冀鲁豫军区党政机关迁移到范县、阳谷、朝城一带。为减轻妇女干部的负担,冀鲁豫行署于1948年成立保育院1处,入院儿童40余名。至1949年,全区已有幼儿园、托儿所20处,入院儿童达350名。
1952年,贯彻教育部《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后,全区幼儿教育迅速发展。当年,全区有幼儿园133处,入园儿童5475名。有职工192名,其中保育员、教养员172名。后经过整顿巩固,至1956年,有幼儿园122处,入园儿童3972名,职工183名,其中保育员、教养员155人。
1958年,幼儿教育由城镇发展到农村,出现盲目发展的势头。1960年,因经济困难,生产救灾任务严重,农村幼儿教育事业大部停止。1962年,通过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全区保留幼儿园14处,入园儿童890名,职工87名,其中教养员、保育员67名。
“文化大革命”期间,幼儿教育事业遭到破坏。地、县直机关幼儿园被迫解散或停办后,从农村到城镇迅速发展“育红班”,以代替幼儿教育,教育质量明显下降。
1976年,区内幼儿教育得到全面恢复和发展。1979年,全区幼儿教育工作由地、县教育局、卫生局、妇联、工会等部门分工把口共同管理,并规定幼儿园设院长(托儿所称所长)1〜2人,另设保育员、教养员、医生、会计等。同时,地区教育局成立“幼儿教育研究会”,并在聊城市实验小学幼儿班进行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相衔接的实验。至此,全区幼儿教育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1988年,全区有幼儿园2448处,入园儿童72644名,职工3220名,其中保育员、教养员3166名。1990年,全区有幼儿园3010处,是1949年的150.5倍;在园儿童110658人,是1949年的316.2倍;教职工4126名,是1949年的141.2倍。至1996年,全区有幼儿园3552处,是1949年的177.6倍;在园儿童138530人,是1949年的395.8倍;教职工5340名,是1949年的184.14倍。1949〜1996年聊城地区幼儿教育情况
小学教育
发展概况清末的初等教育实施机关称小学堂。区内的小学堂始建于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当年临清直隶州开办小学堂1处,东昌府和聊城县拟改摄西书院为高等小学堂。此后,各州、县陆续改办。当时,虽有兴学之举,但课程无标准,修业无定期,科举与学堂并行。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始,办学逐步有章可循,学堂分等级,学生修业有年限,并办理毕业手续,从而小学堂发展较快。1909年(宣统元年),境内有高等小学堂18处,在校学生557名;初等小学堂493处,在校学生5135名;半日制小学堂8处,在校学生157名。
1912年,学堂改称学校,废除清末“忠君”、“尊孔”的教育宗旨,提倡公民道德教育,推行小学义务教育,对旧有私塾进行改造。但因经济落后,加之军阀混战,新式学校发展缓慢。当时,除清末小学堂改称的几处小学外,并未建更多的小学。在农村,私塾仍然多于学校,有些小学名义上是新式学校,实际上还是以读“四书”为主。
“五四”运动后,由于新思想的影响,小学始有发展,特别是1923年“壬戍学制”颁行后,发展更为迅速。1928年,推行义务教育案,境内小学的数量、规模均有较大发展,时有县立完全小学43处、县立初级小学583处,区立完全小学9处、区立初级小学1156处(内含私立小学、教会小学、武训小学淳等9处)。
1930年,实行中心小学辅导制,每县划分为若干学区,每学区设中心小学1所,辅导其学区各小学。至1935年,境内有学区108个,建立各级各类小学3814处,其中短期小学455处、初级小学3053处、普通小学84处、中心小学222处(包括私立小学、教会小学和武训小学)。
抗日战争爆发后,境内小学教育惨遭破坏。城镇小学校址多数变为日军的营房或指挥部,乡村小学则随着国民党政权的南迁大部分停力、,只有少数小学在当地群众的支持下苦撑门面,但也多数变成了启蒙性质的私塾。1938年11月聊城失陷后,境内形成抗日根据地、国民党杂牌军统治区、日伪占领区3种不同性质的区域。国民党杂牌军大多变成土匪,根本不顾教育事业;日伪政权实施奴化教育,老百姓不愿送子女入读。只有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根据地,小学教育才得以恢复、巩固和发展。1939年,各县相继建立抗日民主政府后即开始创办抗日小学。至1945年,全区先后建立起高级小学45处,初级小学910处。
1946年,全区已成为较为巩固的老解放区,在各项事业发展的同时,小学教育也得到迅速发展。1949年初,全区有小学(含高小、完小、武训小学)2635处,在校学生146464名,教职工4759人,其中专任教师4123人;较抗日战争胜利后的1945年,小学数增加1.8倍,在校学生增长了3.7倍,专任教师增长2倍。
建国后,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特别是经过3年国民经济恢复,区内小学教育得到迅速发展。到1952年,全区已有小学3202处,在校学生227942名,教职工7445人,其中专任教师6978人。
1953年,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小学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到1957年,全区有小学3653处,在校学生314185名,教职工9216人,其中专任教师8134人。
1958年,小学教育盲目发展,并且强调规模要大,班级要单一化,学生食宿要集体化,严重地违背小学教育的发展规律,影响了教育质量的提高。
1962年,对小学教育进行整顿。通过合班并校和公办转民办等方式,使全区小学处数和规模均有所收缩。从1963年起,全区小学教育逐渐得到巩固和稳步发展。至1965年,全区有小学(包括工读小学)11373处,在校学生(包括工读小学学生)543618名,教职工17397人,其中专任教师15671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大部分小学停课闹革命,后所有农村小学下放到生产队去办。大批公办教师被强行返回原籍,造成许多生产大队只有小学而无教师。1968年,全区小学下降至5968处,在校生为432076名,教职工17156人,专任教师16011人。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学校秩序逐步恢复正常,特别自1978年始,通过拨乱反正,小学教育逐步得到发展。1981年,各县均相继建立起实验小学,公社建立重点小学,学区确立中心小学,实行新的管理体制,教学质量显著提高。1990年,全区小学发展到4702处,是1949年的1.8倍;在校学生达535893名,是1949年的3.7倍;有教职工27975名,是1949年的5.9倍;专任教师26132名,是1949年的6.6倍。至1996年,全区小学发展到3765处,是1949年的1.43倍;在校学生682362名,是1949年的4.66倍;有教职工31001名,是1949年的6.51倍;其中专任教师28892名,是1949年的7.01倍。1949—1996年聊城地区小学教育情况
教学管理清末时期,境内小学堂分官立、公立、私立3种,单级、多级、半日3类,均由县劝学所主管。小学堂设堂长,主管全校工作,下设校监主持学务,教习若干人负责教学。学堂对学生品行表现极为重视,教育学生“忠君、尊孔与尚公、尚武、尚实“。学堂堂长、校监、教习随时对学生成绩进行稽查,评定分数与学科分数合算。学生考试分为招生考试、学期考试、年终考试、毕业考试、平时考试5种,毕业考试最为重要。高等小学毕业后,视学生程度分别奖以廩生、增生、附生的功名。初等小学属于义务教育不给奖。
民国时期的小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管理,区设教育委员会,协助县教育行政部门督导本区小学教育。小学考试制度有招生考试(高小)、毕业考试、学年考试、学期考和月考等。学年考试和毕业考试不及格者不准升级或毕业,留原级补习。补习一年考试仍不及格者,勒令退学。此时的小学教育较清末虽有发展,但速度极为缓慢,多数学龄儿童不能入学,有幸入学的初小毕业生,能升入高等小学者极少。
抗日战争时期的抗日游击高小、抗日高小、抗日初级小学多由县、区抗日民主政府直接创办和管理。其办学宗旨以培养抗日基层干部为主要目的,使其为抗日民主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游击高小没有固定的办学地址, 师生随抗日形势的变化随时转移,每一教师和学生都是一名抗日战士,上级政府发给部分枪支弹药,每人备有手榴弹等武器用以自卫。游击高小没有固定学制,多数学生因战争需要,不到毕业时间就参加抗日工作。抗日高小多在抗日根据地比较巩固、环境较为安定的地区开办,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较为重视文化知识的学习,学校有固定校舍,教职员工实行供给制,学生免费入学。多数学生毕业后自愿参军参政,部分毕业生升入抗日中学或回村做抗日小学教师。抗日初级小学办学形式不一,有全日制、隔日制,也有全年开办或只在农闲时开办的季节性学校。其教学方法多是根据儿童特点,结合抗日形势,理论联系实际进行教学,提倡启发式,培养学生的民主作风,提高学生的民族觉悟和为大众服务的思想,使学生学会生活必需的知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地发展。当时,全区兴办抗日初级小学910处1239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1405名,有专任教师1382人。
解放战争时期的小学,统归县政府领导,按行政区划与小学分布情况,划分若干小学区,设立中心小学,中心小学校长负责组织领导本学区各小学的教师学习及业务研究。学制一般为6年四、二分段,各学校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生及毕业时间。
建国后,区内小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每区划分若干学区(片)。全日制小学实行四、二分段。1958年,小学由县、公社教育行政部门双重领导。
“文化大革命”期间,小学先由群众组织管理,后农村小学下放到生产大队由贫下中农管理,城镇小学由“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管理。1968年始,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
1981年始,采取中心小学分辖管理体系,实行县、公社(乡):队(村)3级办学体系。加强实验小学、中心小学的建设。全区基本上形成一套完整的小学管理体制。小学生入学年龄为7周岁,凡适龄儿童无特殊疾病者均可入学,并且可一直上到小学毕业。学生入校后,必须遵守小学生守则,努力使自己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劳动者。
附:聊城市实验小学简介
1949年9月建立,位于聊城市光岳楼东南方向,坐北朝南,为东西长方形院落,占地20亩。抗日战争前是山东省立第二中学校址,范筑先曾在此创立政治干部学校,日伪时期是日本侵略军司令部所在地。
1949年,崔墨林受政府委托主持建校,定名为郁光小学。1951年,该校隶属于聊城师范学校,改校名为“聊城师范附属小学”。1953年、1954年分别被定为地、县重点小学。1960年,学校进行五年制教学实验,取得较好成绩。1962年,该校改称“聊城实验小学”,直属地区文教局领导。至1965年,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教学秩序稳定,教职工团结,教学质量显著提高。1966年下半年,学校停课闹革命,各项规章制度被废除。1967年,与郁光小学合并为“五七”小学,贯彻学工、学农、学军指示,学生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时间甚少。1976年,学校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1978年,学校被确立为省、地、县重点小学。1979年,遵照省教育厅指示,取消“五七小学”名称,恢复为“实验小学”。1981年始,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学校对陈旧的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进行一系列改革,使学校教育更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建校40年间,学校经过几次修建,已成为一所规模较大、设备齐全的完全小学。1990年,有毕业班4个,毕业学生238名,五年级学生升学率达99%。当年,学校有教职工79人,教学班21个,在校学生1350人。1996年,学校有教职工116人,其中专任教师105人;获取中教高级职称者3人,获取小教高级职称者36人,小教一级职称者58人,小教二级职称者14人;有3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200人;有学前班7个500人;当年,招收一年级学生6个班432人。